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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手册1

时间:2022-06-21 16:40: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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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 本手册旨在您加入巫山现代丽人医院这个团队时,便于了解医院的经营、管理特点和服务方式,适应医院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您的聪明才智,为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推动医院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明确您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便您能更好地工作,与医院共同发展。

 我们真诚欢迎您成为医院的一员,请您详细阅读本手册,认真而深刻地领会,在完全理解并同意的前提下,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相信,本手册将对您今后在本院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请妥善保管。

 院 长 致 辞 欢迎加入巫山现代丽人医院,相信您能勤奋工作,忠于职守,热情服务,与医院共创美好的明天。本手册旨在使每一位员工能清楚地了解作为本医院员工所要遵守的工作制度和准则,并能精诚团结,齐心协力,使医院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我们致力于将本医院建设成一个现代化的学习型企业,使每位加入者在这里得到锤炼和提升,愿医院成为有志者放飞理想的平台,每位员工都能与医院共同成长。

 用智慧耕耘希望,靠努力收获成功,

 院长

  第一章

  巫山现代丽人医院简介

 巫山现代丽人医院坐落于重庆市巫山县章家湾(巫山实验小学对面),是巫山县卫生局批准成立的一家现代化综合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是巫山首家星级服务平价医院。

 我院始终坚持以原人大副委员长吴阶平院士为医院提出“树立良好医德医风,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的办院指导思想,努力把医院办成一个“政府放心、同行认可、群众满意”的和谐社会好医院,医院坚持人文建院精神,一切围绕以患者为中心,特设有家庭病房、WIP 病房、温馨输液室、远程会诊、全程导诊、预约跟踪服务等多种亲情式服务,倡导“用心倾听、细心诊断、耐心解答、精心治疗、热心服务、忠心祝福”的“六心级”服务理念,崇尚救死扶伤的宗旨,致力打造专业权威的品牌医院。

  医院开放病床 80 张,设有内科,外科,儿科,泌尿外科(男科),妇产科、不孕不育科,皮肤科、中医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ICU),肛肠科、放射科、检验科、麻醉科,体检科等临床、医技科室,其中妇产科、泌尿科,不育不孕专科,微创显微外科,是我院重点打造特色专科。医院全面引进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NA 病毒分析仪、新柏氏 TCT 宫颈癌筛查、

 西门子彩超、500maX 光机、狼牌宫腹腔镜、心电监护仪、美国肛肠综合治疗仪、智源肽前例腺介入仪等二十多套世界顶级医疗设备,并设有,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安全、规范、高效的医疗服务。

 丽人医院秉承“走特色精品之路、创综合平价名院”的办院理念,“处处为患者着想”为服务宗旨,精心打造巫山百姓放心的医疗品牌。

  第二章

 员工权利和义务

  一、员工权利 (一)员工对医院决策与管理有知情权、参与权。

 (二)员工对改进医院各项工作有建议权。

 (三)员工有按所付劳动得到报酬的权利。

 (四)员工有接受医院培训、教育的权利。

 (五)员工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员工可以保留不同意见,有越级申诉问题和不被歧视的权利。

 (七)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员工义务 (一)员工有服从医院领导、维护医院利益的义务。

 (二)员工有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任务的义务。

 (三)员工有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医院机密的义务。

 (四)员工有宣传医院文化、塑造医院形象的义务。

 (五)员工有勤奋学习、更新观念、创新工作的义务。

 (六)员工有忠诚医院、拼搏奉献的义务。

 (七)当医院出现在重大抢救任务或政府指令性救助任务,每个员工要无条件地服从医院的命令,全力以赴地完成任务。

  第三章

  员工行为规范

  一、 员工守则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和医院秩序。

 (二)围绕医院开展工作,维护医院利益,促进医院发展。

 (三)认可和适应医院在长期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价值观、经营理想、管理理念、群体意识及行为规范。

 (四)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医院行为规范,大力弘扬医院精神和医院文化。

 (五)与医院同舟共济,荣辱与共,并通过医院的发展壮大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 对一名员工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市场经济的观念。

 (二)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

 (三)具有知识更新的观念。

 (四)具有竞争观念 (五)具有团队精神 (六)具有本岗位工作开展所需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七)忠于职守、敢于负责。

 (八)务实、准确、高效。

 三、 仪容仪表规范 我们是医院的形象代表,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蕴藏着医院深远的文化涵养和优质的服务理念,如下的规范要求,将会体现您协作的精神和优雅的气质:

