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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学校党支部制度汇编(完整版,倾情巨献)】

时间:2022-01-04 17:26: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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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支部建设制度 (1)

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

三、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4)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6)

五、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7)

六、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9)

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0)

八、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11)

九、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12)

十、党员目标责任制度 (13)

十一、党员活动日制度 (15)

十二、党员发展制度 (16)

十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7)

十四、民主评议党员 (18)

十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9)

十六、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 (21)

十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23)

十八、党员个人发展档案的管理意见 (24)

十九、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25)

二十、教代会工作制度 (27)

二十一、学校领导干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29)

二十二、工会工作制度 (30)

二十三、共青团工作制度 (31)

二十四、少先队工作制度 (32)

二十五、宣传工作制度 (34)

某某小学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二O一四年四月修订)

党支部建设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更好地团结群众并带领广大群众执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好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制定以下党支部建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体现集体领导,杜绝一言堂和家长制,实施以下措施。

1、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数,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支部委员会例会的主要内容:⑴学习文件理解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完成好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法、步骤措施。⑵分析党员教职工思想状况,研究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措施。

⑶针对党员,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⑷分析学校工会、团支部的工作情况,提出具体建议。

⑸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确定对优秀党员的奖励、表彰。⑹研究党的组织建设,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发展计划

二、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党员布置党建工作计划;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重大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领导水平;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认真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与群众监督,从而增强党性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组织在思想作风上保持纯洁,真正发挥战斗保垒作用。

1、每个领导成员及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生活会,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开展谈心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定出具体措施,写好本人述职报告

3、会上每个干部,党员履行自己的权力,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要做到对党忠诚,襟怀坦白,事实求是,不隐瞒观点。

4、党的民主生活要讲究实效,做到会前有准备,会议内容明确,解决实际问题,达到一定效果。

四、学习制度

1、党支部要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制定每学期学习计划,中心工作临时变动增加新的学习内容。

2、要保证学习小组的学习时间,采取自学和集体学相结合,讨论和写心得体会相结合,党支部定期检查学习笔记。

3、要自觉参加学习,做到有事请假,并把落下的学习内容补上。

4、学习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5、坚持搞好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每学期进行1——2次党课,达到对广大党员和申请入党同志进行思想教育的目的。

六、组织生活制度

1、为了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党员必须在学校支部会或党小组会议中,过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有事、有病需要事先请假。

3、党的组织生活要讲究实效,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明确,每次组织生活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问题,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中心工作来进行。

4、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对党要忠诚,襟怀坦白,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二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学校整体功能。

二、联席会议由学校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学校党组织成员和校长室全体成员。涉及有关方面的议题,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党政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讨论本校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学校行政办公会、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2、审议和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学校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

3、审核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决定比较大的经济支出方案,讨论研究教职工奖惩、生活福利发放方案,研究处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4、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2、集体研究。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4、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待时机成熟再议。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凡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党政联席会。

2、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事前应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办事。

3、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党政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落实进展情况。

4、参会成员需强化组织纪律,不透露会议细节,注意保密事项。

5、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决议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需要作重要调整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后,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决议。

6、要指定专人做好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审阅签字后存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组织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党支部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学院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责任追究

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议事制度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实施校长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学校党政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利益,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目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五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学校发展或建设规划计划,学校工作思路或计划,重大工作举措,学校工作目标,整体工作部署或安排;学校改革方案,校内重大法规;重大人事安排,含中层干部的选配,教师职员招聘计划,对教职工行政警告以上的处分;晋升职称,评定校级以上先进及对处室、年级集体的终结评价,学年度工作人员聘任;向教代会及上级提交的全面工作总结或报告;招生、插班、毕业生推荐;财务预决算、奖金分配;重大建设、采购项目;重大合作与交往;校长认为应由决策中心决策的问题。

第六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七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所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八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事后还要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在讨论集体决策时,校长为中心决策人,在意见发生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最后决定,全体成员必须执行。以保证决策的方向性、科学性、实效性,保证校长的决策地位,保证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

第十条:学校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后,有必要的在实施前应及时向学院有关领导报告。

第十一条:党政主要领导根据会议作出的决议,负责对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或由分工副职领导具体落实。

第十二条: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进行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要通报结果。

第十三条:党政会议记录要完整,对重大事项作了的决议,要形成规范的文字材料,需要教育局领导机关掌握的,要及时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本议事制度在必要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可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五、学习要求:

1、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5、每人每年至少写一份学习体会与学习笔记一并交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审阅。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

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点、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校级正、副职成员。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

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并将座谈走访情况书面报告党委。

3、校级干部个人小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述职大会由学院3下派人员主持。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组织成员会;教代会、校务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

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党员目标责任制度

党员目标责任制是学校党组织通过定期制定和落实党员目标任务,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和岗位职责,在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也是学校党组织落实管党责任,增强党员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长效管理制度。

