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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电梯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6140

时间:2022-07-06 15:10:03 浏览次数:

  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

 电梯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电梯 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HLCG2017-A152

  2017 年 12 月 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会理县采购中心共同编制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凉山州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会理县采购管理办批准下达的HLCG2017-A152 号采购计划,按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受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的委托,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电梯进行采购,特邀请具备谈判资格和具有供货能力的商家参加谈判。

  1、采购文件编号:HLCG2017-A152。

  2、采购项目: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电梯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谈判项目共分为 1 个包:(品种、规格、型号、配置参数、要求等详见第四部分)。本采购项目各投标供应商包内不允许分拆投标。采购总预算控制价:220000.00 元。(本次采购金额不得超该项目预算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谈判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7 年12 月13 日至2017 年12 月19 日17 :30 点前。

 报名地点: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招标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附件”栏免费下载或到采购中心免费领取。网上下载文件的,必须于 2017 年12 月19 日17:30点前现场到采购中心报名登记。

 4、谈判现场签到时间:2017 年12 月21 日8:30——9:30;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2 月21 日09:30 时,超出此时间者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的投标文件。

  5、谈判时间:2017 年12 月21 日9:30。

  6、谈判地点:会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综合厅(汇元大厦三楼)

  7、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由格式文本和实体(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等)组成,由采购人和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并经采购人审定签署发布意见后交由采购中心挂网公告。

  本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要求(含参数)、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均由采购人设置和拟定,并委托采购中心代笔写入招标文件格式文本中。本采购项目如有询问或质疑,由采购单位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答复解释。

  8、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上网公告后如有调整,请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供应商自行上网查询更正内容,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9、采购人: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4-5697283

 地址: 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

  10、采购代理机构:

 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汇元大厦三楼(会理县滨河路 244 号)

 邮

 编:615100

 联系人:李建梅

 联系电话:0834-5699102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1 1 、谈判资格的获取

 1.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具有电梯维修安装A 级资质。

 (4)提供2015 年至现在的业绩证明至少1 个(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有效验收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并提供合同单位联系电话,如果是政府采购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本次采购各投标供应商所有项目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任何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6)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7)备注说明:A、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不实或不合格,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我中心在报名环节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和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供应商务必严格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B、本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笔迹。)

 C、本招标采购文件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

 D、本次采购活动中同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投标资料上(含供应商投标签到表)的签字(或盖章)应当前后一致、同一单位的同一种用途的盖章印鉴应当前后一致(不能代签、冒签、伪造等);如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以据此根据具体情况和对磋商文件响应度来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由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2 合格参选人的范围

 (1)参加本次谈判的供货商必须是谈判资格证明文件齐全和具备采购项目供货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采购中心进行了报名登记备案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参选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参选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A.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承诺的产品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B.项目实施方案;

  C.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D.产品(如涉及)使用环境条件;

  E.技术应答表;

  F.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G.提供的本次采购项目参数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H.投标人应根据上表所列投标产品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I.产品质量保证及承诺说明、售后服务承诺方案等 J.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3)参选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交由他人完成。不得转包、分包。

  1.3 谈判委托

  如参选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1.4、本次谈判项目的基本要求

  A、本次谈判项目的货物量、技术要求等均以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货物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所列为准。

  B、售后服务承诺应包括:参选人按照采购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C、产品在验收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D、交货地点: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

  E、供货时间:签定合同后按谈判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

  F、谈判报价:本次谈判报价是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所有一切费用,且每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在合同履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如有)数量,发 现任何页数或附件(如有)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方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所指事项提出补全或澄清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方因此不承担责任。

  1.6、除非有特殊要求,本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所采购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交通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 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3. 谈判的主要程序

 3.1 参加谈判的参选人抽签决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成员将集中与各参选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3.2 参选人集中填写参选最终报价表,以作为谈判小组评定预中选供应商的依据。谈判小组成员对照谈判评审标准、谈判依据和原则,依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业绩、信誉、服务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谈判结果通知所有参选人。

  4. 谈判商参选文件

 4.1 参选文件由谈判文件所列内容组成。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

  规范要求。参选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参选文件和资料,导致投标被拒绝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5. 谈判文件的修改

 5.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5.2 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将主要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挂网公告方式及电话通知已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参选人。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选人具有约束力。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6. 参选文件计量单位及语言

 6.1 参选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谈判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

  6.2 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参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参选文件。

  7.1 参选文件必须由参选书和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三部分组成。

  7.2 参选书部分应包括:

  (1)谈判文件封面(附件一)

  (2)参与竞争性谈判申请书(附件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

  (4)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六)

  (5)谈判报价表(附件七)