 (一)

 着装:工作期间按医院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要保持整洁、挺括,鞋袜干净,护士穿护士鞋或平底鞋,统一佩戴胸牌。男员工须经常修剪(以不遮耳为宜)、清洗头发,不留胡须;女员工需将长发盘起来或束起,佩戴头花,面部略施淡妆,不戴夸张饰物(如手链、吊环等)不涂有色指甲油,不留长指甲;穿工作裙时应穿与肤色相同或相近的长筒丝袜,做到得体、整洁、精神、稳重、大方。

 (二)举止:在顾客面前应落落大方,彬彬有礼,不掏耳、不剔牙、不挖鼻子、不抓头发、不吸烟、不整理衣帽、不说脏话、不嬉戏打闹;在工作中要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取拿物品轻。

 (三)站立:姿势端正、直腰挺胸、目视前方、双腿站直。女士脚跟并拢,双脚自然为 60度,呈“V”型,双手自然下垂相握于身前腹部处。男士两脚平行与肩同宽,两手侧放或相交于身后臀部,呈端庄、大方、稳重之感。

 (四)坐姿:轻、稳入坐,立腰、挺胸,上体自然挺直,面容平和自然,不前倾后仰,歪歪扭扭,腿脚不能伸长和抖动,要求舒展、端庄、大方。

 (五)语言:与顾客交谈时,要精神饱满、彬彬有礼、保持微笑、语调亲切、声调适中,要讲普通话,适时运用各种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做到患者至上、热情有礼。

 (六)行走:行走时头要正,肩要平、胸要挺,两手自然摆动,非紧急事情不允许快跑和急走;要与顾客礼让,让顾客先行,乘电梯要让顾客先进,引领顾客时走在顾客的右前方 3步左右,转弯时主动伸手示意。

 (七)态度:服务态度是医护人员的第二素质特征,要充分体现亲切感、热情感、朴实感、信任感。具体为 14 个字:主动、热情、殷勤、耐心、细致、周到、亲和。接待顾客时不得左顾右盼、心不在焉,眼睛平视顾客;征求顾客意见时要态度诚恳,有失礼之处及时向顾客道歉;顾客如有不礼貌言行时,不得与顾客争辩,应耐心解释。

 四、日常行为规范 我们的行为举止体现了我们的自身修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将会使您终身受益。我们是医院的主人翁,我们一同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医院的兴衰成败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将维护医院形象,维护我们共同的利益。

 (一)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凡因病因事等请假,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报院办公室。

 (二)办公区内禁止抽烟,不吃零食,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乐观进取。

 (三)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和谐关系,不将个人喜好带到工作之中,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四)出入会议室及其他部门办公室,应先敲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进入房间随手关门。严禁在办公室场所大声喧哗,呼叫他人。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会见亲属及朋友。

 (五)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巫山现代丽人医院”注意通话方式方法,要保证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通,迟接电话须表示歉意。

 (六)办公室物品应放置有序,文件资料应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七)上下班前后应检查门窗、电脑、电源是否关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减少浪费,节省支出。

 (九)如无特殊情况,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得乘坐电梯、使用客用沙发及其他客用物品。

 (十)不能私拿医院的公用物品,也不得接受顾客和合作厂、商家任何形式的馈赠(红包、回扣等)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

 医院工作管理

 任何一个想要成功的医院都要追求机制与人双赢,我们已经拥有了优秀的员工,我们还需通过自己良好的职业素质、高度的凝聚力、统一协作的精神,共同传播我们医院的文化,我们也将竭尽所能帮助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得到发展并为员工的事业成功助一臂之力。

 一、保密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医院的创新经营机制将是角逐对手的有力武器,维护医院利益是我们自身利益得到实现的首要前提,为使我们的医院在用行业中长盛不衰,为了维护您的切身利益,我们将共同遵守医院《保密管理制度》视为我们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

 (一)

 本院的保密等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

 绝密:最重要的医院的秘密。指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在医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医院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奖金与提成收入等为绝密级。

 机密:是重要的医院秘密。指泄露会使医院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医院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医院经营情况(如财务数据、医疗技术、内部规章制度等)、员工工资类收入为机密级。

 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指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遭受损害。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二)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医院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医院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医院秘密。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医院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院长批准。

