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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回复(1)

时间:2022-07-15 10:45:03 浏览次数:

  海宁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回复

 中共海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海宁县审计局:

 贵局下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长县审经征〔2019〕12 号)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收悉,县应急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组织全体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报告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分析,深刻反思,并要求分管局领导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涉问题进行再次核查,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快速整改。现将有关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履行经济决策职责情况 存在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文件相关规定的问题 一是会议决策公司与实际承办公司不一致。如 2018 年 12 月支付海宁叁风懿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党建文化设计制作费 18000元,承办公司为湖南博观视界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情况明 说明 1 1 :

 会议决策公司与实际承办公司不一致问题, 承办公司:

 湖南博观视界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观)与 支付公司:海宁叁风懿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叁风)实际控制人 均为戴婷婷。戴婷婷持博观公司份 股份 27% ,叁风公司

  法人彭力,2 2 人为配偶关系,2 2 个公司同用 一名 财务。博观公司于8 2018 年 年 9 9- -0 10 月,由 业务员对接县安监局走廊文化建设项目,项目持续期间,业务员离职。财务人员负责后期合同签定及收款。由于业务员离职交接欠缺,财务 人员在情况不熟悉 的情况下以叁风公司 名义 签订 了 合同,并开具发票。

 两家公司 已 共同出具情况说明,并附有相关佐证资料(附件 1 1 )。

 情况说明 2 2 :合同日期 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9 29 日,会议决策日期为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9 19 日 问题,4 4 月 月 0 20 日我局收到县纪委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立足自身特点打造一个廉政文化示范工程或廉政文化品牌活动,4 4 月 月 5 25 日 党组书记刘海,4 4 月 月 0 20 日、8 28 日 党组副书记钱东铁作出批示,要求机关支部按 文件要求落实。机关支部结合县委组织部在全县开展“五化五星”党支部创建工作要求, 随 即联系湖南博观视界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做品牌设计和预算, 设计 和预算出来后与局党组成员口头汇报,并 拟 向县政府请示,后因考虑机构改革我局可能搬迁 ,此事项暂缓实施 。9 9月因组织部、纪委将建设工作纳入 年度 考核,与局领导沟通同意重启 党建廉政文化墙建设,机关支部与原设计单位沟通并重新修改方案确定价格 , 口头汇报 局领导后 予以实施。

 相关佐证材料附后(附件 2 2 )。

 整改情况:

 将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财务人员加强对合同和账目的管理 。

  二是合同日期在前,会议决策在后。如 2018 年 11 月支付湖南海棠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安全宣传汇报片视频制作费 89600 元,合同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会议决策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19 日;12 月支付湖南中天青鼎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78000 元,合同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会议决策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5 日。

 情况 说明 1 1:

 :8 2018 年 年 0 10 月中旬接到 市安委办 通知,定于 2018年 年 1 11 月上旬对我 县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为全 面展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0 10 月 月 6 16 日 县安监局向县政府专题请示制作年度安全生产汇报片。1 10 0 月 月 8 18 日县领导批示同意。因 0 10 月中下旬至 1 11 月上中旬期间县安监局未召开党组会,且 时间紧促, 汇报片制作请示了县领导后,县安监局直接与媒体签订了合同 。

 但作为一项程序,在 1 11 月 月 9 19 日 的党组会上进行通报 。

 情况说明 2 2 :

 根据县委文件 8 2018 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从9 9 月份开始 。

 由于任务急,时间紧,由原我局采购的服务外包单位湖南中天青鼎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安排专家 协助 开展督查工作。2 12 月 月 3 3 日,我局就专家费用向 县 政府请示,经县领导批示同意后,我局于 2 12 月 月 5 5 日召开局党组会决定,为完善相关手续补签合同。(请示批复件和文件附后)

 ( 附件 3 3 )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杜绝此类情况再次 发生 。

 履行政策执行职责情况

  (1)个别服务采购不规范 一是个别项目采购未三方询价,涉及金额 186800 元。如 2017年 9 月,县安监局与湖南华中宏泰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为 16 家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托管服务,合同金额 98800 元;县安监局与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签订两年期合同,每年顾问费 88000 元,均未进行三方询价。