  (6)参选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谈判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验收方案承诺等。参选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A.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承诺的产品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B.项目实施方案;

  C.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D.产品(如涉及)使用环境条件;

  E.技术应答表;

  F.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G.提供的本次采购项目参数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H.投标人应根据上表所列投标产品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I.产品质量保证及承诺说明、售后服务承诺方案等 J.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7.3 参选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部分。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参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1)投标人具备本次采购经营范围,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合格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

  表要提供跟投标企业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用以核实保证金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投标人完整的 2016 年财务报表复印件;2017 年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以上)复印件;2017 年任意一个月以上的纳税缴纳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5)提供2015 年至现在的业绩证明至少1 个(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有效验收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并提供合同单位联系电话。如果是政府采购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6)本项目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需按照业主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7)为保证电梯安装质量,投标人必须具备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

 (8)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9)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0 投标人提供未挂靠、未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1)充分公平竞争承诺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12)投标人和投标项目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3)如果本次采购的设备国家实行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制度,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根据有关要求需对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行业进行强制性认证的有关证书(如有生产或销售许可证书、鉴定证书类)和特殊部门和行业需要的资质证明。

  7.4 如果有,请提供企业获得各有关部门授予的信誉、信用评价等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7.5 注:A.投标文件资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正确地签字、盖投标人鲜章。

  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副本资料内容不必每页再盖投标单位鲜章,但是应在首页或侧页骑缝盖鲜章),当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一律以正本为准;当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前后矛盾时或投标资料内容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代表人的签字、盖章等信息)前后不吻合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即可以根据具体响应情况如果涉及资格性审查事项的,作无效标评判.

 B.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C.若因年审或处于换、发证期间暂无法提供有效证照件的,应提供发证部门出据的证明资料。

 8.

  知识产权

 8.1 参选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参选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参选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参选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参选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8.4 如采用参选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参选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 谈判报价

 9.1 所有参选均以人民币报价。

  9.2 参选人谈判总报价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3 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0. 谈判保证金

 10.1 每个供应商必须提供肆仟元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投标的一部分。

  谈判保证金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选单位的帐户转出。谈判保证金按要求采用转帐或电汇方式转入采购中心帐户。不接收个人帐户转帐以及现金或以现金存入采购中心帐户方式。未按此要求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理滨河支行

  帐号:22639301040001639

  单位名称: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备注:交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电梯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2017 年12 月19 日17 :30 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中心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款后将银行回单或收款人入款通知递交到采购中心更换收据 。

 10.2 未按10.1 条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参选将视为无效参选。

 10.3 谈判结束,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开始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落选人须提供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资料)。

 10.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

  (1)无正常理由不参加投标或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参选人撤回其参选文件。

  (2)参选人互相串联,哄抬报价。

  (3)参选人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4)参选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中选人要求更改已为谈判双方确认的参选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或拒签合同。

  (6)参选人不按照所签订合同中的规定交验货物。

  (7)在采购有效期内,参选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10.5 中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后,按10.3 条要求提供齐全银行帐户信息资料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10.6 采购中心与银行对账时,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交虚假交款凭证骗取投标或中标的、或者银行账户没有在公告规定的报名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收到其转账保证金的,我中心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中标),报监督部门依法处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通报。

  11. 履约保证金

 中选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按中标价的 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12. 付款方式

 12.1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付款。

 13. 参选文件的内容填写说明、签署及规定

 13.1 组成参选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 7 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参选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3.2 参选文件必须包括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文件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各一份;资格性审查文件一份;投标报价表一份。参选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参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参选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参选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3.4 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资格性审查文件应当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3.5 参选文件统一用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3.6 参选文件(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文件、投标报价表)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标明“资格性审查文件”、“正本”、“副本”和“投标报价表”字样。

 14. 参选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参选文件包括正本、副本、资格性审查文件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资格性审查文件、“投标报价表”须分别单独密封,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

  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5. 参选截止时间

 15.1 在开标现场投递参选文件。

  15.2 参选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到指定的谈判地点。参选人不得对其已递交的参选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其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15.3 采购人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应及时通知所有的参选人。采购人和参选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5.4 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参选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15.5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15.6 对于采购文件中如果要求有另带原件备查(或必查)的资料,原件资料可由投标人自行保管,也可以在投标时一并递交给采购方统一保管。无论是否递交给采购方保管,当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核实其原件资料时,投标人应当及时当场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核实,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涉及资格性、强制性审查的投标无效)