一、目标责任的制定

1、党员目标责任的制定由学校党组织统一组织,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

2、党员的目标责任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要求,必须包含学校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党员所在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要求、党员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个人特长和潜能的发挥。

二、目标责任的落实

1、由学校党组织统一组织与党员签定《党员目标责任书》。

2、党员的目标责任内容要在学校党务公示栏内公示,以便个人对照、群众监督、党组织检查。

3、建立健全党员发展档案和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台帐,有效实施过程管理。

4、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党的建设、教育教学中心任务,定期创设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显现党员先进性提供平台。

5、学校党组织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党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交流,强化党员的目标责任意识,促进党员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党员履行义务、践行宗旨的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责任的考评

1、党员履行目标责任情况,一年考评一次,一般与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一并进行,由学校党组织组织实施。

2、党员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对自己一年来履行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作出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

3、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利用教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对党员进行评议、测评。

4、学校党组织按照党员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求组织专项考核。

5、学校党组织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专项考核的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党员,党组织予以表彰;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好的,由学校党组织书记要找其谈话,帮助分析原因,反馈群众评议情况,督促其认真整改。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组织确定,并相对固定。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校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发展制度

1、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常数。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上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3、党支部半年一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提出努力方向。

4、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广泛听取党小组、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要及时讨论可否列入发展对象。

5、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培训班,接受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党员教育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内容、时间、形式和要求。

2、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考勤,以保证时间、次数的落实。

3、搞好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并列入年终评议内容。

4、认真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和党校的轮训。

5、每位党员都必须认真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时,必须向支部办理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者要予以批评教育。

二、党员管理制度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落实专人作好记录。

2、党支部有党员花名册,对党员情况清楚,党员调动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并有登记;对新党员发展、违纪党员处分,党员死亡都有记载。

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党所分配的工作,按时交纳党费。

4、支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走访。对有2次以上未参加组织生活或遇到身体有病,家庭、生活发生困难等情况时,支部领导成员要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工作。

5、对流动党员的底数要清。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要离开六个月以上的党员,要及时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或颁发《流动党员证》,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6、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经教育不改的,视作自行脱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民主评议党员

根据中发[1998]13号文件《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精神和上级党委的要求,为了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制订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如下:

一、民主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时间拟定在12月份。

二、民主评议工作的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按照中发[1998]13号文件精神,结合党的有关规定,评议的主要内容有以下5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乐于奉献,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

2、是否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创业。

三、民主评议工作基本要求:

1、自我总结。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认定档次,明确努力方向。

2、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议或支部大会,先由党员自我总结发言,然后进行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评出团结,评出干劲。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民主评议,作出表率。

3、支委会对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党员个人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表彰优秀党员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评议结束后,写好书面总结材料,上报上级党委。

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学校是培育人、教育人的场所,要求学校的党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

一、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要牢记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要不失时机的向师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助党支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同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员要敢于理直气壮地讲大道理,提倡无私奉献、大公无私的精神,反对唯利是图、自私自利等极端个人主义;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奢侈浪费、贪图享受等歪风邪气;提倡扎扎实实埋头苦干,反对那种怪话连篇、品头论足,专门散布消极情绪的坏作风,要通过理直气壮地讲大道理,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在学校形成积极向上,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党员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时候要讲究方式方法,要注意疏导,耐心说服,与人为善,交心谈心,要有设身处地,互换位置替对方着想的思想,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尊重人、关心人、体贴人、理解人,切忌简单粗暴、以势压人,以权压人。

四、做思想政治工作要突出讲政治这个核心,讲政治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要坚持用大道理管小道理、坚持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这个大道理,通过讲政治达到团结一致干好工作的目的,在做思想政治工作时要注意引导同志勇于解剖自己,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分清是非,团结同志,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局面。

五、每个党员要用自己的实际言行自觉维护学校党组织的威信和权威,认真贯彻、落实支部的决议和要求,在群众中做出表率,党员做思想政治工作时要想到:“打铁先得本身硬”的道理,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禁止别人干的事,自己绝不能干,要求别人做到的事,自己一定率先干好,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人,带动人,教育人。

六、共产党员在做思想政治工作时,必须把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同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应当看到,群众中存在的一些思想问题,有一部分是由我们的工作不到位,使一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而引起的。对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党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支部

反映,在支部领导下按实际问题来对待,并下大力量帮助解决,这样才会使思想政治工作落在实处,这样一方面能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另一方面增强了支部工作的凝聚力。

七、党员在做思想政治工作时,不能推过揽功,要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立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错误思想。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向群众耐心宣传、解释,要慎重处事、平息事态。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

一、党性分析

(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二)党性分析的程序:

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本校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

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

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

二、民主评议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1、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

2、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和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进行。具体内容结合本校党的建设任务要求,以及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的要求来确定和调整。

1、民主评议。评议中要认真而又顶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在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要分清是非曲直,敢于触及矛盾。自我批评要严于律己,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准确查摆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方面的主要差距;对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有正确的态度;能够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批评别人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做到既帮助别人,又教育自己。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我解剖,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2、组织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业绩分析、民主测评的方法,进一步了解党员的表现。

