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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采购CT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28 16:40:07 浏览次数: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全一册)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采购项目:

 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采购 T CT 项目

 项目编号:

 2020NBHSWT201

 ( CBNB- - 20201643G )

 采购人:

 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

 3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

 8 8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

 2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2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42

  3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采购 CT 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01643G(2020NBHSWT20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采购 CT 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CT 数量: 1 台 预算金额(元):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2020 年 10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 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zc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 号海光大厦 4 楼(南门电梯上)]。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zc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均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

  5 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2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3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③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 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④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 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 年 11 月 5 日 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业务一部,收件人:王鸯鸯 联系方式:0574-88090157/13373888477,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 298 号海光大厦 4 楼(南门电梯

  6 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5 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2.6 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21626742@qq.com

 2.7 供应商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8 供应商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9 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 2.4、2.5、2.6、2.7、2.8 条内容废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香雪路 1027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沃红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6177517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014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

 传

 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承、王鸯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387、88090157

 质疑联系人:蒋海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36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 19 号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7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gzs://zc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招标需求内容

 1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2 单位及数量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3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本章内容 4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详见本章内容 5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

 6 技术规格要求 详见本章内容 7 物理特性要求 详见本章内容 8 质量、安全要求 详见本章内容 9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10 验收标准 详见本章内容 11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2 演示时间及地点 无。

 13 样品要求 无。

 14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无。

  9 一、 商务条款要求表

 采购标的的数量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交货时间、安装时间及安装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 安装时间:接到院方通知后 10 天内安装完毕 安装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 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安装、试运行且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0%。

 ★质保期 1、整机原厂保修≥2 年,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并提供价格的折扣率(原厂证明)。

 2、对保修期外维修付款必须做到先维修后付款。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对主要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相应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此价格不计入投标报价中。

 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装机后,中标方负责设备的全方位校准和性能验证,并提供规范的验证报告。

 2、维修响应时间<2 小时,24 小时内上门维修(包括节假日),如需返厂维修需提供备用设备,提供 24 小时维修电话,提供消耗品和保修期后常用零配件的供应价格与折扣。

 3、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需的备件,并保证 8 年以上的供应期。

 4、宁波地区设置维修服务点。

 5、升级: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

 培训 免费提供操作培训和工程师的维修培训(列出具体的培训方案,如提供院外培训,供方负责需方人员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用等),具体细节由院方定。

 ★安装、验收标准 1、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2、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还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安装、验收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卸货、搬运费等)由供方负责提供。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10 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二、 技术需求

 设备名称:

 CT (不接受进口产品)

 数量:1 1 台

 序号

 项目

 要 求

 投标响应

 1 1

 探测器及扫描架系统

 1.1 滑环类型 低压滑环

 1.2 扫描架孔径 ≥70cm

 1.3 扫描架倾角 ≥±30°

 1.4 三维激光定位系统 具备

 1.5 机架按键预设扫描协议功能 ≥2 组

 1.6 机架冷却方式:风冷 风冷

 1.7 机架控制面板 ≥4 块

 1.8 探测器类型:

 各家提供新型探测器:

 GE 提供 Gemstone 宝石探测器; 西门子提供 Stellar 光子探测器; 飞利浦提供微平板探测器; 联影提供 Z-Detector 时空探测器;其他投标厂家在符合序号1.9条的情况下,提供探测器的类型。投标文件中提供Datasheet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9 探测器排数 ≥60 排且<64 排

 1.10 探测器 Z 轴覆盖宽度 ≥40 mm

 1.11 每排探测器单元数(X-Y轴)

 ≥800 个

 1.12 探测器单元 Z 轴最小尺寸 ≤0.6mm

  11 1.13 数据采样率 ≥4800views/圈或 8000Hz

 1.14 提供机架内置无线一体化心电监测系统或独立心电监控系统 提供

 2 2

 X X 线球管及高压发生器

 ▲2.1 球管阳极实际热容量(不含等效概念):

 ≥7MHU

 2.2 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 ≥1300kHU/min

 2.3 球管最大实际电流(不含等效概念):

 ≥667mA

 2.4 球管最小实际电流(不含等效概念):

 ≤13mA

 2.5 最大管电压 ≥140KV

 2.6 最小管电压 ≤70KV

 2.7 球 管 大 焦 点 尺 寸 ( IEC 60336)

 ≤1.0mm×1.0mm

 2.8 球 管 小 焦 点 尺 寸 ( IEC 60336)

