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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差旅费报销标准

时间:2022-07-01 12:00:04 浏览次数:

 财政部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报销标准 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大区、 办事处、店:随着公司的发展,出差及内部人才流动更加频繁。

 出差、专案辅导以及单店运营支持的情况越来越多。

 为规范差旅费用的报销 ,公司出台了一系列通知以规范报销标准及 程序。

 经过一年的实际运行,现对相关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汇总规范如下 : 一、出差、外派专案辅导、外派驻店的界定:

 1、出差:即公司工作人 员因公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指派,到该人员日常工作地以外的地区进 行短期工作的统称。

 其期限一般在 30 天以内。

 根据佳永公司的具体情况,出差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否则 不能视为出差。

 1、到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地以外的其他省、地、市、直辖市、自治 区、县的;2、当天不能返回; 3、单边路途时间在 3.5 小时以上的(以 长途交通工具公告时间为准)

 。

 4、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因公外出的,不作为出差。

 满足 2 没有满足 3 的,如产生车费和住宿费可按等级标准报销。

 5、出差人员一次性连续出差累计超过 3.5 小时的,按出差时间即 早上(8:00-12:00)、中午( 12:00—17:00)、晚上(17:00——)

 划分三个时段 ,报销早中晚误餐补贴,报销标准按 2:4:4 的比例比照

 各职等等级的标准进行(详见本通知外地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

 。

 二、外派专案辅导:指人事、训练、行销、工程、财务、审计、 采购、IT 等公司系统人员及督导、厨务专员因专案工作需要,到外派 工作同一地点超过 30 天。

 专案辅导工作期限应在六个月以内,超过时间的须将编制转入当 地大区或办事处,不再享受相关补助。

 三、外派驻店:专指营运系统单店一至七职等人员的外派,无论 支持或驻店,外派人员均按规定执行上浮工资。

 除路途享受出差补助外,外派期间其它时间不再享受出差或专案 补助。

 四、各职等人员由公司安排参加公司内部的各类培训或会议,视 同当地工作,薪资及福利不变,可享受通讯漫游补贴。

 路途中享受伙食补助。

 四、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交通费报销的标准 1、本 地市内出差交通费的报销标准( 1)公司七职等及以下人员因公到本地 市内出差,原则上只报销公交车费,确因紧急事务或到无公交车的地 点办事,公司又无法提供其他交通工具,经主管同意,方可报销出租 车费。

 (2)营运系统督导级人员在本地市内公干,交通费报销标准不超 过 200 元/ 月,公司系统八职等人员的交通费报销不超过 150 元/ 月,凭 发票据实报销。

 (3)办事处主管级人员在本地市内公干,交通费报销标准不超过 300 元/ 月,公司系统九职等人员交通费报销标准不超过 200 元/ 月,若 因接待工作需要超出报销标准,经 COO 同意,方可凭发票据实报销。

 (4)十职等及以上管理人员在市内公干的交通工具由本人自行解 决,并根据有无自购车情况,分别在 500 元/月(有自购车)和 300 元 /月(无自购车)以内凭票报销交通补贴。

 (5)对于兼职管理人员,其交通费用按照最高职等标准在该职务 所在单位凭发票据实报销,不得分别在不同单位进行报销。

 (6)员工因公乘坐出租车,应在车票背面写明乘车时间、事由、 起止地点等,并在一周内及时报销。

 否则,所在单位财务不得给予报销。

 2、异地出差长途交通费的报销标准 (1)公司九职等 (含九职等)

 以下职员到外地出差原则上只须乘坐火车 (夜间 6 小时或连续 12 小时 以上可坐硬卧)、汽车和轮船,因特殊情况须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提 出申请, 机票在 3.5 折以下的由部长或大区总经理审批即可报销; 机票 超过 3.5 折的必须由公司 CEO 审批方可报销。

 (2)对符合乘坐火车硬卧标准但未买硬卧票的, 可按硬坐票的 50% 发给途中补助。

 (3)公司外聘用外地管理人员入职、离职及休年假的往返交通费 按《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规定执行。

 3、外地出差的市内交通费分别在以下标准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二)、住宿费报销标准 1、外地出差的住宿费分别在以下标准内 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九职等及以下出差人员应在公司行政部行文要求的指定酒店安排 住宿。

 2、经批准参加会议、培训等,住宿费按会议或培训通知的标准报 销。

 (三)、外地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外地出差不分途中和住地,其伙 食补助标准分别如下 (四)、专案辅导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补助填写 差旅单报销。

 (五)汽车驾驶员行车补助汽车驾驶员在市内出车,按 1 元/次 的标准;到外地出车,按 0.1 元/公里的标准发给出车补贴。

 三、差旅费的审批报销 1、公司职员因公出差, 需事先按规定权限 报经审批后(九职等以下职员由部长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办事处 主管由 COO 审批;大区总经理、部长和 COO、CTO 由 CEO 审批),可 按审批标准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