 第三部份

 谈判与评审

  1、采购方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组织竞争性谈判。谈判由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人员、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参选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采购人、参选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启参选人《参选报价文件》时,采购机构将当众宣读收到的参选文件份数、每一个参选人名称、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参加谈判的参选人应派一名代表抽签决定其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成员将集中依抽签顺序与各参选人进行谈判。

  3、资格性审查

  3.1 资格性审查是由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参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对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

  审查,以确定参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参选资格。

  3.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参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参选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 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实质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4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参选人或者其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参选文件数量不足的;

  (二)参选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参选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参选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参选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八)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九)不具备谈判文件中关于谈判资格规定的要求的;

  (十)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参选文件的资格性的;

  (十一)投标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二)在参选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报价文件》;

  (十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4、谈判

  4.1 谈判代表根据其参选文件进行陈述。

  4.2 采购人将做谈判记录。

  4.3 谈判小组成员根据谈判代表的陈述进行询问和谈判,对参选文件和询问情况进行评审,视其评审情况,谈判小组可调整谈判轮次。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投标人填写现场报价表并作为参选人的最终报价,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以作为谈判小组评定预中选供应商的依据。

  4.4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小组可要求参选人对其参选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5.评审

  5.1 谈判以及二次报价结束后,采购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进行参选文件审查;

  2)对通过参选文件审查的谈判报价进行评议。

  5.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参选人在《谈判报价文件》中的谈判总价与各项服务谈判报价之和有出入的,以各项服务单价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以大写金额为准。

 如果参选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参选将被拒绝。

  5.3 对于参选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参选人的相对排序。

  5.4 对于不属于“不合格”或“拒绝参选”列示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不合格或拒绝参选的理由。

  5.5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评审小组有权决定采购文件中“可能导致不合格”或“可能导致其参选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不合格”或“参选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一个参选人。

  5.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7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6. 谈判评审标准

 6.1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必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才能谈判,不足三家的,将终止谈判。

  6.2 参选人派代表一至三名参加谈判。

  6.3 谈判时查验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谈判时当场开封。

  6.4 采购人在谈判仪式上,将公布参选人的名称。

  7. 谈判依据及原则

 7.1 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特点组建专门的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谈判商。

  7.2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分,即谈判小组根据参选方对采购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谈判项目在符合采购方的质量技术方案、相关案例、公司资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对同一谈判项目,如出现两家以上(含两家)的现场报价相同的,则进行再次竞价,取谈判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成交商;如符合上述条件的所有谈判商均放弃再次竞价的机会,则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商的资信、售后服务方案以及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成交商。

  7.3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选人。谈判结果,对所有谈判商当众宣布,对未中选单位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参选文件。

  7.4 参选人在主持人未宣布谈判会议结束之前,擅自提前离开谈判会场,其谈判将被拒绝,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 评审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

  8.1 评审结束后,采购机构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评审结果,若参选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参选人可以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若公告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评审结果。

  8.2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3 中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选结果或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8.4 在中选单位确定之后,采购人将在采购结果公告期完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确认其谈判已被接受。

  8.5《中选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9. 签订合同

 9.1 中选单位应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谈判文件、中选单位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过程的有关文件等,均作为合同附件。

  9.2 中选单位拒签合同时,除按第二部分“10.4”条规定处理外,采购人可从本次谈判中,新选定同一采购项目报价次之的供应商为中选单位。中选人如果因自身原因放弃中选,必须向采购方缴纳其中选报价与第二中选候选人报价的差价款,采购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9.3 中标人的参选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4 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的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但不得违反《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9.5 供应商应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证质量,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并向业主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供应商应提出详细的验收程序和所执行的验收标准

  9.6 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生效的采购合同及时办理验收、资金支付事宜,不得在办理验收、资金支付时设置障碍,谋取不正当利益。验收工作由业主组织,同时应有采购管理办、采购中心及相关监督单位代表参加,验收方成员应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中心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详细理由。

  11. 参选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参选人参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12. 保 密及评审纪律

 12.1 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小组成员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本项目评审办法的标准和程序,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参选人。

  12.2 评审小组成员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3 在参选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也无义务向参选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建议等均不得向参选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透露,不得将参选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指定地点,该材料由采购人指定专人保管和发放。

  12.4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从接到评审通知到中选结果公布之前,评委不得与参选人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者私下接触。在谈判工作结束后,评审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评审过程中采购人将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与参选方联系、处理有关事宜。

  12.5 参加评审的评审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本单位汇报评审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12.6 除按照有关规定应该予以公开的信息外,所有评审、定选过程和情况应当保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12.7 评审现场除评审小组成员外,采购人指定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列席会议,但没有评议和表决权。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不得探听评审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

  12.8 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参选文件。

  第四部份

  采购货物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

 会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电梯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