3、组织鉴定。学校党组织对党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出书面的评价。组织鉴定的内容,一般涉及民主评议党员内容的几个主要方面。组织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尤其对被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评为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主要问题,要进行调查核实,逐个形成事实材料。组织鉴定应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告知本人,并听取意见,允许党员说明自己的情况,甚至进行申辩。经过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由学校党组织对每个党员作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的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学校党组织将组织鉴定和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情况分别填入有关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或盖章。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组织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组织成员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要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学校党组织成员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发展新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学校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问题严重的要责承相关学校党组织班子进行整改。

党员个人发展档案的管理意见

为了更好地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将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支部本学期继续为每位党员建立党员个人发展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党员个人发展档案内容包括: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个人发展目标、党员个人学习计划、党员学习材料、党员学习体会、党员思想汇报、党员结对活动记录、党支部的评议意见、党员工作总结等。

二、党员个人发展档案每月上交一次,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检查。时间为每月25日,检查结果将记入党员量化管理表,并公示与学校网站“党建工作”栏目。

三、每位党员教师都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及时上交自己的档案材料,这也是考察每位党员思想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2008年度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内容: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本职,多干实事,把远大理想同务实精神结合起来,艰苦奋斗,多作贡献,言行一致,讲求实效,不图虚名,勤勤恳恳,扎实有效地完成党支部和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在教育教学中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拓展思想道德建设形式,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校园文化。

3、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凸现服务意识、奉献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使自己成为校级以上“名师”,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作出新的贡献。

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法规,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各项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保证措施:

1、遵守“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全年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不少于8次,听党课或学习辅导报告会不少于2次。活动期间有事要请假。

2、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网络学习讨论活动,学习体会每月不少于一篇,积极向

支部“党建工作”专栏投稿,每年不少于1篇。

3、积极观看有关党的建设、先进性教育及素质教育、新课改等影响资料,全年观看不少于4片(部)。

4、积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及时加以整改。全年参加民主生活会2次,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并指导党小组开好民主生活会。

5、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时缴纳党费。

6、做好党员责任区工作。在责任区做好团结的工作,稳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的工作和积极帮助群众解决急难问题的工作;做好入党申请人和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工作,培养谈话有记录。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主动疏导群众之间可能产生的影响集体团结的纠纷和矛盾,全年党员个人谈心次数不少于6人次,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10人次。

三、自查考评:

1、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后,年底要对照责任书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总结,并接受支部的检查。

2、支部要进行年终考评,对措施落实、实现目标的党员予以表彰,在此基础上支部每年将评选出一批优秀党员并择优向上级推荐。对未落实的党员予以必要的批评教育。

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二、各学校都必须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代会与工会换届选举同步,实行两会代表合一。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本工会小组的全体教职工负责,工会小组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小组选举的教职工代表。

三、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应为全体教职工;50人以上的学校,教代会代表可为全体教职工,亦可按比例选举。代表的比例应在教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其中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

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四、教代会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其它原因,离开原工会小组,其代表资格自动消失,由选举的工会小组按规定程序增选、替补。

五、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

六、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必须报区教育工会,并通过各工会小组组长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或学校行政组织提议,应及时召开教代会。每次教代会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七、教代会实行报告制。

八、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九、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专门小组,专门小组的人选,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经教代会通过。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解决提案中的问题;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负责。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小组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十一、学校教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学校领导干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师员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谈话内容及重点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⑴群众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⑵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班级组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⑶教师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⑷对教师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谈话方法及要求

1、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月不少于二次。

2、学校领导必要时应随时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

3、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教师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5、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共青团工作制度

1、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武装青年教师,引导他们加强实践锻炼,

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未来社会需要,自觉为实现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一代新人。

2、依照《团章》建立健全共青团的组织机构,配齐团干部。

3、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

4、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上团课)制度、团日活动制度、团员发展制度、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制度、请示汇报工作制度等。

5、按照“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的大门”的发展方针,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6、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帮助他们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独立地、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7、表彰优秀团员,向学校行政组织推荐表彰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员,向学校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8、在青年教师中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带领青年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9、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科技、生产劳动、文化体育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强能力,强健体魄。

少先队工作制度

一、基本任务

少先队组织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党的要求,在共青团的直接领导下,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奋学习,锻炼身体,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好品德和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好作风,使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建设

1、学校设立少先队大队部,设1名大队辅导员,负责管理大队工作;中队设1名中队辅导员,负责管理中队各项工作。

2、对达到入队年龄的少年儿童进行浅显易懂、生动形象的队前教育。严格按照《队章》要求,及时吸收适龄儿童入队,并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3、依照《队章》,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机构,配齐队干部

4、实行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召开一次队干部例会,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

三、辅导员配备、培训、考核

1、选派有一定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热爱少先队工作,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的优秀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选派思想进步,作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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