 2、职员因公出差返回后,应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凭证(须附已审 批的出差申请原件)

 ,按支出的审批流程和权限到财务部门报销,并在 一周内结清预借的差旅费,否则作挪用公款论处。

 四、出差报销的其他规定 1、出差人员须填报《出差审批单》 ,并 比照最新人事核准权限,报批后方可出差。

 2、公司总部人员出差,均应在公司指定的订票公司订购往外派专

 案辅导人员享受生活补助,不再享受出差伙食补助。

 专案返机票 ,出差员工凭《出差审批单》和订票公司出具的机票, 在财务部门核准报销。

 员工因特殊情况在指定订票公司以外订购机票,需经公司总经理 批准,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地需租用交通工具的,需在公司行政处统一 选定的租车公司办理租赁,否则不予报销;如当地无此租车公司,应 及时报告至公司行政处。

 4、出差人员趁出差机会,事前经批准(按出差审批权限)

 ,因私 事绕道的车船费,扣除直线车船后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直线交 通费按符合乘坐交通工具的相应标准计算)

 。

 如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车船费,按实际票价报销。

 5、出差人员趁出差机会, 事前未经批准, 而擅自绕道探亲、 访友、 旅游者,除其绕道的车船费,住宿费自理外,还要作违纪论处,并扣 除绕道时日的工资、奖金。

 五、凡公司之前下发与差旅费相关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以本通知规定的内容为准。

 六、本通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通知 2011 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管理人员出差申请表出差人姓 名:

 所在部门:

 具体时间如下:

 出差 时间总计:

 天 本次出差费用预算总计:

 元出差期

 间职务代理人:出差申请人:

 主管部长 / 总监:

 日期:

 日期:

 CEO:

 日期:

 出差管理权限:注:

 △ 审核人; √ 核准人。

 4 差旅费报销标准差旅费补助标准一、 目的根据事务所业务发展 的需要,规范事务所差旅费开支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 事务所财务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实施本制度。

 2、 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所有费用支出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三、天数统计 1、凡在本省,一律没有出差补贴。

 2、凡出河南省的按天数统计。

 具体参考天数统计表。

 3、以此类推,若有其他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四、各级别人员开支标准出差期间的报销标准,按职员、部门经 理、总经理三级报销标准。

 说明:A 类城市(6 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

 B 类城市(61 个):1、省会、直辖市( 29 个)天津、重庆、哈尔 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石家庄、乌鲁木齐、兰州、西宁、西安、 银川、郑州、济南、太原、合肥、武汉、长沙、南京、成都、贵阳 、 昆明、南宁 、杭州、南昌、拉萨、福州、台北、 海口。

 2、其他地区( 32 个):宁波、温州、台州、金华、泉州、佛山、 东莞、中山、湛江、北海、汕头、苏州、无锡、常州、临沂、洛阳、 曲靖、桂林、延安、遵义、九江、宜宾、青岛、威海、烟台、潍坊、

 日照、唐山、大连、鞍山、大庆、鄂尔多斯。

 C 类城市:其他城市 五、伙食补助规定 1、 本市所辖市 / 区及周 边城市出差,当日往返补助 20 元/ 天。

 市内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补助 10 元/天。

 2、 市外省内出差,当日往返的,补助 30 元/ 天,当日不能往返 的参照外省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3、 办事处人员出差到附近地区,当日往返的 30 元/ 天,当日不 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补助标准。

 4、 出差伙食补助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

 尽量出具补助票据。

 六、 差旅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 报销,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2、 业务人员出差借款,要事先还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

 由本部门经理签批,部门借款汇总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财务部备 案。

 其他特殊费用须提前申请特别说明后由总经理批准。

 3、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 按规定在事务所工作实习期满,正式录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 外地未婚大学生及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待 遇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

 车船费标准参照出差标准。

 其余费用不予报销。

 5、 因公乘坐飞机的,由机场到市内,如果在晚上 10 点以后降落 的,可以乘坐出租车,否则一律报销机场巴士费用。

 6、 票据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每张粘贴单最高粘 18 张票。

 并在票据右上角注明时间、地点、金额。

 7、 出差回事务所七日内将粘贴好的票据交给财务审核报销。

 否则按占用事务所资金处理每天收取占用费 5 元。

 8、 任何人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吃请及其他礼物。

 七、发票报销规定 1、 车票:50 元以上的车票一律凭机打票,如 果是手撕发票,只按票价 8 折给予报销。

 2、 购票或退票手续费报销限额 30 元/ 次/ 人,超出部分自理。

 3、 住宿发票和市内公交发票,必须是到达目的地的发票,否则 不予报销。

 4、 出租车票需注明出发地,目的地及乘车日期、时间、金额。

 5、 不是合格发票和连号车票一律不予报销,包括住宿发票和出 租车发票。

 6、 因票据丢失的,不得用其他票替代,需先提供文字报告说明 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按票据金额报销 80%,自己承担 20%,经财务 审核后另行报销。