 采购项目详细要求:

 采购项目

 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电梯 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台 1 预算价:220000.00 元 附件:

 采购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1 1 、电梯采购数量及基本参数:1 1 台乘客电梯兼消防功能

 梯型 载 重KG 速度m/s 台数 层/站/门 井道尺寸(宽X 深)以施工图为准 提升高度(以现场为准) 有、无机房 L1 1000 1.0 1 3/3/3 2200mmX2800mm m 有机房 2 2 、电梯技术、配置要求

 序号 项目 技术、配置要求 1 曳引机 ★进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控制柜 ★同厂同品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变频器 ★可再生变频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光幕 ★进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电梯层门系统 ★同厂同品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电梯门锁装置 ★同厂同品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曳引绳 ★采用钢带并配置相关安全检测装置 11 节能方式 ★含节能装置和能效认证 12 控制方式 单控 13 消防返回开关位置 基站

  1层消防员操作功能, 14 轿厢

  轿厢尺寸要求(宽×深×高)

 1600mmX1500mmX2400mm

 轿内操纵箱 发纹不锈钢微触按钮备轿厢记录灯与轿厢指示器,轿厢内显示为液晶显示器 15 厅门

  厅门尺寸要求(宽×高)

 900mm X 2100mm

  厅门形式 中分

 门套型式 小门套

 厅门装潢 全发不锈钢

 厅站召唤 发纹不锈钢微触按钮备轿厢记录灯与梯厅位置指示器,显示为液晶显示 16 按钮形式 不锈钢按钮 17 吊顶 3种以上方案供采购方选择 18 轿底装潢 标配 19 设备的适用电源及电压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50HZ、380V,

  照明电源:单相三线制50HZ、220V。

 检修用照明:采用安全电压。

 3、投标产品具备下述功能。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说明

 1 1

 全集选

 电梯对大楼内上、下召唤信号、轿内选层指令及各种信号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将自动优选与电梯运行方向一致的信号进行依次应答。

 2 防捣乱保护 为避免空梯运行,电脑通过对载重量进行逻辑判断把不正常的指令作消号处理。此功能可避免恶作剧和错误的轿内指令。

 3 满载直驶 当轿厢内载荷达到满载预设值时,即进入满载直驶状态,电梯将不再应答厅外召唤,点亮厅外显示的满载灯,并直接响应轿内指令直达指定楼层。

 4 独立服务 为满足客户的特殊需要,设计的独立服务状态,进入独立服务后,电梯不再应答厅外召唤信号而只能由人工控制关门和运行。

 5 关门等待取消 自动状态下,在门保持全开状态并且处于开门延时阶段时,按关门按钮可立即执行提前关门。

 6 反向指令自动消除 在向上或向下运行时,对于与当前运行方向相反的指令可自动消除。

 7 轿厢关门延时保护 当电梯开门时间由于外呼按钮被按住或其他因素而超过预定时间时,电梯会强迫关门来应答其他信号。当电梯强迫关门重复几次仍未关紧,电梯将停止运转并开门,内外呼信号会自动取消。当电梯监测到门已正常关闭时,电梯恢复正常操作。

 8 轿厢开门保护 当电梯由于机械卡阻等原因导致不能开门到位超过预定时间时,内外呼信号会自动取消,驶向相邻层楼开门并释放乘客。

  9 轿厢关门保护 当电梯由于机械卡阻等原因导致不能开门到位超过预定时间,电梯重复三次关门后,未侦测到门关闭信号,电梯会自动进入保护状态,当电梯监测到门已正常关闭时,电梯将恢复正常操作。

 10 超载保护 当轿厢的载重量超出额定允许的载重时,超载蜂鸣器会鸣响以提示超载。此时显示超载,轿厢不关门,电梯不能起动。

 11 驱动设备过热保护 由于机房温度过高或运行发热,电动机温度超过预设值时,电梯将自动进入保护状态。电梯就近停靠,开门安全疏散乘客并关闭轿内照明和电扇,温度正常后,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12 延时驱动保护 曳引机持续运转时间超过国标限定时,系统自动进入保护状态。

 13 变频器过热保护 变频器过热时,系统自动保护。

 14 能源回馈节能装置 电梯运行时,通过能源回馈节能装置将势能转化为电能,过滤后反馈回电网供其他设备使用。。

 15 安全回路保护 电梯发生异常时,安全回路动作。电梯立即停止运行。

 16 主回路故障保护 系统收到主回路故障信号就紧急停车,并在有故障时防止电梯运行。

 17 防打滑保护 当电梯运行过程中,为防止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转动并保持在停止状态而设置的保护功能。

