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部 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个人思想道德品质,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2)督促各专业技术人员对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认、传递、汇总核对并归档
(3)、及时对各专业技术人员收集到的施工原始记录(包括实验、测量、质检、原材料、机械运转)检查签证记录、施工照片、影视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和保管。
(4)、对接收入库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上架并编制检索工具,为公司管理工作及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做好档案借阅记录和登记统计工作。
(5)、做好入库档案保密和防盗、防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低温的措施,以维护档案安全。
(6)保守公司档案信息机密,涉及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技术等重要信息资料不得外带和网上传送。
(7)资料的归档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资料不全、不及时、签字不全或代签等。
(8)督促各项目部及时将开工申请报告、开工报告、施
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等及时送公司部门领导审核签证并留档。
(9)在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协助督促项目部必须把所有竣工资料上交公司工程技术部,经核查后按公司要求装订成册、登记编号进行归档。
(10)
经工程部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技术方案等文件必须有文本及电子版备档。
(11)、承包及分包合同、开工报告、隐蔽纪录、项目增减项、竣工资料等档案应在签署后 24 小时内,将原件(或复印件)送达工程技术部保存。
(12)、会议纪要、报表、通知、与项目部签署的其他文件、公司下发所有管理文件等必须留存备档。
(13)、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