 (三)当我们发现医院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院长,否则您将接受到经济处罚,直至被辞退。利用医院的网络工具及信息平台在工作时间聊天、上网、游戏、泄密将受到处罚。第一次:予以警告,扣 50 元;第二次:责令在全体员工大会检讨,扣 100 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对保守、保护医院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员工,医院对其进行奖励。

 二、 招聘

 员工招聘既是医院的现实需要,也是医院发展的战略需要。根据医院战略规划及经营业务发展需求,制定招聘计划,保证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一)医院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根据年度招聘计划,每年举行两次大型公开招聘会。

 (三)各科室、各部门因离职等因素造成人员流动,部门主管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提出正式的用人需求申请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详列拟聘职位的招聘原因、职责范围和任职要求,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招聘周期指从人力资源部收到《人员增补申请单》之日起,到拟进人员确认到岗的周期。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 4 周。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视实际情况经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后,适当延长或缩短招聘周期。

 (四)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出现岗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招聘。

 (五)对医院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以满足本院员工的职业发展需要。

 (六)当内部招聘无法满足医院用人需要时,则通过人才市场、网络等各大人才中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录用 为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工作环境,将按下列管理办法将新员工顺利导入医院:

 (一)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报道。

 (二)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证、 资格证等相关证明,1 寸免冠照片 1 张。

 (三)报道后,领取工作服、工作证及相关工作手册等。

 (四)部门主管需为新员工安排好办公(工作)地点、办公用品或工作器械。如新员工有其他需要,可直接向本部门主管申请。

 四、人事档案 (一)医院将为每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并会对工作期间个人资料及时归档。档案中的所有资料都是严格保密的,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只有相关负责人查阅。

 (二)每位员工都有责任确保自己个人资料与事实相符。任何有关个人资料方面的变更需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于个人资料填写失实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五、试用、转正 人力资源部将会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全面、系统、公开、公正的考核,并填写《试用期员工考评追踪表》,从而为正式聘用提供详实的依据。

 (一)试用期两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则可申请填写《试用期转正申请表》申请转正 (二)若试用期人员确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有权予以辞退。

 (三)试用员工所在科室主管将全面负责其试用期间的考察与评估工作,人力资源部进行追踪评估及办理转正相关手续。

 (四)考试内容为试用员工对工作的适应情况、工作能力、劳动纪律、对医院的认同等。

 (五)试用期合格人员填写《转正申请表》交科室主管,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正式聘用表》。

 (六)《正式聘用表》须由上级领导逐级签审,签审合格后在每周三报人力资源部(科室主管同时上报该员工的综合能力定级),每月最后一周的第三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正式聘用表》的签审情况以及试用期人员追踪考评情况确定正式转正日期。

 (七)待转正人员最终考评结果,科室主管应与本人沟通、交流,指出其问题,并说明继续

 考评期限。

 六、出勤制度 如果您缺勤则意味着其他员工将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从而增加其工作量。因此每个员工都应把自己的缺勤次数控制在最低限度,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或提前一天通知您的主管和院办公室。缺勤、迟到或早退将作为您工作记录的一部分,并将会影响您在本院的职业发展。

 (一)上行政班的员工工作时间按夏、冬季作息时间安排外,倒班人员均按各科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部门依节日排班表上下班。

 (二)本院员工一律上下班考勤,倒班人员亦需按排班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中午晚上值班,原则上不离开医院。下列人员除外:

 1、经核准免考勤者。

 2、因公出差,经院长核准者。

 3、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并书面报院办公室。

 (三)倒班人员按排班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工作。排班表上报院办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需填写《调班申请》,经核准后报院办方为有效。

 (四)员工上、下班时间均必须亲自考勤,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考勤卡。

 (五)所有员工须先到医院考勤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由于特殊情况未考勤者,需持《延误考勤审批单》于 3 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院办;超过期限或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六)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到院办备案。凡过期限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七)迟到、早退处罚标准:员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每次处罚 20 元。员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 30 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以旷工论处,不到半天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按一天处理,依此类推。同时处以小时、日标准 300﹪的罚款。

 七、请假制度 (一)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天,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 5 天,每年事假累积不超过 30 天。请事假 30 天以上(含 30 天)者原则上按辞职处理。特殊情况由院长批准。事假无工资。

