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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领导班子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时间:2022-01-04 17:37:38 浏览次数:

财政局领导班子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报告范文

市财政局20xx年度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市财政局班子及成员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成都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实施我市“一三三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名城、产业强市、幸福彭州”提供了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一、压实“两个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抓好统筹谋划,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坚强的政治担当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财政改革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检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全年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研究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推进情况。二是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意识,始终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讲学、交流研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了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成都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

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三是制定《彭州市财政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彭州市财政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了人员职责和具体方法,为工作开展提供基本遵循。

(二)完善责任清单,层层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践行“四个亲自”要求,坚持示范促履职尽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推进、及时督促;科室负责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照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梳理主体责任清单共25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三)运用谈心谈话,抓好责任追究。班子把谈心谈话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制定《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缺位、出现“四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整改不落实的情形,要及时启动谈话提醒程序,严肃追究责任。同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倒逼责任落实。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局机关各科室每季度分别向分管局领导和局纪检组汇报所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

实情况,主动提出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重大线索和下一步整改落实措施。

二、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财政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好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局班子成员分别为国有公司党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党课宣讲,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规党纪意识。二是抓好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宣讲大课堂,重大政策必宣讲,重点案件必警示,发现问题必提醒,坚持“每月一课”学习教育机制,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及时提醒,常敲警钟,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组织开展好“四个一”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到蔬乡清韵主题廉洁教育基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迎七一我的中国梦”演讲竞赛活动、组织一次“扬社会清风添彭州风采”宣传活动,开展一个创建“廉洁机关”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和文化创建活动,营造财政风清气正和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建设,切实规范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继续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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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制定《20xx年度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统筹谋划、责任分工,把抓源头治理、预防腐败压实到财政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三重一大”制度机制,继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压力传导机制、履责报告机制、督导检查机制、考评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使财政权力的监督。二是加强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诫勉谈话、集体廉政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快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针对财政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和超前防范。加强对重点科室、重要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权力防控措施的评审和实施,确保措施有效、防控到位。四是推进国有公司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成立国资办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小组,运用“6+1”工作法,通过调研分析,组织问题会诊提出系统化防治腐败具体措施,督促国有公司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形成整改效果报告。

(三)结合“制度执行年”,积极推进反腐败源头治本。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彭州市财政局关于扎实开展制度执行

年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排查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缺失,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制度落实。一是制定《彭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资金的审批权限管理体制、监督管理等,设置《彭州市政府采购申请购置表》,明确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采购模式、采购方式及审批意见,统一归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修订了《彭州市市级财政资金支出议事规则》,进一步依法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监管力度,确保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三是修改完善《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同时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机制并签订责任书。四是完善《彭州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支出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合理配置资源。

(四)创新预防腐败重点建设,专项防控资金管理。一是整合国有公司监督资源,在配强国有公司纪检监察员的同时,成立由4人组成的监事室,结合公司职代会,加强董事会对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以及经营班子的监督职能,极大降低了公司的决策风险。形成了党内、职能、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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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的多元化监管体系;二是树立“绩效管理”导向,优化薪酬分配。修订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企业效益、职工收入、考核结果和责任风险挂钩的原则,实行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在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建立完善扶贫项目跟踪监测和验收制度。对扶贫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加强跟踪监测,开展定期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照立项审批内容严格验收,确保项目预期目标实现。

三、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

(一)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开展了会计质量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重度残疾人补贴检查及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市属国有公司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用市纪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延伸至下属事业单位)、致和镇等30家行政事业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严肃财经纪律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三)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各预算单位自查自纠、报表报送等工作,对预决算公开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公开方式、真实性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我市范围内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公示覆盖面达到100%。

四、坚决反对腐败,维护群众利益

(一)密切干群关系,提升群众认同感。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走基层”、“挂帮包”、“双报到”等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群众,解决群众难题。班子成员多次到国有公司、对口单位、帮扶村(社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群众诉求,征集群众意见,全力做好扶贫济困、产业扶持等工作。

(二)完善信访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在网上公布投诉邮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值班表。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三)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提升群众认同感。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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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围绕“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性工作,成立微腐败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微腐败各阶段性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和征询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梳理排查“微腐败”的现实表现和具体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找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有力有序、见到实效。