 ≤0.8mm×0.8mm

 2.9 高压发生器实际功率(不含等效概念)

 ≥55kW

 3 3

 扫描床系统 3.1 扫描床长度 ≥230cm

 3.2 扫描床可扫描垂直升降最低高度 ≤48cm

 3.3 扫描床可扫描垂直升降最高高度 ≥95cm

 3.4 扫描床水平移动范围 ≥160cm

 3.5 扫描床水平可扫描范围 ≥160cm

 3.6 扫描床水平移动最高速度 ≥100mm/s

 3.7 扫描床水平移动最小速度 ≤2mm/s

 3.8 扫描床垂直升降最高速度 ≥20mm/s

 3.9 扫描床承重量 ≥205kg

 3.10 扫描床移动精度 ≤±0.25mm

 3.11 提供扫描床控制脚踏开关 提供

  12 4 4

 扫描参数 ▲4.1 机架最快旋转扫描时间(不含等效概念)

 ≤0.4 秒/360°

  4.2 单扇区时间分辨率 ≤175 毫秒

 4.3 最薄扫描层厚 ≤0.6mm

 4.4 最薄图像重建层厚 ≤0.6mm

 4.5 扫描重建视野范围 ≥5cm~50cm

 4.6 定位片扫描长度 ≥160cm

 ▲4.7 最小螺距 ≤0.17

 4.8 最大螺距 ≥1.5

 4.9 单次螺旋连续最长扫描时间 ≥100 秒

 4.10 自动螺旋 具备

 4.11 10 毫安低剂量扫描技术,满足临床诊断标准,提供实际临床图像 具备

 5 5

 图像质量

 5.1 X-Y 轴空间分辨率@0%MTF ≥16 LP/CM

 5.2 Z 轴空间分辨率@0%MTF ≥16 LP/CM

 5.3 密度分辨率 ≤2mm@0.3%

 5.4 各向同性空间分辨率 ≤0.25mm

 5.5 提供三维锥束重建技术 提供

 5.6 CT 值 范 围 :

 -1024HU ~ +8191HU 具备

 5.7 图像重建矩阵 ≥1024×1024

 5.8 图像重建速度:

 ≥20 幅/秒

 6 6

 主控制台计算机系统 6.1 CPU ≥4 核

 6.2 内存 ≥24GB

 6.3 硬盘容量 ≥1.5TB

 6.4 图像存储量 ≥2000,000幅(512矩阵不压缩图像)

 6.5 液晶显示器尺寸 ≥24 寸

 6.6 液晶显示器分辨率 ≥1920×1200

 6.7 图像格式和传输存储:

 具备

  13 DICOM 3.0 具有存贮、传输、查询、工作单管理、打印等PACS 联接功能 6.8 自动语音系统及双向语音传输 具备

 6.9 主控制台可以独立完成MPR,SSD,MIP,CTA,三维容积重建等三维后处理功能 具备

 6.10 自动照相功能 具备

 6.11 提供心脏冠脉优化算法:西门子提供 BestPhase、GE 提供 SmartPhase、飞利浦提供 iTracking、联影提供ePhase,其他厂家需提供具备自动提取最佳舒张期和最佳收缩期功能的心脏冠脉优化算法。

 具备

 6.11.1 集成于主控台计算机系统,基于数据域进行心脏冠脉图像优化 具备

 6.11.2 具备全节段冠脉评估功能,自动提取最佳期相,包括最佳舒张期、最佳收缩期 具备

 7 7

 原厂高级图像后处理工作站 7.1 CPU ≥4 核

 7.2 主频 ≥3.5GHz

 7.3 内存 ≥24GB

 7.4 硬盘容量 ≥1.5TB

 7.5 永久贮存刻录方式:DVD DVD

 7.6 液晶显示器尺寸 ≥24 寸

 7.7 液晶显示器分辨率 ≥1920×1200

 7.8 图像格式、传输存储:DICOM 3.0 具备

 7.9 自动照相功能 具备

  14 8 8

 临床应用软件 8.1 多平面重建 MPR

 提供

 8.2 最大密度投影(MIP)

 提供

 8.3 最小密度投影(MinIP)

 提供

 8.4 曲面重建(CPR)

 提供

 8.5 容积三维重建 (VR)

 提供

 8.6 区域生长容积分析功能 提供

 8.7 表面重建(SSD)

 提供

 8.8 容积漫游(VRT)