 18 抱闸动作双安全检测 系统检测抱闸是否可靠动作,发现抱闸不能可靠动作,则进行保护动作。

 19 逆向运行保护 为防止电梯出现与给定的运行方向不一致而设定的保护。

 20 故障自诊断 当控制系统自动侦测到控制回路的异常时,自动停梯保障乘客的安全。

 21 故障储存 当电梯出现故障时将相应的故障代码储存,以供查询分析电梯故障原因。

 22 自动泊梯 群控组内电梯在大楼内所有电梯均处于空闲状态时,会自动停泊于大

  楼的不同层楼以提高电梯组对召唤的响应速度。

 23 自动返回基站 单台电梯时,可根据大楼实际需求设定运行基站,在预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召唤或指令登记,轿厢将自动返回基站,关门待机,基站一般设在交通流量大的楼层或一楼大厅。

 24 轿顶检修 电梯轿顶设有检修箱,使检修维护更为安全快捷。

 25 机房紧急电动运行操作 电梯机房的控制柜内设有紧急电动操作装置,可用紧急情况时的救援。

 26 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控制 在没有接到任何操作指令的情况下,电梯在关门后的预定时间内,将进入节能模式,关闭轿内的照明和风扇 27 开、关门按钮 电梯轿厢操纵面板上设有控制开关门的微动按钮,以方便乘客根据需要灵活掌握开关门的时间。

 28 开、关门按钮灯 按下开、关门按钮的同时将点亮按钮灯以提示成功应答。

 29 轿厢内紧急照明 在轿内设置的紧急照明装置,停电时启用。

 30 厅、轿门时间分别控制 经过统计由厅外召唤引起的开门等待时间会比由轿内指令引起的开门等待时间要长,此功能通过独立调整电梯在响应召唤和指令时的开门保持时间,来提高整体的运行效率。

 31 厅外及轿内方向灯提示 为方便乘客了解电梯的运行方向,在轿内操纵面板和厅外召唤面板上有箭头状指示灯提示运行方向。

 32 数字大厅/轿内显示 在轿内的操纵面板及每层楼的大厅召唤盒上随时用显示电梯所在层站,以方便乘客了解电梯当前运行位置、消防、超载等信息 33 轿厢警铃 供在特殊情况下乘客通过按动轿厢内报警按钮,及时通知外界。

 34 错误指令取消 当指令登记后,在电梯未起动前可通过连续点按此按钮以取消已登记的指令。电梯起动后,为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系统不允许取消已登记信号。

  35 本层厅外开门 在正常关门过程中,厅外与电梯同向的召唤按钮被按下时,电梯将重新开门。

 36 重新初始化运行 当电源因中断而恢复后,电梯位置信号未能保留或不能确定轿厢位置时,电梯将驶向端站重新定位。定位后位置显示器显示电梯所在的层楼位置,并恢复正常运行。

 37 恢复运行 当电源中断而恢复后,电梯处于平层区域以外,系统将自动低速运行至平层位置。进入平层后,门自动打开恢复正常运行。

 38 光幕门保护 利用光幕装置发出的红外光线对进入其探测区域的任何物体进行扫描,形成一个敏感度高、安全性好的红外线屏。一旦光线受到干扰,电梯门就很快地重新开启而不会碰伤乘客,从而保证了乘客安全方便地进出电梯。

 39 五方对讲 用于特殊情况下通过设置在轿顶、轿底和轿厢操纵面板上的对讲装置保持与机房及监控中心的语音联系。

 40 电网滤波监测功能 在一段时间内,如果电网电压出现连续波动,系统将自动报警。

 41 曳引绳运行监控功能 实时监控曳引绳使用状态,钢丝有断裂情况,立即停梯报警。

 42 井道位置自学习 有井道位置自学习功能,并存储井道位置信号,当电梯正常运行时实现直接停靠。

 43 速度反馈检测功能 系统一旦检测到实际速度与给定速度不符,将自动断开安全回路并发出警报。

 44 制动器自动检测 制动器通电动作,如没有触发到位开关,认定制动器没有完全打开,系统实行保护。

 45 再平层功能 通过再次平层运行,提高轿厢平层的精度。

 46 消防员服务 当发生火灾时,通过触动火警开关,电梯自动返回设定楼层后停靠,

  只允许被授权人操纵电梯。

 47 停电恢复自动校正 停电再来电时系统会自动校正。

 4、技术性能: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的电梯主要性能及指标 序号 名称 要求 证明材料 1 ★开关门噪音 ≤55dB(A) 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2 ★运行时轿内噪音 ≤50dB(A) 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3 ★平层精度 ±5mm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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