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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节能管理

时间:2022-06-21 13:30:09 浏览次数:

 锅炉节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企业锅炉设备运行安全及节能的管理工作,提高锅炉管理水平,降低燃料消耗,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锅炉房及各用汽部门。

 3、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锅炉管理职责,明确锅炉安全、高效运行及节能管理要求,对锅炉从操作、维修、改造等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锅炉设备运行及节能管理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锅炉操作规程

 1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1 检查锅炉所有人孔盖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1.2 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度指示准确。检查完毕完毕即将省煤器的主烟道挡板关闭,开启旁烟道挡板,如无旁烟道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管的阀门。

 1.3 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1.4 检查安全附件是否良好,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完好,清洁,水位计照明良好。检查合格后,应使水位计,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1.5 锅炉各种官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整无缺,开关灵活,密封盘根充足。检查合格后,开启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阀门和给水管道上的阀门。

 1.6 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输煤,出渣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应,润滑良好。煤闸板升降灵活,煤闸标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翻渣板完整,动作灵活。

 1.7 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应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不可漏风。

 1.8 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水。进水时,应开启锅炉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水温最高不应超过 90 摄氏度,冬季水温应在 50 摄氏度以下。进水期间,应检查入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当水进至水位计最低水位时,应停止进水。此时,水位计内的水位应维持不变。否则,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

 2 锅炉的升火和升压 2.1 升火 2.1.1 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 10 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需 5 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性气体。

 2.1.2 装有省煤器的锅炉,应打开旁烟道挡板或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

 2.1.3 将自然通风门开到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

 2.1.4 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压,一般情况下,蒸发量为 2 吨/小时以下的锅炉不得少于 1 小时;蒸发量为 2—4 吨/小时的锅炉,不得少于 1.5 小时;蒸发量为 6.5—10 吨/小时的锅炉不得少于 3 小时。

 2.1.5 升火后必须密切注意锅炉水化。

 2.2 升压 2.2.1 当空气阀开始大量冒蒸气时,即可关闭空气阀。

 2.2.2 当气压升到 0.05—0.1MPa 时,应冲洗水位计。水位计冲洗完毕后,应与锅炉的另一只水位计对照,若发现冲洗前后水位计不一致,应再次冲洗。

 2.2.3 当气压升到 0.05—0.1MPa 时,须对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管进行一次冲洗。冲洗完毕后,应与另一只压力表对照,所指示压力应一致。

 2.2.4 当气压升到 0.2—0.3MPa 时,进行下列工作。

 a.试用注水器,蒸汽泵,电动泵等给水设备,向炉内进水,观察其是否好用。

 b.顺次进行排污,检查排污阀是否灵活和严密,并通过放炉水,帮助锅炉水循环。排污时注意观察水位。

 c.对新装和检修后的锅炉,再次拧紧入孔和手孔盖。拧紧时,禁止加

 长柄,用力不宜过猛。

 2.2.5 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检验安全阀是否灵敏,有效,准确。

 3 锅炉的正常运行 锅炉的正常运行,主要是对锅炉的水位,汽压,燃烧进行调整,以达到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

 1 水位计的保护和水位调整。

 1.1 每班应对水位进行一次冲洗工作(按照冲洗方法进行)。

 1.2 水位计汽,水旋塞应保持洁净,发现漏水,漏气应及时修理。

 1.3 锅炉装有高低水位警报器时,必须与实际高低水位一致。

 1.4 锅炉在运行中,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并允许在离中水位+-25毫米以内波动。这里特别要指明的,即水位线上划出的高低水位线,并非是水位波动的范围,而是水位过高或过低的警戒线,表示超过此线就进入缺水或满水事故的危险边缘。

 2 压力表的保护及汽压的调整。

 2.1 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检。

 2.2 一般情况下压力表需每月进行一次冲洗,如果发现压力表不准确,不灵敏的要立即更换。

 2.3 压力表应经常保持清洁。

 2.4 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其汽压应保持相对稳定,且不得超过最高压力红线。

 3 锅炉燃烧的调整 1 锅炉在运行中,主要是通过调整炉排速度,风量和风压来达到稳定

 负荷的目的。

 2,煤在燃烧过程中,燃烧正常是,火焰是金黄色;风量过多时,火焰发白;风量过少时,火焰发红。

 3 在调节各风室风量的同时,还应调节鼓风总风门,以适当控制风压,保证燃烧的顺利进行。

 4 锅炉的排污 锅炉运行时,随着炉水的的不断蒸发,炉水中溶解的盐质和其它混合物的浓度会逐渐增加,为了保持受热面内部的清洁及避免蒸汽品质变坏,必须对锅炉进行有计划的排污。因此,要求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每个排污点都应顺序进行,不可只排某一处,而长期不排另一处。正确排污方法是:

 A 排污前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 B 一人监视水位,一人操作排污阀; C 排污时应充分暖管,避免产生水冲击; D 严禁用加长柄的方法来开关排污阀。

 4 正常停炉 4.1 降低锅炉蒸发量,停止给煤。

 4.2 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停止炉排转动。

 4.3 待煤烧完,停止鼓风,引风,停止供气,将自动供水变成手动供水。保持较高的水位。

 4.4 将炉排上的煤渣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风室内的积灰。

 4.5 停炉后,应在蒸汽,给水,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与运行中的

 锅炉可靠隔绝。

 4.6 停炉后,待炉水温度低于 70 摄氏度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出。放水前,应打开锅炉空气阀。

 5 紧急停炉 5.1 遇有下列情况之时应紧急停炉。

 5.1.1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5.1.2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2.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和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用具。

  2.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2.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2.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三、巡回检查制度 2.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个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2、检查上煤机、除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 35℃ 最高≯ 60℃ 、滚动轴承升≯ 40℃ 最高 70℃ )。

  2.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2.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2.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是否正常。

  2.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2.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2.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2.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2.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四、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4.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4.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4.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4.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4.3.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4.3.3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4.3.4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4.3.5 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4.3.6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4.3.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4、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4.4.1 安全阀托运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4.2 压力表正常运行进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

  4.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连锁试验。

  4.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五、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5.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5.2、交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5.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接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5.4.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5.4.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5.4.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5.4.4 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4.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5.4.6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5.4.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5.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5.4.9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4.10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5.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方面的指令。

  5.7、交接者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的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 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 锅炉碱度,PH 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 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 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 水处理设备运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接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六、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6.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

 不准投入运行。

  6.2、严格执行 GB1576—96 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6.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6.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 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6.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 2 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 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 2-4 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 值及磷酸根。

  6.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6.7、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订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6.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6.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6.10、锅炉信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程度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6.11、化验室和水处理向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6.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体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7.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之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7.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7.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7.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7.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7.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7.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8.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8.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8.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8.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8.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8.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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