财政局领导班子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篇二

市财政局20xx年度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市财政局班子及成员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成都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实施我市“一三三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名城、产业强市、幸福彭州”提供了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一、压实“两个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抓好统筹谋划,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坚强的政治担当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财政改革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检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全年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研究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推进情况。二是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意识,始终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讲学、交流研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了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成都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三是制定《彭州市财政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彭州市财政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了人员职责和具体方法,为工作开展提供基本遵循。

(二)完善责任清单,层层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践行“四个亲自”要求,坚持示范促履职尽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推进、及时督促;科室负责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照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梳理主体责任清单共25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三)运用谈心谈话,抓好责任追究。班子把谈心谈话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制定《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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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缺位、出现“四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整改不落实的情形,要及时启动谈话提醒程序,严肃追究责任。同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倒逼责任落实。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局机关各科室每季度分别向分管局领导和局纪检组汇报所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主动提出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重大线索和下一步整改落实措施。

二、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财政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好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局班子成员分别为国有公司党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党课宣讲,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规党纪意识。二是抓好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宣讲大课堂,重大政策必宣讲,重点案件必警示,发现问题必提醒,坚持“每月一课”学习教育机制,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及时提醒,常敲警钟,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组织开展好“四个一”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到蔬乡清韵主题廉洁教育基地开展

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迎七一我的中国梦”演讲竞赛活动、组织一次“扬社会清风添彭州风采”宣传活动,开展一个创建“廉洁机关”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和文化创建活动,营造财政风清气正和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建设,切实规范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继续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制定《20xx年度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统筹谋划、责任分工,把抓源头治理、预防腐败压实到财政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三重一大”制度机制,继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压力传导机制、履责报告机制、督导检查机制、考评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使财政权力的监督。二是加强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诫勉谈话、集体廉政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快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针对财政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和超前防范。加强对重点科室、重要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权力防控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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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和实施,确保措施有效、防控到位。四是推进国有公司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成立国资办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小组,运用“6+1”工作法,通过调研分析,组织问题会诊提出系统化防治腐败具体措施,督促国有公司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形成整改效果报告。

(三)结合“制度执行年”,积极推进反腐败源头治本。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彭州市财政局关于扎实开展制度执行年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排查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缺失,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制度落实。一是制定《彭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资金的审批权限管理体制、监督管理等,设置《彭州市政府采购申请购置表》,明确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采购模式、采购方式及审批意见,统一归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修订了《彭州市市级财政资金支出议事规则》,进一步依法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监管力度,确保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三是修改完善《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同时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机制并签订责任书。四是完善《彭州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支出管理工作,建立

科学、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合理配置资源。

(四)创新预防腐败重点建设,专项防控资金管理。一是整合国有公司监督资源,在配强国有公司纪检监察员的同时,成立由4人组成的监事室,结合公司职代会,加强董事会对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以及经营班子的监督职能,极大降低了公司的决策风险。形成了党内、职能、民主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的多元化监管体系;二是树立“绩效管理”导向,优化薪酬分配。修订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企业效益、职工收入、考核结果和责任风险挂钩的原则,实行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在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建立完善扶贫项目跟踪监测和验收制度。对扶贫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加强跟踪监测,开展定期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照立项审批内容严格验收,确保项目预期目标实现。

三、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

(一)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开展了会计质量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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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财经纪律、重度残疾人补贴检查及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市属国有公司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用市纪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延伸至下属事业单位)、致和镇等30家行政事业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严肃财经纪律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三)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各预算单位自查自纠、报表报送等工作,对预决算公开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公开方式、真实性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我市范围内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公示覆盖面达到100%。

四、坚决反对腐败,维护群众利益

(一)密切干群关系,提升群众认同感。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走基层”、“挂帮包”、“双报到”等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群众,解决群众难题。班子成员多次到国有公司、对口单位、帮扶村(社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群众诉求,征集群众意见,全力做好扶贫济困、产业扶持等工作。

(二)完善信访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在网上公布投诉邮箱,妥

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值班表。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三)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提升群众认同感。紧紧围绕“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性工作,成立微腐败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微腐败各阶段性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和征询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梳理排查“微腐败”的现实表现和具体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找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有力有序、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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