 情况 说明 1 1:

 :

 7 2017 年 市安监局要求对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托管服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因海宁市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机构只有 湖南华中宏泰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一家,此事项报告县政府领导后,与湖南华中宏泰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签订 合同 。

 情况 说明 2 2 :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于 7 2017 年 年 9 9 月 月 1 1 日与我单位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 7 2017 年 年 9 9 月 月 1 1 日- -9 2019 年 年 8 8 月1 31 日。

 经查,有询价资料(附件 4 4 )

 。

 整改情况:

 规范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采购规程进行采购 , 特殊情况 提请党组会议 集中 研究决定。

 二是会议培训未按政府采购价进行采购。如 2018 年 8 月 1 日在天成国际大酒店召开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培训班,150 人,每场会场费 3000 元,LED 屏 1500 元,上下午共 2 场的会场及电子屏费共开支 9000 元,而协议价为 2000 元/场。

 情况 说明:根据《海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天成国际大酒店属于定点协议单位。本次培训参加人员 2 152 名, 外加

  科室相关业务人员共计 0 160 余人, 当时因 酒店中会议室 被 占用,所以培训 使用的是大会议室,协议价格为 0 4500 元每场,符合相关规定。

 (会议签到册 复印件 附后 )

 (附件 5 5 )

 整改情况:

 会议举办 费用 严格按照《海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协议价格执行。

 三是合同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培训未与中介签订合同。如2017 年 12 月,县安监局与海宁唯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乙方于 2018 年 12 月底前发布安全生产宣传内容,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刊登,合同金额 98000 元。合同对发布内容的数量、版面、字数等均无约定,合同条款过于简单,不符合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2018 年 5 月支付海宁市联运职业培训中心 38500 元,未见合同或协议。

 情况 说明 1 1 :经查 7 2017 年 年 2 12 月,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县安监局与海宁唯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在中国安全生产报推介海宁县安全生产经验、 发布安全生产宣传信息 ,扩大影响 。

 情况 说明 2 2 :

 海宁市联运职业培训中心开展培训事宜于 2018年 年 4 4 月中旬向县政府专题请示。经县领导同意后, 就 服务事项与海宁市联运职业培训中心进行了协商,并签订了合同。由于 工作疏忽,在计账时只将领导批示件纳入,未将合同纳入,现已将合同原件入账 。

 (附件 6 6 )

  整改情况:9 2019 年 年 5 5 月起,我局规范合同签审程序,法律顾问前置审查 合同条款。

 加强 了 内部管理 , 在新修订的《海宁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制度》中对资料备案和存档期限进行明确规定,待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

 (2)未严格执行定点印刷的相关规定 审计抽查发现,县安监局存在未严格执行定点印刷相关规定的现象,如 2016 年 11 月支付海宁县星沙金诺佳广告设计工作室宣传费 14500 元,其合同显示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复印,共 2500套,1 套共 3 本手册;2018 年 9 月支付海宁佳通图文广告有限公司安监系统通讯录印刷费 7900 元。

 情况说明:经查实, 存在未严格执行海宁县财政局、海宁县招标采购局印发的《关于 4 2014 至 至 7 2017 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 相关 规定。

 整改情况:

 规范内部管理,9 2019 年 年 2 12 月 起 全局印刷业务由局办公室统筹 采购 ,按程序规定实行。

 2.超范围发放工会慰问费。

 审计抽查发现,县安监局存在对张婷等 4 人次超范围发放工会慰问费的现象,如 2018 年,在张婷实习期间,工会先后给予其三八节慰问、端午节物资、生日物资等 600 元,并慰问张婷母亲 1000元;在总工会文件印发之后,分别慰问了 3 名职工亲属各 1000 元。

 情况 说明:工作人员未及时领学 8 2018 年 年 6 6 月 月 7 7 日湖南省总工

  会印发的《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造成超范围发放物资和慰问会员亲属情况。

 整改情况:对发放张婷“三八节慰问、端午节物资、生日物资等 0 600 元”在 9 2019 年节假日物资发放时予以扣减。对违规发放0 4000 元慰问费,已按程序退回(退回交款凭证附后)

 (附件 7 7 )

