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渠清障出淤施工合同
甲方:刘家河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了推进我村河渠清流行动得到落实,加快清障出淤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将我村六泉河清除杂草、水花生;水库南渠、李贵华门口渠、株木山渠出淤、清障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具体协商如下:
一、工程量:我村六泉河 6500 米打捞水花生、杂草;水库南渠、李贵华门口渠、株木山渠出淤清障;工程承包资金为 10万元。
二、时间要求:本工程于 2018 年 6 月 10 日——30 日完成,有效工作日为 20 天. 三、质量要求:一是将六泉河水花生、杂草除尽。二是将水库南渠、李贵华门口渠要沟见底、泥过堤、坡见新;株木山渠草除尽,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后,交村进行管护。
四、结账方式:本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 50%工程款,剩余部分 12 月 30 日前付清。
五、施工安全:乙方需确保施工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在施工中如有矛盾,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刘家河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