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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蔬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再调查

时间:2022-04-17 16:55:03 浏览次数:

2011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冯征作的《关于市区蔬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为了加强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落实,切实把“菜篮子”这一民生工程办好办实,2012年,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再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区蔬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开展的专题调研,就目前市区蔬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再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市区蔬菜市场的现状

(一)蔬菜流通体系建设情况

在市商务局和市规划局制定的《市区蔬菜市场发展规划》(2010-2015)中,市区规划布局批发市场4个,新建3个;
规划布局零售市场41个,其中主城区规划布局32个,新建16个,北石店片区规划布局9个,新建3个。全市现仅绿盛蔬菜批发市场真正从事蔬菜批发业务,占地面积44亩,年交易量达13万吨以上,经营户70多家,年交易额3亿元以上。市区现有蔬菜零售市场28个,蔬菜超市6个,蔬菜早市5个,还存在部分社区菜店和马路市场,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市区范围的蔬菜流通网络体系。

(二)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情况

2011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5.05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48.18万吨,蔬菜总产值6.8亿元,纯收入达到5.5亿元。设施蔬菜面积达到2.53万亩,产量18万吨。全市各类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423个,总资产达9亿元,入社农户4.58万户,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53万人。本地蔬菜产量不断增加,市场供应能力不断增强,但蔬菜品种比较单一,80%以上鲜菜仍然主要靠从外阜调入。

二、2011年推进蔬菜市场建设做的主要工作

按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提出的着力落实“菜篮子”工程负责制、着力推进蔬菜市场合理布局、着力推进标准化蔬菜市场建设、着力推进蔬菜产业特色化等四条审议意见,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非常重视,对审议意见逐项进行了研究,加快推进了市区蔬菜市场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标准化蔬菜市场建设。新建蔬菜市场基本按照《标准化蔬菜市场设置规范》建设,市区标准化蔬菜市场数量达到8个。

二是加强蔬菜储备冷库项目建设。栖菁园蔬菜仓储冷库项目建设,2011年底办理完成了施工手续,目前正在加紧施工。

三是积极争取蔬菜市场建设资金。2011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40万元,支持了两个标准化蔬菜市场建设。市级财政拿出150万元,对4个蔬菜零售市场和1个蔬菜储备冷库进行改造支持。

四是大力推行“农超对接”试点工作。万德福超市作为省级“农超对接”试点企业对接农产品基地20个,2012年市政府初步确定了福旺多、金辇、凤展等5个超市进行“农超对接”试点。

三、目前蔬菜市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蔬菜市场数量不足,且结构不合理。按照国家商务部相关设置标准及国内其他城市通行惯例,城市人口每10万人设置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每1万人设置1个蔬菜零售市场,建筑面积达到600平米以上。2011年晋城市人口统计数据显示,市区常住人口达到48万人,需要设置4-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缺口3个。需要设置蔬菜零售市场48个,缺口20个。市区现仅有1家从事蔬菜批发业务的市场,规划的3家蔬菜批发市场都位于市区的北部。按照市政府提出的“6688”发展战略,还应考虑金村区、巴公片区、南村片区、高都片区及金匠工业园区的人口因素,把这些地方的蔬菜市场建设纳入规划范围。

(二)蔬菜价格依然偏高。一是受天气和交通的影响,蔬菜供应周期性短缺;
二是蔬菜种植成本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被动上升,推高了菜价;
三是蔬菜批发市场少,容易形成市场垄断,人为推高菜价;
四是蔬菜直销市场少,相应助推了菜价上涨。

(三)蔬菜市场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受盈利水平低的因素影响,市区原来的四季青、喜临门、白云社区、泽州路等市场变更了土地用途,或者关闭,或者转行经营。如糖果2部、红磨坊、蓝波湾等高消费娱乐场所,原来都是蔬菜市场。《晋城市蔬菜市场规划》(2010—2015)的蔬菜市场有30%已经改变了用途,原有规划形同虚设。

(四)蔬菜市场规划和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一是市民群众对提供鲜活农产品及蔬菜消费方便、安全、价格合理的消费环境的呼声日益高涨。二是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和市长“菜篮子”工程时间紧迫。落实中央、省关于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及蔬菜市场全覆盖工程,目标责任已签订,特别是三年要完成社区蔬菜市场城市覆盖,面临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三是国家、省关于支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及蔬菜市场建设急需上报规划、土地相关资料。四是市民与城管执法队、卖菜商户的矛盾日渐增强,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隐患。

四、今后建设蔬菜市场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蔬菜市场。蔬菜市场是关系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管理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是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然要求。蔬菜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以蔬菜市场规划为载体,通过居民社区建设来承载蔬菜市场建设,新建小区的蔬菜市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按标准与居民社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6688”发展战略框架,及时修订蔬菜市场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蔬菜市场,落实新建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的规划、用地问题,加快推进蔬菜市场建设。

(二)多元投入,加快推进蔬菜流通体系建设。国家商务部2010年开始实施标准化蔬菜市场示范工程,并制定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我省太原、长治、运城已经列入试点城市,国家财政对列入试点的城市分别给予了2500万元资金补贴。我市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改造提升现有蔬菜零售市场,充分利用社区闲置空地等现有资源,采取政府规划、财政扶持、社会投资、多元经营的形式,加快对望川楼、凤西等蔬菜零售市场的标准化改造。要利用市级财政资金有序引导民间资本在市区投资建设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蔬菜市场冷藏存储保鲜设备,提高蔬菜供应量,提高蔬菜市场的竞争力。要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加快建设蔬菜直销市场和社区蔬菜店,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贸对接”、“农校对接”,支持引导学校、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与蔬菜生产基地建立购销关系,加速流通,方便销售,保障安全,降低价格。

(三)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证蔬菜种植规模。一是要建立健全蔬菜基地保护机制,将蔬菜基地列入城市总体规划保护范围,最大程度保证蔬菜种植规模。二是要提升改造现有蔬菜基地,加强生态循环蔬菜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标准化蔬菜和无公害蔬菜,提高蔬菜质量。三是要建立扶持蔬菜产业发展基金,对蔬菜生产合作社、龙头企业、新品种应用、科技推广等给予资金扶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蔬菜生产合作社的贷款支持,鼓励蔬菜产业的发展。四是保险部门应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政策,为农民发展蔬菜产业解除后顾之忧。

(四)联合执法,加强蔬菜市场规范管理。政府要牵头建立商务、工商、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规范蔬菜市场管理,加强蔬菜市场卫生工作,严肃查处市场违规乱收费问题,加大整治规范马路市场力度,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城市形象。同时要严厉查处擅自改变蔬菜市场用途的行为,确实需要变更用途的,必须经政府批准,先建设替代市场,替代市场建设完成后方可改变原来市场的用途。

(五)加强蔬菜质量监管,保障蔬菜安全。按照国家商务部的要求,一是要加强蔬菜流通体系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蔬菜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超市的经营备案、进场管理、信息登记、交易管理、数据上报等制度,从流通环节强化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二是要完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在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超市配置必要的速测设备或自检设备,强化从生产基地到流通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

“菜篮子”工程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承载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我们一定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直面蔬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确保蔬菜供应充足、价格平稳,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为把我市建成宜居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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