 提供

 8.9 模拟手术刀 提供

 8.10 线束硬化伪影校正软件 提供

 8.11 后颅窝图像优化技术 提供

 8.12 条状伪影消除技术 提供

 8.13 螺旋扫描降噪技术 提供

 8.14 伪影校正软件

 提供

  8.15 肺纹理增强技术 提供

 8.16 图像减影功能 提供

 8.17 CT 电影功能 提供

 8.18 CT 血管造影(CTA)

 提供

 8.19 CT 三维仿真内窥镜显示功能 提供

 8.20

 高级血管分析软件包

 8.20.1 零剪影头颈部血管成像功能

  8.20.2 一键自动去除 3D 重建图像的头颈部骨组织功能 提供

  8.20.3

 头颈部血管进行标记追踪功能 提供

  8.20.4

 头颈部血管的自动标记、中心线提取、拉直处理、自动测量功能 提供

  8.20.5

 一键自动去除 3D 重建图像的体部骨组织

 提供

  8.20.6

 体部血管进行标记追踪 提供

  15 8.20.7

 体部血管的自动标记、中心线提取、拉直处理、自动测量 提供

  8.21

 灌 注软件包

 8.21.1

 神经系统灌注软件包

 8.21.1.1 提供 Stroke 和 Tumor 两种计算协议 提供

  8.21.1.2

 自动/手动执行软组织分割、动脉定义 提供

  8.21.1.3

 自动绘制感兴趣区的时间密度曲线 提供

  8.21.1.4

 自动计算 CBV,CBF,TTP,MTT 和 PS 等灌注参数,并以伪彩标记显示 提供

  8.21.1.5

 自动计算感兴趣区的面积、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等 提供

  8.21.1.6

 缺血半暗带分析 提供

  8.21.2

 体部灌注软件包

 8.22.2.1 自动/手动执行软组织分割、肝动脉和门静脉定义,并以伪彩标记显示 提供

 8.22.2.2 进行运动矫正、定义基线、删除/恢复时间点、血管抑制、融合功能操作 提供

 8.22.2.3 自动绘制感兴趣区的时间密度曲线 提供

 8.22.2.4 自动计算 BV、BF、HAP、PVP、HPI、MTT、TTP 和 PS 等灌注参数 提供

 8.22.2.5 自动计算感兴趣区的面积、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等 提供

 8.21.3

 肿瘤灌注评估功能

 提供

 8.22

 心脏冠脉分析软件包

 8.22.1 心电门控扫描技术 提供

  16 8.22.2 心脏前瞻性门控扫描技术 提供

 8.22.3 心脏回顾性门控采集重建技术 提供

 8.22.4 心脏多扇区重建技术:≥5扇区 提供

 8.22.5 心脏成像提供机架内置一体化心电监测装置,无需外配 提供

 8.22.6 一键式自动提取冠状动脉树 提供

 8.22.7 智能追踪特定冠脉分支 提供

 8.22.8 仿真 DSA 显示技术,还原冠脉血管高清细节,提供MIP/VR 显示技术,提供多个细腻显示模板选择 提供

 8.22.9 智能心电编辑 提供

 8.22.10 冠脉狭窄分析 提供

 8.22.11 识别、标记冠脉狭窄部位 提供

 8.22.12 智能测量冠脉直径、截面积、长度、狭窄容积等 提供

 8.22.13 多点、两点中心线追踪和中心线校正 提供

 8.22.14 冠脉钙化分析 提供

 8.22.15 识别、标记、彩色编码冠脉钙化 提供

 8.22.16 智能分析冠脉的钙化积分,完成钙化积分的风险评估 提供

 8.22.17 冠脉导航式分析钙化与非钙化病变 提供

 8.22.18 自动/手动进行斑块成分分析(包括钙化、纤维、脂质成分分析):提供 提供

 8.22.19 心脏功能评估 提供

 8.22.20 智能识别收缩末期、舒张末 提供

  17 期,自动测量射血分数、左室容积、每搏输出量等心功能指标 8.22.21 自动标记心内膜、外膜,实现全面心肌分析 提供

 8.22.22 提供牛眼图智能显示室壁运动度、厚度

 提供

 8.22.23 电影观察与记录心脏多时相运动,方便评估心肌与瓣膜运动功能 提供

 8.23

 三维肺小结节分析评估软件

 8.23.1 肺结节 CAD 计算机辅助筛查分析功能

 提供

 8.23.2 支持肺部结节的检测及评估,自动检测、分割、提取可疑结节 提供

 8.23.3 通过编辑结节轮廓线修改结节大小 提供

 8.23.4 自动测量结节直径、体积、CT 值等参数 提供

 8.23.5 支持同一患者在不同时间段的多个序列的图像比较,支持评估结节的变化曲线 提供

 8.23.6 自动计算结节内感兴趣成分占病灶整体的体积百分比、CT 值等定量分析数据 提供

 8.23.7 支持不同类型结节的提取、评估分析(如实结节、磨玻璃结节、混合性结节)