 八、住宿费报销规定 1、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 超过规定标准个人自理。

 情况特殊需电话请示经理批准方可住宿。

 回事务所后出具书面报告经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2、 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3、 凡同性出差同一地点的,两人只能报一个人的住宿费用,费 用限额按级别实行就高原则。

 总经理以上根据情况可以单独住宿,但注意节俭费用。

 4、 同时出差在同一地点的所有人的发票在回事务所后必须同时 报销,否则,一经发现相关责任人包括部门经理各自罚款 50-100 元不等。

 5、 在办事处所在地出差的,一律吃住在办事处。

 不能在办事处吃住的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回所后出具书面报 告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九、交通费报销规定 1、 火车:可以乘坐普快、特快及动车、高速 铁路的普通硬座,乘坐普通火车 6 小时以上的,或者乘坐不超过 6 小 时但在 0 点以后下车的,可购相应的硬座卧铺票。

 2、 无卧铺票坐茶座 40 元以下的凭票实报。

 3、 轮船:任何人不得乘坐二等 (含二等)

 以上仓位或豪华游艇。

 可以乘坐硬座快艇。

 4、 汽车:在出差目的地出租车限额 30 元/ 天。

 出差当日及回来当日允许报一次营口市内出租车票。

 总经理出租车费实报。

 5、 短途出差费用只报销客车票,下午 5 点以后允许坐穿线车。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

 6、 飞机:乘坐普通火车或汽车需 10 小时以上的,可以选择乘坐 飞机:(1)公司总经理级机票须 9 折及以下实报。

 (2)部门经理 7 折及以下,业务人员 6 折及以下实报,无打折机 票须提前请示总经理并出具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乘坐,否则一律参照 目的地普通火车硬卧同等价位报销。

 7、 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后再定。

 本标准实施以后,对特殊费用不是特批的不给报销。

 十、 带车出差报销规定带车出差除交通费外其余按正常出差标准 执行。

 十一、本标准自 2015.1.1 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销 售 差 旅 费 报 销 标 准 上 品 销 售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制 度 共计 6 页 上品销售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2014/2/24 0 / 7 上品销售公司 差旅费报销制度 1 目的 1.1.1 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提升工 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 适用范围 2.1.1 上品销售公司全体人员。

 3 实施办法上品销售公司各部门人员,务必严格按本制度执行及 填报,内勤及财务人员严格按本制度进行各级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审核、 审批工作。

 特殊情况差旅费用超出本标准规定的需上报上品公司总经理批准,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 执行标准 4.1 住宿标准(元 /天):住宿补助,即走访市场产生 的住宿费。

 4.1.1 业务人员:a、租房费用按照销售总经理审批后的租房申请 为准;* 租房费用:

 产生的水电、 物业等费用, 尽可能地索取正规发票。

 * 办事处置办物品必须提供正规发票,所有手撕票据盖章有效。

 b、所有人员出差所产生的住宿费用必须提供定额、填开式或机 打的有效的相应住宿发票,发票章印必须清楚,否则不予报销。

 4.1.2 大区经理:设立办事处的部门,办事处属相应区域经理长住 处,所以原则上除出差外区域经理必须回办事处住宿,不得在办事处 所在地产生相应的住宿费用,如特殊情况必须经销售总经理批示后方 可按相关标准执行,否则将不报销所产生的住宿费用。

 4.2 餐补标准(元 /天):餐费补助,即走访市场按标准给予的餐补 (按实际出勤天数填报)

 。

 业务及综合部人员( 元/天)

 部分人员相关标准见附页 4.3.1 通 讯补以通讯公司出具的电话月结单为准; 4.3 通讯补助报销标准(元 / 月):4.3.2 电话单在本区的必须要随同差旅费当月报销,不是本地号 码的可以休假时打单报销; 4.3.3 用两个号的人员必须要在同一个月报, 不可分月报销; 4.4 交通补助(元 /月)交通费:即走访市场产生的铁 路、公路等车费。

 4.4.1 全体人员 4.4.2 说明:a、飞机:上品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出 差,因路途过远(超出 1000kl)或事情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可上