 (二)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述请假理由,需要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写明请假起止日期,首先向你所在的科室(部门)负责人申请,由院长审批;必须作好相关工作交接。

 (三)主管及以上人员(各部门主管、各护理单元护士长、二级科室主任等)请假均经所属部门主任审核,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代行请假人的职责,并在《请假单》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

 (四)除因病或意外事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批准后,请假人员需将核准后的《请假单》报院办备案、备查。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五)员工请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请假期满如员工因病因事确需延长假期的,则必须按本制度办理续假手续。未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期间擅自到其他单位工作,视为自动离职。

 (六)当你的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对工作产生影响时,医院可不予批假、酌情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法定假日规定 (一)医院执行综合计时工作制,休息由部门按工作需要预先安排。

 (二)员工每年均可享有以下十一天有薪假日 元旦 1 天(公历一月一日)、春节 3 天(农历年除夕、初一、初二)、国际劳动节 1 天(公历五月一日)、国庆节 3 天(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清明、端午、中秋各 1 天(农历清明、端午、中秋,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三)婚假 正式聘用员工在领取结婚证后(半年内)凭结婚证申请婚假三天,婚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四)丧假 正式聘用员工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辞世丧假三天,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辞世丧假一天(凭死亡证明申请),丧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五)病假 病假必须持一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到院办公室进行备案,院办公室对病假证明进行核查。病假无工资及奖金。

 八、培训 (一)医院系统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课程体系,员工在工作的同时有权利和义务参加各项培训活动。

 (二)新员工在上岗前要参加岗前培训,时间长度为两个星期至两个月,原则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得超过试用期时间。岗前培训分为三个方面: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科室岗位学习三个部分,培训老师和带教老师将对新员工作相关培训和全面的帮助,这将有助于新员工了解医院、适应工作。培训结束后,新员工将参加考试和考核,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转正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医院将定期举行面向全院员工的医护专题学术讲座或公共类课程,员工可根据工作情况选择参加。

 (四)若员工出现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医院将安排其参加待岗培训,根据培训考核情况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五)所有培训项目都有相应的考核内容,但更重要的是将培训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工作业绩。

 (六)医院将对骨干员工加强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将选派到院外或在院内接受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参加院外培训的员工将签订培训合同,安排培训时间,提供培训资金和其它物质帮助。培训结束后,将根据培训合同的约定在医院工作规定的年限。

 (七)员工因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学习或因个人岗位基本技能考核不合格,需参加相关培训、学习,不再计算加班。

 (八)医院外派学习、培训期间,如占用了个人休息时间,不计算加班。

 九、薪酬福利

 通过岗位价值分析及劳动市场因素,建立公正、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

 (一)每月 15 日为发薪日,发放上月初至月末的工资。工资以保密方式发给员工个人,遇节假日则提前或推迟一日或数日发放。

 (二)工资在本医院属于保密范围,工资标准和加班工资的密级为机密,奖金密级为绝密,请您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对于薪酬外泄或互相打听工资(奖金)而造成负面影响者,一经核实,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经济处罚或辞退处理。

 (三)对工资产生疑义时,您有权申请工资复核,具体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四)根据医院当期经营业绩确定奖金额度,并制定《奖金分配方案》经批准后执行。

 (五)如果您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医院会为您支付加班费用;如果您在平时加班,医院会安排其他休息日调休。

 十、绩效考核 全院实行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 1、通过对科室及个人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科室及个人的工作绩效,从而提高医院的工作绩效,最终达成医院的工作任务和战略目标; 2、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通过对下属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管理者能充分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有利于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

 (二)绩效考核用途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3、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4、了解员工和部门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5、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三)绩效考核原则 公开的原则、客观的原则、沟通的原则、时效性原则 (四)绩效考核时间安排 医院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

 (五)绩效考核适用对象 绩效考核适用于医院所有正式员工,但不适用兼职人员 (六)绩效考核界定 院长接受董事会考核; 部门及科室员工,由部门主任(负责人)及科室考核小组进行月度考核; (七)绩效考核内容 员工因为工作职责不同,所以绩效考核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但大体上主要包括四个维度 内部运营维度:包括工作质量、工作安全、科室绩效管理、科室行政管理等; 财务维度:指对完成全年经济指标情况、包括完成全年经济指标必保值、完成全年经济指标基本值、完成全年经济指标挑战值;实行成本核算等。

