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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汇报

时间:2022-06-29 16:00:07 浏览次数:

 民政局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汇报 2 0xx 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聚焦脱贫攻坚兜底线,聚焦特殊群体谋福利,积极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落实落细供养政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根据宿政办秘〔20xx〕15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20xx 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6 月份开始,我区特困供养标准统筹提高到 603 元/月/人。6 月份全区五保户总数 6497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4863 人,占比 75%),累计发放基本生活金 1690.59 万元(其中贫困人口发放基本生活金 1250 万元)。目前全区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 1002 人,集中供养 520 人,集中供养率 52%。

 (二)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落实落细低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和瞄准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信息沟通,紧盯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老弱病残等重点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根据宿政办秘〔20xx〕15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 20xx 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6 月份开始,我区低保标准提高到 625 元/人/月。6 月我区农村低保 36382 户 65087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8337 人,占比 59%),低保覆盖面 4.98%,累计发放低保金 1.6 亿元(其中贫困人口发放低保金 9375 万元),累计人均补差水平 399 元。

 (三)强化临时救助政策保障,织密织牢民生保障托底安全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

 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一是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信息沟通,重点关注未脱贫人口、返贫人口、因疫致贫人口以及因疫情陷入临时困境的人员,完善检测预警机制,对存在风险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1-6 月我区开展临时救助 547 人,发放救助金 173 万元,其中扶贫对象 274 人,发放救助金 76 万元。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一旦发现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立即启动临时救助,予以先行救助。1-6 月乡镇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救助 39 人,发放救助金 8.9 万元,其中救助贫困对象 20 人,发放救助金 4.5 万元。

 (四)强化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用足用活救助帮扶政策。

 一是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6 月我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1736 人,累计发放 781.71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2657 人,累计发放 915.45 万元。

 二是健全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凡是符合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监护缺失儿童,要及时将其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20xx 年孤儿保障标准分散供养由 900 元/月提高到 1050 元/月,集中供养由 1300 元/月提高到 1450 元/月。6 月份全区孤儿救助 680 人(其中贫困人口 260 人,占比 38%),累计发放生活补助 441.7 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1.提高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的保障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2.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动态协调。4 月份开始我区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结合低保专项治理,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重点对象主动开展排查,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目前我区未脱贫贫困户 1209 户 2598 人,其中已享受农村低保 833 户 1714 人、享受特困 195户 203 人、享受孤儿 15 户 18 人、享受两残补贴 436 户 476 人。我区脱贫监测户423 户 921 人,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83 户 157 人、享受特困 4 户 4 人、享受孤儿 3

 户 3 人、享受两残补贴 101 户 106 人。我区边缘户 604 户 1393 人,其中享受农村低保 289 户 571 人、享受特困 3 户 3 人、享受两残补贴 109 户 111 人、享受孤儿 1 户 1 人。

 2.实行低保渐退期。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出我区低保标准的,给予 12 个月的渐退期,确保稳定脱贫。

 3.精准核查,精准认定。申请低保的家庭必须经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家庭财产状况,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准确认定,减少“错保”现象。20xx 年 1-5月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查低保总户数 22856 户 100107 人,检出问题户数5953 户 9951 人。

 4.开展脱贫攻坚社保兜底政策大宣讲。为补齐能力不足短板,切实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区民政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社保兜底政策大宣讲。培训以打好脱贫攻坚战为主线,内容涉及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保兜底政策,培训对象涵盖村民政专干、民政所工作人员等 500 多人,分五期开展,采用 PPT 形式,由局班子成员带队、业务骨干讲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家庭收入难以核实准确,部分申请救助家庭将养老责任推向社会,隐瞒真实家庭及子女收入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1.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开展兜底救助。根据扶贫部门推送边缘户、返贫预警户,未脱贫户信息,迅速定期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对符合各类社保兜底政策的重点对象分别予以及时纳入,确保应保尽保。

 2.实行低保渐退期,确保稳定脱贫。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出我区低保标准的,给予 12 个月的渐退期,确保稳定脱贫。

 3.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适时予以临时救助。根据扶贫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动态掌握脱贫返贫情况和重大支出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临时救助,

 防止致贫返贫。

 4、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率。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帮扶责任人走访等形式宣传社保兜底相关政策,印制宣传手册,通过乡镇(街道)、服务大厅窗口向群众发放,乡镇(街道)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宣传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社保兜底政策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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