 提供

 8.24

 三维肺气肿分析评估软件

  8.24.1 支持肺部气肿的检测及评估,自动检测、标记可疑气提供

  18 肿 8.24.2 自动分割提取并显示肺组织和气管,支持左肺、右肺和气管的 3D 查看 提供

 8.24.3 自动完成对肺气肿(体积)的量化测量和颜色标记显示 提供

 8.24.4 自动计算左肺、右肺或双肺的肺气肿所占百分比 提供

 8.24.5 支持肺气肿体积数值分析和密度曲线图展示 提供

 9 9

 低剂量平台 9.1 提供高端低剂量迭代技术 西门子提供 ADMIRE; GE 提供 ASIR-V; 飞利浦提供 IMR; 联影提供 KARL 3D; 东芝提供 AIDR 3D; 其他厂家提供同档次迭代技术。

 9.2 提供智能 mA 调节技术 提供

 10

 智能自动定位系统 10.1 具备 AI 摄像采集系统 具备

 10.2 具备 AI 扫描方案 具备

 10.3 摄像头具备看护功能:扫描全程中可实时观察到患者情况 具备

 10.4 人工智能扫描方案具备面部识别功能:患者平躺于检查床后可自动识别面部位置

 具备

 10.5 人工智能扫描方案具备面部追踪功能:患者位置移动时,可自动追踪识别新的面部位置

 具备

 10.6 人工智能扫描方案具备自 具备

  19 动定位功能:根据扫描要求和病人位置,自动设置床高和进床距离;患者位置发生变化时,自动更新床高和进床距离

 11

 附件 11.1 提供质控水模和床垫等 提供

 11.2 提供主计算机用不间断电源 提供

 11.3 提供主控台工作桌 提供

 11.4 提供铅防护用品(铅衣、铅帽、铅围脖、铅方巾)二套 提供

 11.5 提供进口高压注射器一台 提供

 11.6 提供机房监控系统(3 摄像头)一套 提供

 11.7 提供自助胶片打印机三台 提供

 11.8 提供 4M 医用显示器三台 提供

 11.9 提供 2 台 DR、1 台口腔全景机的移机服务 提供

 12

 T CT 机房改造及防护

 12.1 厂方免费全面负责机房结构、线路等设计图纸及服务,并免费负责相关机房改造及防护事项,需提早与医院沟通并出具相关方案。

 /

  2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及零件费用、运输、保险、装卸、调试、移机等,以及产品保护、现场清理、验收、技术资料、质保期维保费、中标服务费、税金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4)采购代理机构按下表中货物招标的标准,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 亿~5 亿 0.05% 0.05% 0.05% 备注:(1)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5)服务费请汇入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投标文件组成与份数: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 评标结果公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网及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4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 30 日内 5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6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 天。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21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2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4、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不允许分公司投标。

 5、关于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供应商的风险 (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3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九)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

 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 1 、资格文件:

  24 (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9 年 12 月分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0 年任一月份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0 年任一月份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2 2 、商务技术文件

 (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及技术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9)设备配置清单及对设备的配置完整性、先进性、操作性、功能适用性的阐述; (10)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1)企业业绩表(格式见附件)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 (12)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优惠承诺、配件及耗材优惠、售后服务保障及售后服务机构的综合实力等); (13)质保期方案(包括详细的质保期方案并明确质保期后的修包费用等); (14)安装方案(格式自拟); (15)验收方案(格式自拟); (16)培训方案(格式自拟); (17)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请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 (18)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 3 3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5)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见附件)。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26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

 (2)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 份)、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电子投标文件:

 3.1 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2 若有多个子包,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可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应按子包分别装订、密封、包装,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5 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分别按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开包装。

 3、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7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四、特别说明

 1

 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

 1.4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6

 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

 1.7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8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

 (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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