 报上品公司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可以实施和核销,尽量购买特价或折 扣票,仅限经济舱。

 b、火车理工作需要时乘坐; * 普通火车原则上只限购座位票; * 乘火车从晚 8:00 至次日 7:00 之间,乘车时间 6 小时以上的,或白 天连续乘车 8 小时以上的,可购同席硬卧票,不够条件而购硬卧的按 同车次硬座标准报销; *走访市场未按公司标准乘坐车辆给予的补助, 例:如果夜里乘车可购卧铺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购到卧铺,那可按同车 次卧* 高铁、动车 只限购二等座,高铁仅限大区经理和综合部经铺与 硬座之间差额的 5 0%补助。

 c、公交 公路客车票必须提供机打票。

 * 如果由市县到乡镇必须提供单程机打票 (如双程均为手撕票的必 须由大区经理在票上签字方为有效)

 。

 *乡镇之间可提供手撕票; *办事处人员费用必须由办事处经理签 字确认。

 4.4.3 车票a、因公出差可以报销的长途交通费有:汽车费、火车 费、及随票附加的建设费、订票费;b、出差日期以车票日期为准。

 4.4.4 市内交通补助:

 按各岗位的标准填报 (不用提供发票)4.5 办 公费用(元/ 月)办公费用 包括:邮寄费、传真费、打印费、复印费、 办公用品等费用a、各级经理(有驻地办事处的除外)办公费用:

 30 元/月。

 b、驻地办事处每月费用明细标准:

 4.5.1 座机:200 元/月 (以

 月结单为准)

 4.5.2 办公费:

 200 元/月,统一由办事处经理统一报销。

 *必须提供收据、并附打字、复印、办公用品等明细(或收据、 发票);*必须提供定额或填开式发票,发票可由其它类发票代替,按 标准核报;*办事处置办物品必须提供正规发票,所有手撕票据盖章有 效; *快递费:必须提供发票并附快递单据; 4.5.3 水电费:租地办事 处有公司配备文员在办事处办公,水电费按 250 元/月报销,其它租房 业务由于大多时间在市场沟通, 均按 100 元/月报销(办事处住 1 人 100 元/月,2 个人 150 元/ 月),正规小区用正规水电票据为准,私人房或 私人小区由物业提供收据为准(盖章、联系电话必须清楚)

 ;4.5.4 物 业费:实报实销。

 可由小区出具的收据 (盖章、 联系电话必须清楚)

 4.6 其它费用报 到费:(有驻地办事处的除外)报到费用:

 1 元/天。

 * 有驻地办事处的,相应区域人员必须到办事处文员处报到 (文 员以月为单位填写报点报表上报公司以便审核)

 * 所有销售经理及无 驻地办事处的区域业务人员(地招除外)必须在公司报到。

 * 所有报点必须以实际出勤天数以 qq 群照片时间为准计算填报。

 4.7 特别说明:

 4.7.1 出差期间的住宿及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进行 报销;4.7.2 以上所有人员日补助按实际在市场的天数据实报销; 4.7.3 带薪休假、探亲假及请病假、事假、婚假期间不享受日补助,不得报 销住宿费用; 4.7.4 除正常休假、直系亲属白事和个人婚假(可报销来 回车费)外其它事由请假者期间所有费用一切自理; 4.7.5 所有地招当

 地人员和工作地点在驻地的人员,休假回家无任何回家补助; 4.7.6 休 假 4.7.6.1 驻地人员:逢星期天休假 (不用申请, 自行休假)4.7.6.2 外 派人员:两个月休假一次,每次 10 天,也可分两次休,但公司只报销 一次来回车费 (必须打申请,销售总经理批示后方可休假,休假天 数中包含来回路途时间,假期到人员必须在市场上报点)

 4.7.7 大区的 驻地办事处一切费用,均以相应的大区经理名额报销,由大区经理监 管(其它人员名额报销一律无效,不予报销)

 ;4.7.8 地招人员:公司 不承担任何费用。

 4.8 填报要求 4.8.1 报销部门:必须填写省份及所辖区域; 4.8.2 级 别(一定要填):级别及岗位;4.8.3 核准报销金额:

 大写项不用填写; 4.8.4 需按照出勤日期顺序依次填写。

 4.9 核销日程规定:

 当月业务人员在市场发生的差旅及其他费用必 须按规定粘贴, 并在次月 8 日前寄至公司综合部, 次月 11-20 号到位的 罚款 100 元;如无特殊情况次月 20 号仍未到位的将不再办理,产生的 一切费用自理 。

 本制度自 2014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之前有关差旅费用的相关制 度一律取消!