 客户维度:包括建立服务流程、医疗纠纷的投诉例数、病人满意度、临床科室满意度等; 学习成长维度:包括建立培训体系、开展新业务、人才队伍的搭建和核心人才的培养等。

 (八)绩效考核实施 考核者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绩效考核办法》对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院考核小组对科室及部门的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科室及部门,填写《绩效考核结果单》并双方签字确认;科室及部门考核小组对科室及部门员工的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员工,填写《月度绩效考核面谈记录》并双方签字确认。

 (九)考核结果使用 1、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使用 月度考核结果决定员工的当月奖金。院考核小组只考核科室及职能部门,原则上加分、扣分每 1 分等于 10-20 元人民币(根据考核办法的调整会做适当变动),科室对院考核小组的扣

 分,有权根据科室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试用期员工参加绩效考核,但其考核结果不计入奖金核算;旷工一天者,当月绩效考核为零分;病/事假,按 3 分/天进行扣分,以此类推。

 2、年度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用做干部聘用、职务升降薪酬调整、年度奖金发放、晋级和培训的依据。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书挂钩; 高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使用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合格的员工可作为续签合同的条件之一;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员工有获得晋级、高级培训和深造的机会,同时还可获得医院特殊奖励;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需改进的员工可降级或解聘。

 3、绩效考核资料保存 绩效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全院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面谈记录表、年度考核的原始资料,经被考核者、考核者、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在考核完三日内交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以备查)

 (十)绩效考核申诉 在月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考核或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有权在考核期间或考核结束 3 天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十一、待岗制度 (一)实行待岗制度的目的 对于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或违反医院相关规定但本人能认同医院文化,愿意继续在医院工作者,医院实行待岗制度,给予员工一次培训机会,通过待岗培训,提高其岗位工作技巧、技能和服务意识,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员工在待岗期间仍在原岗位工作,改正存在问题,接受院内、科内在岗培训。待岗期限:半个月至一个月,待岗人员经过培训、试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予以辞退。

 (二)在岗员中在工作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列为待岗人员:

 违反医院的规章制度; 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本岗位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者; 月度考核不合格(月度绩效考核分数低于 80 分)或月度绩效考核得分在本部门连续三次处末位者; 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者; 违反操作流程,造成较大差错者; 一个月累计迟到 4 次或者早退 2 次者; 一个月累计两次代考勤者; 旷工半天或者“霸王假”者; 无故脱岗人员; 科室同事之间争执,严重影响正常工作者; 造成严重后果,被病人或者同事投诉者; 在工作电脑上安装游戏者 (三)

 待岗人员的重新试岗条件:

 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包括转岗培训),经考核符合本岗位上岗条件且有相应岗位者 (四)待岗人员的管理 待岗人员由各科室管理,各科室和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待岗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关心待岗人员进步,不得歧视和放任不管;

 待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科室人员的待岗培训考核方案,由各科室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对待岗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待岗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达到上岗条件,可通过岗位竞争,重新试岗、上岗; (五)待岗人员工资待遇 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发基本薪酬,无绩效工资或奖金。

 十二、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手续办理。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医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经报批院方同意后方可 按程序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 7 天通知医院,经报批同意后方可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医院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医院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离职办理 1、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 7 天写出书面申请,正试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申请。员工提前向科室、部门领导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经科室/部门主管批准后,凭离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退)申请表》按照签审权限逐级签审,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结算工资。

 2、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网管、市场、经营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离职,需接受离职审计。其它员工离职审计可视情况临时决定。

 3、离职申请得到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清单》,最后工作日持《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到各科室(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移交工作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

 4、办理工作移交时,应由离职人员的直接上级指定接交人员接受,如无合适接交人员,由直接上级自行接受。

 5、离职人员的直接上级需对《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清单》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若在离职员工正式离职后发现财务、资料或对外的医院应收款项由亏欠不清的,应由其直接上级负责追索。

 6、如果离职人员给医院造成损失,需负责赔偿,情节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若有违法情节,将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

 7、对人、财、物交接不清而自动离职者,视情节轻重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离职时的移交工作应亲自办理。

 9、如果离职人员掌握医院核心技术、商业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离职。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10、员工在医院批准的假期内提出辞职申请,假期自递交辞职报告之日起,自动中止。