 。进 一步规范工会开支,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情况 1.部分年度执法计划安排不严谨 根据县安监局 2017 年和 2018 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对比分析其 2017 年公布的《海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抽查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企业年度执法计划安排情况,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部分非煤矿山企业未按规定检查 2 次。责任清单明确县安监局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 2 次。实际 2018 年计划检查的 36 家企业中,有 24 家未按规定安排检查 2 次(2017 年均检查两次),且检查 2 次的 12 家企业中有 8 家属于停产企业。

 情况 说明 1 1 :

 未按规定检查的 4 24 家企业均为来料加工的机砖厂,有 采矿许可证,但未采矿,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 低 。因人事调整, 科室 执法人员由 7 2017 年度 3 3 人减至 8 2018 年度 2 2 人。根据

  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规定, 相应减少检查次数 。

 情况说明 2 2 :检查 2 2 次的 2 12 家企业中有 8 8 家属于停产企业有海宁县江背镇旺发采石场等 4 4 家企业为 7 2017 年度正常生产企业,8 2018 年初制定检查计划时将其纳入;为防止海宁县江背镇乌川湖村赤霞走马峡采石场等其他 4 4 家停产企业出现未经许可开工生产现象 ,故将其纳入检查计划 ,实施检查 。

 (附件 8 8 )

 二是执法计划安排不准确。2017 年安排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企业执法检查任务是 35 家,计划明细表实际安排 33 家;2018 年安排检查任务 55 家次,计划明细表实际安排 54 家次;2017 年执法计划中,县安监局安排非煤矿山中队对海宁河田白石建材有限公司年度检查 2 次,同时重复安排工贸职卫中队检查 1 次。

 情况说明 1 1:

 :

 执法检查任务与执法明细表不一致问题 为 工作人员统计数据 错误。

 明 情况说明 2 2 :海宁河田白石建材有限公司的 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为采石场和水泥制造 , 且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非煤矿山类 )。采石场属非煤矿山、水泥制造属工贸企业 ,故执法检查计划将其分列 , 安排了两个中队对其进行检查 。(海宁河田白石建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后)(附件 9)

 整改 情况 :

 进一步规范年度检查计划 的制定 ,确保 准确、合理。

  2.检查执法档案发现的问题 (1)同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统一 一是抽查发现,2017 年 7 月,长丰难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违法行为,县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可处 5万元以下罚款),处罚公司 15000 元。2017 年 9 月-12 月,因存在同样问题,县安监局依据相同处罚依据对 5 家公司作出处理,分别处罚湖南海诺居家具有限公司和湖南鑫宏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3000 元,海宁县三友和美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000 元,湖南湘中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海宁天历时钟表贸易有限公司各5000 元。

 二是 2018 年 9 月,湖北华祥正龙暖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因存在两名焊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县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处罚公司 15000 元。同月,海宁宏永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因存在同样问题,处罚公司 11000 元。

 三是汇总分析2018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和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一般程序处罚数据,发现处罚金额从 2000 元到20000 元不等。

 情况 说明:因考虑企业规 模和实际风险不同,企业违法行为造成 的后果不同,在裁量时有所区别, 未在案卷内进行充分说明。

  经查, 截止 9 2019 年 年 1 11 月,我局纪检部门未收到执法办案人员不廉洁、收受红包的举报 。

 整改情况:

 9 2019 年 年 0 10 月, 党组会 决定,由法规科 牵头 开展细化量化省安监局公布的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工作,并加强对 办案人员的指导和案件审核工作,促进公正执法,防范廉政风险 (开展细化量化 省安监局公布的自由裁量权基准 ( 草拟稿 ))

 附后)

 (附件 件 10 )

 。

 (2)少数违法行为在无依据的情况下未作处罚。

 一是抽查档案发现,2017 年 8 月和 10 月,县安监局分别对海宁县三友和美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湖南湘中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的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在行政处罚时,仅对未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分别处罚 4000 元和 5000 元),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合并处罚。

 二是 2018 年 4 月,县安监局发现湖南久纳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未与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制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记录、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争救援预案并演练等四个问题,并进行立案调查。在行政处罚时,仅对未与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行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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