 2014 年 1 月 1 日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 XXX 公司国内差旅 费报销标准 1、交通工具说明:

 1、市内交通费报销办事人员必须一次 一记录,(当次起点 ――终点、办事单位)注明在车票背面, 按实 报实销 2、公司副总级以上的办事可乘的士。

 如有办事人员办事需乘坐的士需向有关领导申请,得到批准

 后方可乘坐,报销时需相关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3、现有香港人工岛项目项目部 ----大陆单程交通费 35 港币计算。

 2、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说明: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 限额凭当次有效单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 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 可单独住宿。

 3、伙食标准(金额单位:元)说明:

 1、如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 除外。

 但需请示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2、中午 12 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 12 时后离开本市按半 天补助;中午 12 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中午 12 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 补助。

 ;三、报销办法(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 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 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中午 12 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 午 12 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 12 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 中午 12 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 时之间,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 8 小时。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 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 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 安全的;(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 要客人外出的;(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票背面,到批 准关于差旅费用报销的标准和规定版本号:

 1.0 签发人:

 关于差旅费 用报销的标准及实施细则 1 原则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进一步加强差旅费开支的管理, 明确差旅费用报销的标准及实施流程, 提高工作效率,使之达到更加合理、节约的目的,根据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 ** 公司员工。

 3 职责 3.1 员工:a) 负责申请出差。

 b) 在批准的标准内据实报销差旅费用。

 3.2 人事行政部:

 a) 负责制定、修改、解释差旅费用报销的有关 规定及标准。

 b) 负责为员工预订酒店及票务。

 c) 负责与供应商结算由人事部负责预定购买的汽车票、火车票、 船票及机票。

 d) 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审核出差申请人差旅费用适用标准。

 3.3 财务部:

 a) 负责支付预支款、报销差旅费、核实员工差旅费 是否在批准额度内报销。

 b) 财务部门对所有单据有最终审核权,对有疑问的单据财务部门 有权暂缓支付。

 c) 财务经理负责审核差旅费用支付及参照出差申请表适用标准审 核差旅费用使用情况。

 3.4 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出差申请。

 3.5 总经理:总经理对出差申请及差旅费用有最终审批权。

 4 申请流程员工国内、外出差须事前填写《出差申请单》 ,注明出 差时间、地点、事由和按报销标准制定预计经费,经部门经理、人力 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预支款项、 报销差旅费等事项。

 5 报销标准 5.1 员工出差住宿费、 膳食费、 杂费应按员工出差膳食 费、住宿费、杂费实行包干制报销,节余部分作为出差津贴发放给员 工。

 5.1.1 住宿费 a) 员工出差住宿费应按员工出差住宿费费用标准中 所列每日标准以内支付,凭单据实报销(住宿费标准中不包括早餐和 服务费)。

 b) 如遇特殊情况,在总经理批准下,可适当放宽标准,国内出差 住宿费放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元,境外出差住宿费放宽额度不超

 过 20 美元。

 c) 如参加异地会议,住宿标准根据会议组织者的要求。

 如组织者已安排住宿与就餐,则不再报销相关费用。

 d) 饮料费用及其他的客房服务一律由员工自行支付。

 5.1.2 膳食费 a) 员工膳食费按表 2 中所列每日标准以内,凭有效 的原始凭证据实报销。

 b) 出国人员膳食费用实行按时间分段计算包干制,境外出差时间 在 20 天(含 20 天)以内按以下表格规定的伙食包干标准发给个人, 超过 20 天,从第 21 天起,按膳食费用包干标准的 95%发给个人。

 c) 中午 12:00 前出发,当天膳食补贴按 100%计算;中午 12:00 后 (含 12:00)出发,当天膳食补贴按 50%计算。

 中午 12:00 前返回,当天膳食补贴按 50%计算;中午 12:00 后(含 12:00)返回,当天膳食补贴按 100%计算。

 d) 如房费内含早餐,应扣除早餐。

 e) 员工与客户共同进餐,在一定范围内可按实际金额报销交际应 酬费,不再报销个人用餐费用。

 f) 如有对方以实物、现金形式提供膳食的,取消膳食费报销。

 5.1.3 杂费 a) 杂费是指洗衣费、工作需要所使用的邮电费等。

 b) 员工杂费按表 2 中所列每日标准以内,凭有效的原始凭证据实 报销。

 c) 员工在酒店住宿超过三晚可以报销洗衣费。

 d) 员工出差超过 3 个工作日,每 3 个工作日可以报销一次与家属 通话的长途电话费(通话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5.1.4 交际应酬费指在 出差时发生的必要的招待费用,按有效的原始凭证据实报销,并注明 日期、客人公司、职务、名单、金额。

 招待标准按相关的客户招待费标准执行。

 5.1.5 交通费 a) 出差交通工具的选择员工出差应尽量选择火车和 汽车,如行程超过 400 公里或遇特殊、紧急情况,在总经理的批准下 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

 在无法购买到经济舱机票的情况下,应考虑改期。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在总经理批准下可改乘商务舱。

