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附属医院输血安全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卫生部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输血安全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卫医政发〔2010〕46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和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通报精神,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二、各单位要按照通报要求,立即进行自查自纠,特别是对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科室、工作环节和工作人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临床输血治疗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类诊疗规范,通过建立规范化的临床用血检查和评价制度,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