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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方案

时间:2022-07-13 16:55:05 浏览次数:

 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10·16”桂城 AA 澳足鞋厂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我区房屋市政工程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发文之日起至 1 月 31 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百日大检查。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我区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制定有效可行的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特成立 AA 市 AA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局长刘浩文担任组长,副局长黄玮瑜担任副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和指导全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的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检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中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市政工程。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临时板房、宿舍、办公用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可燃及易燃危险品库房等的防火设计是否符合 GB50720-2011 的相关规定。

 (二)施工单位是否有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规划,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是否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规定严格分开。

 (三)施工现场的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区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灭火设施;工人宿舍、办公用房、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及用电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四)是否根据工地消防的特点,专门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

 (五)是否组织开展了消防救援演练。

 (六)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了相关的监理细则;对施工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是否跟进落实。

 (七)检查施工单位的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包括动火前的审批、动火操作人员的资格及动火作业的监控。

 五、时间安排 根据区消安委会的工作部署,本次大检查从即日起至 1 月 31 日分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 月 31 日前)。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开展这次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迅速对本地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向所有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二)全面检查阶段和督促整改阶段(11 月 1 日-1 月 15 日)。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组织对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及施工安全状况一并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工地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存在严重消防隐患问题应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做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期间,我局将适时对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表格详见附件)

 (三)总结阶段(1 月 16 日-1 月 31 日)。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应对此次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百日大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督促本地区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自查自纠,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指导建筑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及时报送,总结提高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应迅速开展行动,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台账,检查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高行业部门监管能力,建立建筑工地火灾防控的长效机制。从 11 月份开始,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站应每月 24 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1 月 24 日前将总体工作总结报送至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李伟煊,联系电话:86339642,邮箱:*********@******)。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

 附件

 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督登记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情

 况 1 总平面布局(GB50720-2011)4 执行情况 1、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规划,防火间距,3、临时消防通道,4、临时消防救援场地,5、警示标志。

 1、资料和现场基本符合要求;□ 2、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齐全、审批手续不完善;□ 3、有资料,与现场不符。□ 2 人员培训教育及开展消防救援演练情况 教育、培训、演练等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1、有相关资料且基本符合要求;□ 2、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齐全、审批手续不完善;□ 3、资料有造假现象或有嫌疑。□

 3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使用《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表》(GDAQ21206)等相1、有相关资料并基本符合要求;□ 2、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齐全、审批手续不完善;□ 3、资料与现场不符或有造假现象或有嫌疑。□

 检查维保情况 关资料及现场

 4 监理单位 履职情况 安全监理责任制、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日志、隐患整改通知及回复、监理(周)月报、签名备查表等 1、有相关资料并基本符合要求□。2、不符合要求:(1)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齐全□;(2)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审查、签认□;(3)未按规定发出整改通知或上报□;(4)资料与现场不相符有造假现象或有嫌疑□。

 5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动火审批、动火操作人员的资格及动火作业的监控等情况 1、有相关资料并基本符合要求;□ 2、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齐全、审批手续不完善;□ 3、资料与现场不相符或有造假现象或有嫌疑。□ 6 临时用房 防火情况 构件及材料:1、板材检测报告; 2、出厂合格证;3、厂家、安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验收证明。

 1、有相关资料,且符合要求;□ 2、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齐全、审批手续不完善;;□ 3、有资料,与现场不符。□ 层数、面积、防火间距及疏散通道等执行(GB50720-2011)4.2的情况 1、基本符合要求;□ 2、不符合要求:(1)宿舍、办公用房超过三层或每层面积大于 300 平米□; (1)可燃及易燃危险品库房等用房超过一层或每层面积大于 200 平米;或可燃及易燃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超过规范要求面积的□;(2)宿舍、办公用房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等组合建造□;(3)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未设置在临时用房首层□;(4)其它不符合规范项□。

 7 在建工程 防火情况 执行(GB50720-2011)4.3 的情况 1、相关资料和现场符合要求;□ 2、无相关资料或资料不齐全、审批手续不完善;□ 3、资料与现场不相符或有造假现象或有嫌疑。□

 处理意见:

 □ 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及跟踪落实。

 □ 发出《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NO.

  ),责令限期整改,监理复查后将整改情况报监督站。

 □ 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NO.

  ),责令暂时停止施工(暂时停止使用)。

 检 查 人 员 签 名 :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监理单位代表签名:

 签名:

 AA 区燃气工程消防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区燃气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区燃气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消安委办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即日起至 2016 年 1 月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各镇街市政燃气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内燃气行业管理现状,制定有效可行的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治理燃气安全及火灾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燃气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全区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 三、检查范围 全区燃气生产和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充装站、供应网点,液化天然气储配站,汽车加气站,餐饮企业等。

 四、检查内容 (一)燃气经营企业持证经营情况和燃气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别是经营网点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机泵操作、气体充装、抢险

 抢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等。

 (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和消防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和防火标志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教育培训情况,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安全告知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三)燃气经营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情况。

 (四)燃气经营企业建立餐饮企业供气档案及用户安全检查制度情况。

 (五)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开展餐饮企业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情况。

 (六)燃气设施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包括是否取得《燃气充装许可证》,特种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台账及定期检验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等。

 (七)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包括应急抢险队伍、设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应急预案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八)其他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总体上分 3 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 10 月 31 日,各镇街市政燃气管理部门应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和使用燃气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

 档,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二)全面检查和督促整改阶段:11 月 1 日-12 月 15 日,区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镇街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未能及时进行整改的相关企业进行查处。

 (三)总结和分析阶段:12 月 16 日-12 月 31 日:区有关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全面总结,形成专项行动整治总结报告。

 六、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燃气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开展燃气安全全面检查刻不容缓。各镇(街道)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分解任务,明确要求,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打造安全的燃气经营和使用环境

 (二)有效推进,强化执法,取得实效 各职能部门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跟进落实整改情况。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使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应坚决执法,采取有效措施暂停其营业,情节严重的,可报请上级部门取消其营业资格,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三)迅速行动,及时报送,总结提高 各镇(街道)务必立即开展行动,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自查,并制定检查方案,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各镇(街道)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总结,于 10 月底前将检查报告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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