 交通费按有效的原始凭证据实报销。

 b) 往返火车站、机场的交通安排:集团公司、兄弟公司人员及总 经理往返火车站或机场,公司安排车辆接送;同时有 4 人以上(含 4 人)员工往返火车站或机场,公司安排车辆接送。

 如遇车辆已有接待任务,员工自行安排交通,由此发生的交通费 按有效的原始凭证据实报销。

 c) 出差市内交通费按有效的原始凭证据实报销。

 员工出差膳食费、住宿费、杂费报销费用标准(每人每天)

 5.2 员 工在外培训视同出差,发生的各项费用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6 员工出差费用借款、 报销及结算 6.1 行政部统一结算为员工预订 购买的票务,并为员工预定酒店。

 6.2 其他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再申请报销。

 6.3 员工如需预支费用按财务部相关规定借款。

 6.4 员工应在出差归来五个工作日内报销出差费用。

 员工报销费用时,必须按有效的原始凭证,经部门经理和财务经 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销款。

 7 8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认可后生效,内容的解释权归总经理及经 总经理授权的财务部和人事行政部经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遇版本更新,原版本自动失效。

 人事及行政部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出差申请表 (单位:RMB / US / HK$)使用要点:(1)超过标准须经总经理特批; (2)出差人在 申请费用时,应按差旅费用报销的标准申请,如有疑问可向人事行政 部或财务部咨询。

 (3)出差申请须事先申报支付货币种类, 并在表格中请勾选币种。

 (4)出差为多人时,员工自行填写个人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标准制度差旅费报销标准制度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公 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保 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出差人员按公司标准合理控制费用,在规定的限额标准 内,车票实报,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无车票的一律不予报 销。

 出差途中无特殊情况尽可能乘坐公交车,如工作需要,经请示批

 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 算,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助(当天能返回的视为 短途,但当天 11:30 分没返回的视为中餐补助每人 15 元)。

 四、中层以及普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乘坐飞机,因特殊情况乘坐 飞机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否则按规定标准报销。

 五、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应酬费用,应由上级批准,另行张 贴费用报销单,并与差旅费同时报销,过期不予报销,费用支出必须 取得真实的原始凭证,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一旦发现对报销人 处以报销金额 50%-100%的罚款。

 六、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审核,经理 批准后办理,如一周内不来办理报销手续公司视为自动放弃,报销出 差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七、出差天数按往返车票日期计算,出差补助按在外住宿实际天 数计算,每天补助 150 元人名币(包含住宿、餐补、及市内交通)

 。

 八、乘车补助,火车行程超过 8 小时可以购买硬卧车票票,乘坐 卧铺没有补助。

 白天连续坐车 8 小时以上或者夜间连续坐车 6 小时以上补助 20 元, 连续坐车 12 小时以上补助 40 元,连续坐车 24 小时以上补助 60 元。

 (实际按照车票时间计算)上海艺迈实业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标 准的规定 潍坊× × ×科×技有限公司 差旅费报销标准补充规定 编制:

 行政部审核:

 签发: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8 月 12 日发布 2011 年 8 月实施 关 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补充规定 1、目的: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增加对出差人员的关怀,简化报销要求,提高报销标准,提高工作效 率,现将出差人员住宿、餐费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如下:

 2、交通工 具、住宿及伙食标准 3.报销补充规定 3.1 白天行程超过 8 小时,夜间 行程超过 6 小时,可乘坐火车硬卧或软卧而乘坐火车硬座 (不含动车)

 时,按火车硬座票面价值的 30%补贴给乘车人。

 3.2 业务人员住宿、伙食补助均以补贴的形式发放,对于超出标准 的部分由个人承担(报销时在报销单后必须附有 GPS 卫星定位表,由 相关人员对应行程进行票据的审核,因个人原因不能取得定位的, 2 天扣除一天补贴费用, 3 天扣除 3 天补贴费用, 3 天以上取消住宿及餐 费补贴)。

 3.3 无定位人员出差时,住宿费用在标准内凭发票报销。

 3.4 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 ,合理规划行程,严 禁擅自改变行程,否则不予报销。

 3.5 驻外人员前往工作区域前须填写《驻外人员行程审批表》 ,原 则上驻外时间不得超过 30 天,30 天内必须回公司述职 (因公务需要无 法按时回公司述职时,需单独审批)

 ,同一地点不得驻留 3 天,特殊情 况提前一天提出申请。

 3.6 驻外本地化人员在当地开展工作的, 超出居住地 200 公里的可

 给予住宿补贴,特殊情况须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告知营销办公室。

 3.7 必须二人以上一起出差时 ,住宿补贴按原标准的 60%执行。

 3.8 餐补以抵离潍坊时间计算:

 12 点之前抵达或 18 点之后离开潍 坊,当天无补贴; 12 点之后抵离潍坊享受半天补贴; 12 点之前离开或 18 点之后抵达潍坊享受全天补贴。

 3.9 每月出租车费实行限额报销,上限标准报销为:业务员 /工程 师 100 元/ 人,区域经理 /技术主管 200 元/ 人,大区总监 /部门经理 300 元/ 月,总经理、总监 / 总工实报实销。

 4.0 司机出差时不报销住宿费,享有规定的伙食补贴,由用车申请 人按标准将司机的住宿费用一并报销。

 5.备注:5.1 出差适用于因公外出办事者。

 驻外适用于长期在所负责区域工作者。

 5.2 特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5.3 一级城市:省会 及大连、青岛、温州、苏州、桂林、宁波、厦门、珠海、三亚、伊宁、 克拉玛依、东胜、延安 5.4 二级城市 :除一级以外的地级市 5.5 三 级城市:除一、二级以外的其他城市。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附表:潍坊× × ×科×技有限公司 二 0 一一年八月十二日主题词:

 差旅 费报销标准 补充规定 起草:

 行政部 审核:财务总监 签 发:

 呈送:总经理 主送:财务中心抄送:营销中心、行政 中心、采购部、技术中心、企划中心、北京办事处、新疆办事处、沈

 阳办事处、接待办公室、工程部、生产部、总经理助理。

 潍坊× × ×科×技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12 日印 发 原件:

 2 份 复印:13 份 存档:行政中心 2 份 差旅费报销标准表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一览表员工级别酒店级别 交通工具市内交通补贴 (元/天)伙食补助 (元/天)住宿标准 (元/ 天)备注公司领导 (总助以上)五星级飞机公务舱 轮船一等舱 火车 软卧 飞机经济舱 轮船二等舱 火车软卧 飞机经济舱 轮船三等舱 火 车硬卧 800 30* 40* 600 600 30 40 400 400 30 40 300 北京和上海地区 其他地区 北京和上海地区 其他地区 北京和上海地区 其他地区部门 正副职 (含享受正副职待遇人员)四星级其他人员三星级注:

 * 公司 领导出差外地的市内交通费原则上实报实销;出差期间原则上可请客 一次,费用大约 1,000 元左右。

 1202014 新疆差旅费报销标准 2014 新疆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自治区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 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本着实事求 是、勤俭节约、规范管理、便捷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以下简称各单 位)。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自治区党委各部门,人民政府各委办厅 局、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

 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各人民团体、民 主党派和工商联。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参照公务员管理和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 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 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 定额包干。

 第四条 根据中央差旅费制度改革的要求,差旅费中的住宿费、伙 食补助费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即工作人员赴外地出差期间,一律执 行当地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五条 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十条规定, 严格管理 差旅费支出,严格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 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 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六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 自治区将适时调整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 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 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凭据报销城市间 交通费。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的舱(席)位等级标准见附表一。

 第九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 出差人员在不影 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 往返专线客车费用、 订(退)票手续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限每人每次一份)

 ,可凭据报销。

 所在单位已经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 宾馆(包括酒店、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

 统一执行财政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核定的住宿 费限额标准。

 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宿费报销标准见附表二。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 选 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票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

 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统一执行财政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核定的伙食补助 费标准,按规定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其他相关费用。

 伙食补助费标准见附表二。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长途班车, 连续乘车超过 8 小时的, 可凭车票按照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加发 50 元伙食补助。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按标准交纳伙食 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 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按到达目的地后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每人每天为 80 元,实行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 应向 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车辆的,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监督问责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 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 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 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 肃处理。

 各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审计厅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差旅 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 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 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 费用由所在单 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 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 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 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 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 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 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 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 行政处分。

 对于严重违纪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

 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 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 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 就近回家探亲或途 中经停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超支部分 由个人自理。

 绕道、在家或经停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 交通费。

 第二十八条 赴北京出差人员, 入住新疆办事处新疆饭店和新疆大 厦的,住宿标准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指出差人员,均包含汽车驾驶员。

 第三十条 本办法在执行中如遇未尽事宜, 另行研究制定补充规定。

 第三十一条 各地(州、市)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 施细则。

 但相关支出标准上限不得超过本办法的规定。

 各地所定标准需报自治区财政厅核定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制定的《关于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 定》(新财行〔 2005〕148 号)、《关于因公赴京出差人员入住新疆办事 处住宿标准的通知》(新政办函〔 2005〕20 号)、《关于因公赴京出差人 员入住新疆大厦住宿标准的通知》 (新政办函 〔2012〕24 号)同时废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 年 7 月 3 日印发 自治区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单位:

 元 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单位:元说明:住宿费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上限。

 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表 备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职称与行政职级对应关系仅适用于本开 支规定 《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范本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征 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 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 如下:一、营销及服务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公司各事业部及分 (子)