 11、办理完《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后,可结算当月工资。

 十三、消防与安全保卫制度 我们承诺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应该了解医院相关安全消防制度和处理事故的程序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以保障顾客及自己的人身安全,维护医院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巫山现代丽人医院的法人代表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二)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各级防火负责人,配备专职消防干事,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三)凡新改、扩建或内部装修、改造住院设置,均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四)医院内住院部或各楼层严禁使用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五)医院在 24 小时营业中,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六)医院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护,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

 (七)医院禁烟区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照明和动用明火,应设置相应的禁烟标志,确需动用明火、电焊、气焊的,必须事前报医院保卫科或防火负责人以及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采取严密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八)医院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保障医院 24 小时营业安全,值班员要随时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值班。

 (九)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使之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聘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医院应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报警电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确定专人管理维护,使之安全有效。

 (十一)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离开现场。

 (十二)履行职责好的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差的人员给予处分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医院的消防安全,必须坚持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必须定人定时,定内容,定标准,层层把关,分级负责,检查和处理相结合,做到把每个环节的检查整改落到实处。

 (一)每月 15 日由保卫科组织,对医院各部位进行防火检查,部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班组每日三查,重大节日普遍检查,冬、夏季组织重点检查。

 (二)单位检查由保卫科负责人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部门检查由部门、班组负责人带队进行检查。因故不能参加检查,必须事先请假。

 (三)检查要仔细、全面,不留死角。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消防通道、易燃可燃物存放,值班、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员工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四)检查标准主要包括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处在正常运行状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无损等。

 (五)检查过程中,由保卫科作好详细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详细记录,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险隐患及时上报,对火险隐患拖延不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负责人实施处罚,必要时报请公安消防机关进行处理,做到“火险隐患不清除,工作不停止”。

 (六)检查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各部门员工宣传防火知识,教育员工爱护灭火器材,遵守各种防火制度。

 三、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凡发生火灾事故,应当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任何人不得将火灾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二)火灾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

 (三)成立以防火负责人为组长的火灾事故调查小组,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任何人不得提供伪证,更不得干扰阻碍火灾调查工作。

 (四)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处理。

 (五)火灾调查处理结束后,保卫科应写出火灾调查报告,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医院培训主管或保卫科主管负责组织,利用授课、观看消防影碟、知识问答、会议、板报、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员工、患者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知识等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医院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对重点防火岗位人员,要做好防火知识安全教育,对重点防火工种(电工)每年进行一次防火业务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医院培训主管或保卫科主管负责制定年度消防训(演)练计划,严格按照年度培训演练计划进行实施,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患者达到“三懂三会”,以至最大限度地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医院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二)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把消防工作列入医院议事日程。

 (五)把员工消防知识教育列入考评工资或奖金浮动。

 (六)组织重大节假日例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七)不断完善加强专职或兼职义务消防组织建设。

 (八)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九)参加研究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规定,并督促检查落实。

 (十)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六、员工防火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消防规章。

 (二)了解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在员工中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四)每班组进行一次以上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五)制止消防违章行为。

 (六)管好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定期维护、清扫,每个员工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

 (七)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七、保卫科主要职能 (一)负责起草公司的安全保卫方案,对治安、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防火档案。

 (三)负责灭火器械的管理及消防闭路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四)对保安队员的审核、业务技能指导培训、考核等。

 (五)公司员工及患者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相关职能部门及科室的对外协调工作。

 (七)其它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沟通

 医院犹如一部大机器,沟通有其不可或缺的存在值,有了良好的沟通这一“润滑剂”,这部大机器才能快速运转,我们承诺对员工的问题和意见给予及时处理。

 (一)我们鼓励员工通过各种沟通渠道(如院长信箱、会议、座谈、书面等形式)参与医院管理,鼓励各级管理干部经常与员工进行沟通,形成互承互信、和谐的工作气氛。

 (二)各级主管将会针对您的职业发展、业务技能等问题与您共同探讨并进行指导,帮助您改进和提高,以进行有效沟通,真诚合作。

 (三)为进行有效地沟通,请保持信息的真实性,并根据信息传递的目的性和保密性区分不同的接受对象。

 (四)您在传递自身意见时要遵循逐级传递的原则,但涉及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采取越级传递。

 1、为迅速处理管理中重大问题;

 2、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官气”严重,会妨碍时效;

