采购项目编号:
5106812017000449
广汉市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
询 询 价 价 采 采 购 购 文 文 件 件
中国·四川( 广汉 )
)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印制 2017 年 年 9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1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1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 11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1 第六章
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 .................................................................................................... 9 第七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 目最低要求 ................................... 9 第八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9 第九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 9 第十章
报价文件相关文书格式(根据采购要求提供)
..................................................... 11 第十一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21
1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对委托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前来参与采购。
一、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 3 家的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
5106812017000449
三、项目名称:
外北社区和北京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备 采购 ( 第三次 )
四、项目包个数及各包描述:
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采购 外北社区和北京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设备 1 1 批 。
五、采购预算金额:
0 249880.00 元 。
六、资金来源:财政安排资金。
七 、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询价报名时间、地点:
询价报名自 2017 年 9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免费报名并登记备案,询价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自行下载获取。(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报名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①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载明询价项目名称、编号、分包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上①收原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本项目若有补遗或更正公告会在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发布,请报名供应商随时关注;
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7 2017 年 年 0 10 月 月 3 13 日 日 09:30(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 1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地点:于 7 2017 年 年 0 10 月 月 3 13 日 日 14:00(北京时间)在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 1 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楼评标室)。
十二、询价保证金交纳金额、方式:金额:2400 元; 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询价保证金。(1、询价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或汇出或转账。2、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3、摘要栏或备注栏须注明:5106812017000449(若因未注明项目编号而造成退还延迟等,责任自负)。收款单位: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工行广汉支行。银行账号:2305369109026450090。电话:0838-5513051。
十三、询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7 2017 年 年 0 10 月 月 2 12 日(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达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的时间为准)。
十四 、采购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
邮
编:618300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881003343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 1 号 邮
编:618300 十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杨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8-5513055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价格标的 总预算金额及各包预算金额 1、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49880.00 元。
2 询价保证金 退款方式:原渠道退还缴款账户。
电话:0838-5350499 3 响应文件的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一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4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5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5%。
交款方式:同询价保证金。
收款单位: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广汉支行。
银行账号:22210101040017149。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凭“广汉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往来票据(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印章)到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室办理。
电话:0838-5513051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电话:0838-5513055 8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2.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0 质疑 质疑受理单位: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8-5350303
11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广汉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8-5241410
5357261 地址:广汉市银川路 2 号
邮编:618300 12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现场提交询价响应文件(如有样品含样品)参加询价的代表须为参加询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1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予接收响应文件的情况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另准备报名登记备案证、授权代表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询价的采购人是
广汉市雒城镇人民政府
。
(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
“询价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
“供应商”系指向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了名并登记备案拟参加询价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询价:
(1)由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和用户代表组成的询价小组向被邀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2)询价小组在审查响应文件结束后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有关要求 (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 个工作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由已报了名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阅和下载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和下载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处领取)。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由已报了名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阅和下载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和下载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处领取)。
6.询价有效期 (1)询价有效期为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之日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在特殊情况下,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原询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
供应商提出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7. 响应文件的印制
(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在响应文件中报价。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注明询价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若有分包)和供应商名称。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供应商不在响应文件中报价。经询价小组审查,认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现场报价应当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且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地点按“报价一览表”的格式(附件 3)填写 (或事前打印好的)报价后, 密封递交给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规定签盖章处逐一签署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