 公司的营销及服务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贴、电话费、市内交通 费(包括出租车票及票面上印有公交字样的票据)等实行费用包干, 具体标准为:

 1、到某某市所属某某区、某某区、某某区出差,不予补 助;到某某市所属其他县、 市出差,当天往返的, 每人每天补助 8 元,

 如果住宿,每人每天包干费用 45 元;2、某某省内其它地区出差,当 天往返每人每天 12 元;某某省以外地区出差,当天往返的,每人每天 补助 15 元,如果住宿,每人每天包干费用 80 元。

 3、参加专业会议或由于工作需要随身携带设备、资料超过 15 公 斤的人员可乘市内出租车,写明情况后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 总经理助理批准,可酌情报销。

 4、各部门经理及副经理出差, 可报销往返车船票、 机票及住宿费。

 出租车票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可报销。

 住宿费每人每天 150 元,(超 150 元后按 150 元报,低于 150 元实 报实销)出差补贴每人每天 25 元。

 其他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轮船三等舱位,经总经理特批可乘飞 机普通舱位。

 二、公司管理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公司管理人员包括职能科室人 员和各分(子)公司单位及事业部的管理人员。

 1、出差住勤补助:到廊坊市所属某某区、某某区、某某区出差, 不予补助;到某某市所辖各县、市出差,每人每天补助 8 元;到省内 其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 12 元;到省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 15 元;到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出差,每人每天补助 20 元。

 2、住宿费标准平均每人每天 60 元。

 出差人员市内正常交通费可酌情报销。

 3、公司总经理级领导、 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可乘火车软席车、

 轮船二等舱位、飞机普通舱位,实报实销。

 公司副总级人员费用标准可参照分(子)公司经理执行。

 其他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轮船三等舱位,经分管领导特批 可乘飞机普通舱位。

 三、司机差旅费报销标准司机出差,实行费用包干。

 到某某市所属广某某、某某区、某某区出差,不予补助;到省内 其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 45 元,到省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补助 50 元。

 所在部门要对出差人员的往返时间用派车单做好记录,按实际出 差天数计算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等其它费用不再报 销。

 四、其他有关事项的规定 1、乘坐火车的补助。

 如果是普通硬座车,从晚上 8:0 0——凌晨 7:00 之间连续乘车超 过 6 小时(含 6 小时),可按票面金额的 60%给予补助;如果乘坐新型 空调硬座车,按票面金额的 30%给予补助;无论卧铺或硬座,凡购买 直达目的地的联票,每满 12 小时加发 20 元伙食补助费。

 2、公司所有人员出差电话费(含 IC 卡)不予报销。

 出差中正常的传真资料、 邮寄物品、打字复印等费用可酌情核销。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五日内到财务报销,否则将不给予 新增借款。

 借款后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借款事项不成立,应在 3 日内退回所

 借款项,否则不给予新增借款;备用金借款应严格控制在 2 千元以内, 由分管领导(或子公司单位负责人)签批,长期驻外人员按核定的定 额备用金限额执行;严禁欠款或未报帐者以他人名义借款;营销活动 借款应注明事由按资金开支程序单独签批。

 4、由于工作的临时变动出现的正常车船票、 机票退票, 经单位(部 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助理批准可报销。

 丢失的票据(含车船票、机票)一概不报销,补贴经共同出差的 人员证明,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可酌情支付。

 5、单据粘贴需规范、统一,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在相应位置应列明大写金额, 字迹清晰、 规范,大小写完整一致, 不得涂改。

 6、差旅费审批程序按《某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开支审批程序 的规定》进行。

 将来若实行二级核算时,单位的审批人必须是核算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审批,可书面委托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 并将委托书转相应的财务部门备案。

 签批字迹要清晰,填写位置要恰当。

 7、参加会议必须凭会议出具的会议证明或会议邀请函实报实销, 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费的不再享受会议期间的出差补助费。

 公司举办展示会,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确 定报销标准。

 8、其他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 公关招标费等)

 应单独审批报销, 不得与差旅费混在一起。

 五、关于出差时间的计算:

 (1)出发时间的计算:

 12:00 点(含 1 2:00)以前出发算 1 天;12:00——17:00(含 17:00)出发算半 天; 17:00 以后出发当天无补助。

 (2)返回时间的计算:

 12:00(含 12:00)以前返回算半天; 12:

 00 以后返回算 1 天(3)出发时间及返回时间都以车、船、机票上所载 时间作为依据。

 六、对报销票据的要求:

 1、 车票:1)

 车票上出现单位盖章或 盖章有效字样时,必须加盖出票单位印章方可报销。

 印章不清晰,视同无印章不予报销。

 2)

 所贴车票必须与差旅费报销单上所填写的起止日期、出差路 线一致。

 如果所附车票没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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