 3、时效性特别强的信息,需要立即向决策者汇报

 4、涉及个人隐私需要保密的材料等。

 (五)您要充分利用这些沟通渠道,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发表建议或意见,积极参与到医院的管理中来;如果您是管理人员或准备从事管理工作,您要为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承担责任与义务,倾听来自周围的声音,及时反馈,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艺术。

 (六)医院设有院长信箱,院长会安排专人定期开启信箱并亲自阅读您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同时,请您在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时,一定要签上您的姓名(需要保密时,我们会严格保密),以便于问题得以迅速的解决。

 (七)如果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取得良好的效果您会得到 50-200 元的奖励;如果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医院会对您进行额外的奖励。

 十五、奖惩条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良的服务,医院特制定如下奖惩条例,望全体员工遵守执行。

 (一)嘉奖、晋升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晋升:

 1、对改革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二)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请酌情给予奖励

 1、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好,创造良好的对外影响者。

 2、为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病客表扬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保护国家财产、群众及宾客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拾金(物)不昧者 (四)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适用于轻度违反医院有关规定,但仅限于初犯。

 2、书面警告:

 适用于违反医院的有关规定,分为“过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两种。

 3、最后警告:

 经发出“警告通知书”后即可视作最后警告,凡在一年内累计两次“警告通知书”即可待岗、劝退直至除名处理。

 4、无薪停职:

 员工因多次违反医院规定并无悔改表现,或有严重过失时,在考虑是否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十四天之无薪停职处分,直至作出处理决定为止。如该员工被涉及到刑事审案中,在此种情形下,医院可延长停职期到审判结束为止。

 5、即时除名或开除 凡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医院有关规定,或该员工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即时除名或开除在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五)轻微过失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批评、警告及罚款 50-100 元等处分:

 1、仪容不整。

 2、上班时不穿整洁的工作制服或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号牌或员工证。

 3、迟到或早退 4、上、下班不打考勤。

 5、当值时间使用医院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6、当值时间擅离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7、当值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

 8、当值时间吃东西。

 9、当值时在工作区域会见亲友。

 10、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上街或回家。

 11、高声喧哗或发生不必要的声浪。

 12、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偷带医院物品出院(经查出将罚款至十倍处理、情节严重者直至除名处理)

 15、在更衣室内存放食物或饮料。

 16、擅自调换更衣柜,私配钥匙或擅自加锁。

 17、因个人疏忽损坏医院或顾客的财物。

 18、拒绝医院院长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19、在公共卫生间洗漱。

 20、办公场所放置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1、违反医院有关规定或部门常规。

 (五)重大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00-500 元、降职、降薪、劝退或辞退处理。

 1、当值时间睡觉。

 2、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考勤卡。

 3、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

 4、蓄意损坏公物或顾客的物品。

 5、偷窃医院的财物。

 6、对顾客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7、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医院安宁。

 8、变相赌博,在值班室打扑克。

 9、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医院钥匙。

 10、拾遗不报。

 11、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正确命令。

 12、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企业或他人声誉。

 1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及损失。

 14、用医院电话谈私事超过 5 分钟以上者。

 15、上班前、值班中喝酒。

 (六)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给予待岗、劝退直至开除处理。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2、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

 3、偷窃医院或他人财物。

 4、向顾客索取钱物或其他报酬。

 5、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严重损害他人或他人家庭。

 6、参加反动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

 7、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

 8、传播淫秽书刊或录像带等。

 9、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10、酗酒、赌博或打架。

 11、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和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12、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13、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14、经常违反医院规定,屡教不改。

 15、旷工一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二次。

 16、由于工作失职致使企业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17、违反医院及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18、严重违反外事纪律。

 (七)对造成医院重大经济或财物损失的,除给予上述相应行政处理外,本人应承担所造成经济或财物损失的 20%以上赔偿责任。

 (八)员工申诉 倘若员工对处分有不满之处,可直接口头或书面向本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申诉。人力资源视其情节与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并作出最终决定。

 第五章

 附则

 (一)本手册如有与国家政策或法律相勃之处,以国家政策、法律为准。

 (二)本手册与医院规章制度相勃之处,以医院规章制度为准。

 (三)医院有权根据发展和实际需要,对《员工手册》进行逐步修改、完善。在《员工手册》未修改、完善前,以医院下发文件、通知内容为准。

 (四)本手册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五)本手册解释与修改权归医院。

 (六)员工离职需交回《员工手册》。

 注:本《员工手册》属医院机密文件,请妥善保管,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复制、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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