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临港区学校薄改提升项目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
SDGP371327202002000330
采
购
人: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鼎泰招标有限公司
0 2020 年 年 8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二、
磋商文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
公开报价、评审、成交--------------------------- 六、
合同的授予-------------------------------------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第五章
履约验收------------------------------------- 第六章
附件----------------------------------------
投标提示
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政府采购部分项目招标采购环节进行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本项目在其要求的试运行范围内,各响应人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制作并提交纸制版响应文件外,还应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见通知(网址
sdf.lkj//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9f3f10d-776e-49a2-a622-6cc77fd902c5&categoryNum=048),试运行期间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莒南县人民路 33 号 联系人:
朱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鼎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处向东路北。
联系方式:韩雨霏 1895397705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港区学校薄改提升项目办公设备购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720200200033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空调 1 宗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具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05 B 办公设备购置
1 宗 51.15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 年 8 月 13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 17 时 0 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 地 点 :
网 上 投 标 备 案 后 , 供 应 商 登 录 临 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sdf.lkj//ggzyjy.linyi.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秘钥下载磋商文件(格式为格式为.LYTF),此为电子化投标的必备流程。
3、方式:①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相关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②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责任自负。③本项目采用网上开评标: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成电子招投标交 易 平 台 企 业 诚 信 库 认 证 、 办 理 CA 实 名 认 证 证 书 , 网 址 :sdf.lkj//ggzyjy.linyi.gov.cn/TPFront/。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登录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磋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磋商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注:每家投标企业开标到场人员不超过 2 人,且必须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登记投标人信息、测体温,近一周内没有发热情况以及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凡是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间隔 1.5 米以上,必须佩戴口罩、提供本人身份证,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含纸质)[有效期 14 天]。三者齐全后,方可进入开评标现场。
4、售价:0 元/份。
四、公告期限:2020 年 8 月 13 日 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雨霏
联系方式:18953977053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莒南县人民路 33 号
联系人:朱主任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临沂鼎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处向东路北。
联系方式:韩雨霏 18953977053 3 项目名称 临港区学校薄改提升项目办公设备购置 4 项目地点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00%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预算 本项目招标预算为 A 包:7.05 万元;B 包:51.15 万元,响应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不得超过各包预算,响应报价超出预算做无效标处理。
8 响应人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
时间:
集中踏勘地点:
10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1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供货完毕。
12 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 样品要求 不需提交样品。
需提交样品,样品要求如下:
1、送样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送样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6 响应文件份数 1、正本一份,胶装; 2、副本三份,胶装; 17 响应文件电子版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
2、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格式为.NLYTF 文件,光盘介质存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3、 参加投标时务必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以便开标现场解密。
18 电子化投标注 意事项
投标人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CA 锁从网上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 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 格式)拷贝至光盘备用。
1、电子化投标试运行期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2、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电子投标函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 投标人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④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⑤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
正常使用; 19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2020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09 时 30 分止。
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20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1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22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响应人代表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响应人签字确认 23 唱标顺序 按照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
24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 25 成交服务费 按照成交金额的 1.5%计取,由成交人缴纳。(若需开具发票,请于交纳代理服务费当月到我公司财务科办理,逾期不办。)
26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与响应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27 磋商内容 商务、技术部分 不管响应结果如何,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响应人一旦参加本项目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注: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禁止的关系。
一、说
明
1. 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采购仅适用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 定义
1) “采购人”系指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临沂鼎泰招标有限公司。
3) “供应商”
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成交人”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3. 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2)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 在以往前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4)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 报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日起 60 日内,磋商后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第五章
附件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7.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质疑
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法律规定期限以前,按照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疑义。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5)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6)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a)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b)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文件应按照上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投诉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c)响应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d)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被质疑人受理质疑后,认为质疑事项涉及其他当事人的,将质疑书副本及时送达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e)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响应供应商和其他有关响应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7) 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磋商前,供应商除就磋商文件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报价资格。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9. 解释权 1)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10. 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3) 商务部分内容:
a)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c)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d) 明细报价表; e)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f)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g)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 h)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i)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j) 从业人员声明函(如有); k)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l)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 m)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以往前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 n)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4) 技术部分内容:
a) 技术标书目录; b)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实施方案,包括:供货措施、供货时间、售后服务等。
c) 响应项目说明:响应人应对拟投报的项目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说明等;
e)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磋商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
求的承诺、供应商优势分析、保证服务的措施等)。
5) 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做出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2.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 11 条的内容相悖)。
13. 报价说明
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响应报价的编制,报价产品、货物的检验、包装、安装、调试、税费、运费、人工、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等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工程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2) ; 磋商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 。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方案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5)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只接受有效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14.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 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第 11 款的要求,准备一式四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响应单位加盖公章,或者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
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响应人公章。
15.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见附件)
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
16. .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 2) 密封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2020 年 8 月 24 日 09:30 (北京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CA 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 18 8. . 迟交的响应文件
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 15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公开报价、评审与成交
19. 公开报价
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须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 按照本须知第 18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3)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4) 磋商时,由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 磋商时,电声宣读每个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磋商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22.2)款规定在磋商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0.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 磋商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a)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 要求加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d)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无效报价与废标 (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未按规定报价的。
6、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
7、未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和代理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报价材料。
2、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3、在整个报价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的任何活动。
4、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5、供应商串通报价。
6、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7、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
8、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 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1. 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公开唱价
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磋商,参加报价的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
2) 电子唱价: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响应人现场解密每一份响应文件,导入价格,电子唱价。
23. 评审原则
1) 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 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人。
24. 评审
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报价;报价是否有计算错误;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
2) 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
3)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4)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5) 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询问,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供应商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承诺材料为准。
6)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构成偏离的,应单独注明。
7) 磋商小组成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项列出响应文件的全部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a)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b)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该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c)
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d)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e)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5. 评审方法: :
1) 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 24 条的规定,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
2)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根据各响应人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要求各响应人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含公开报价)报价(报价轮数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并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各合格响应人相同的机会。每一轮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进行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在磋 商过程中,经采购人确认,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如磋商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后轮报价不得超过上一轮的报价,若超过上一轮报价,则为无效报价并以上一轮报价进入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A A 包评分标准:
评审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100 分)
价格
30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30%×100。
商 务部分
企业概况 5 分 由磋商小组横向比较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家资质进行评比打分:厂家资质荣誉较多,技术力量雄厚等得 4-5 分;有一定的荣誉,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得 2-3 分;企业荣誉、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一般得 1 分。
业绩 10 分
供应商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完成的同类产品业绩,每个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同一项目多包的按一项业绩计算,提供合同原件,不提供原件不予计分)
技 术部分 产品性能 20 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所投设备的质量性能、参数偏离情况打分,产品整体配备优良,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优于磋商文件要求,故障率较低,易用易维护得 14~20 分;产品整体配备较好,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故障率较低,得 7~13 分;产品整体配备一般,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性能稳定性一般,得 1~6 分。
供货方案15 分 供货人员数量充足、分工得当;运输、配送、安装均有详细安排,能够有效保证工期及质量,得 10-15 分;供货方案具有针对性,但拟投入的人员较少或供货安排稍有不足,得 5-9 分;供货方案没有时间表、进度控制和拟派人员等细节,无法评价其按期供货的履约能力,得 1-4 分。
售后服务 20 分
1、磋商小组横向比较各供应商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比打分:质保及故障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科学性、可行性,具有完善的维修售后服务体系,售后响应速度及时性者,质保期后有维修换件等服务,得 6-10 分;故障解决方案、质保及售后服务方案、故障解决响应时间基本等基本满足采购需求者得 1-5 分; 2、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售后维修保养工程技术人员资格,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进行评分:售后维修保养技术人员配置充足且合理、技术能力强,处理程序科
学可行,设施齐全得 6-10 分,人员配置较合理、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处理程序有一定的可行性得 1-5 分;
B 包 包 评分标准: 评审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100 分)
价格
30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商 务部分
样品 15 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全部样品,样品外观精美、工艺精良,无毛刺、无气泡,上漆均匀,油漆无味得 15-10 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全部样品,样品外观一般、工艺一般,有毛刺、有气泡,上漆一般,油漆无味得 9-5 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全部样品,样品外观不新颖,有毛刺得 4-1 分; (样品不全或者不提供样品不得分。)
企业概况 5 分 由磋商小组横向比较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家资质进行评比打分:厂家资质荣誉较多,技术力量雄厚等得 5 分;有一定的荣誉,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得 3 分;没有企业荣誉、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一般得 1 分。
售后服务 5 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按期供货承诺、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培训方案、处对本项目自主承诺故障处理方案等,得 1-5 分。
业绩 10 分
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同类业绩,单个合同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原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技 术部分 产品性能 25 分
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货物的主要材料规格、产地、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和验收标准等情况叙述清楚、详尽得 5 分。每缺少一项或较其他文件相比欠缺的每处扣 0.5 分,扣完为至。
2、根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的选用的主要原材料、配件的材质、寿命状况、质量、环保性能,描述全部满足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或较其他文件相比欠缺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至。
3、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的功能、材质、包装全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或高于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得 5 分,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得 3 分,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4、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制造标准等技术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5 分范围内进行打分,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2 分;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供货方案10 分 供货人员数量充足、分工得当;运输、配送、安装均有详细安排,能够有效保证工期及质量,得 10-8 分;供货方案具有针对性,但拟投入的人员较少或供货安排稍有不足,得 7-5 分;供货方案没有时间表、进度控制和拟派人员等细节,无法评价其按期供货的履约能力,得 4-1 分。
3 3 )
政策原则
1、对于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在评审中可以从价格和技术两方面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 6%的加分。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一致。加分计算方法是:
报价部分加分=报价得分×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技术部分得分×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投标人具备此条件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 1 )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2 )提供有效期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 3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以上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予计分。
2、对于前来投标的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评审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加分计算方法是:
参与评审报价=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94%。
报价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明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在评审过程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不得以网上查询或者自行认定结果否定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性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98%。
报价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明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参与评审报价的计算方法是:
参与评审报价=非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监狱企业产品价格×94%。
注: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 号)文件规定,有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 8%的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明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委员会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人。
5 5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评标委员会认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无效、废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招标。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入围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标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招标人不同意维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6. 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 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7. 特别说明
1)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2)无论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六、合同的授予
28. 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人。
29. 成交通知书
1) 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 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0. 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响应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1. 签订合同
1)
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盖章生效。
2)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2. 成交服务费
1) 由成交人支付。(按成交额计算,若需开具发票,请于交纳代理费当月到我公司财务科办理,逾期不办。)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临港区学校薄改提升项目办公设备购置 2、交货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供货完毕。
4、项目地点: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地点。
5、采购数量说明:本项目采购数量仅作为报价依据,根据各校区实际使用配备情况调整。
6 6 、B B 包需带样品:课桌一套。中标后样品送至采购人封存。
磋商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主要性能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A 包:
序号 品名规格 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1 大 1.5 匹壁挂式空调 空调类型:
壁挂式空调 冷暖类型:
冷暖电辅 变频/定频:定频 房间类型:
卧室宝贝 空调匹数:
大 1.5 匹 适用面积:
15-22 平方 能效比:
3.29 能效等级:
3 级 空调方式:
遥控 制冷剂:
R22 制冷量:
3550W 制冷功率:
1080W 制热量:
3950+1050W 制热功率:
1030+1050W 制热电流:
1050A 循环风量:
650 立方/小时 室内机噪音:34-37DB 4 台
B B包:
办公设备参数
室外机噪音:50DB 清洁功能:
自动清洁 除霜功能:
自动除霜 杀菌类型:
冷触媒滤网 电源性能:
220V/50HZ 保修政策:
全国联保,享受国家三包政策 质保时间:
6 年 机身颜色:
陶瓷白 其他性能:
独立除湿 2 3 匹立柜式空调 空调类型:
立柜式空调 冷暖类型:
冷暖电辅 变频/定频:定频 房间类型:
客厅专享 空调匹数:
大 3 匹 适用面积:34-50 平方 能效比:
3.08 能效等级:
3 级 空调方式:
遥控/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