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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11篇

时间:2022-04-17 18:15:04 浏览次数:

篇一

**月22日、23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电视电话会议,对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定准了基调,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作为公安战线上的一员,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干警,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公安民警,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公安民警,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篇二

**月13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的文件,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针对此次文件的学习,我将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努力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要吃透吃准中央部署要求和法律政策,确保责任到位、力量到位、工作到位。

并要依法严惩、打准打狠,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部署要求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确方向,挖深挖透黑恶线索,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准打实、打深打透、除恶务尽,着力提升专项斗争实效。要系统治理、协调联动,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紧盯黑恶势力易于涉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最大限度汇聚横向纵向资源,发挥好网格化社会治理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增强专项斗争整体合力。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从严从紧、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我将自觉发挥监督作用,督促单位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措施务实有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护短遮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篇三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干警,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公安民警,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篇四

当前,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

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
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我们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除了严厉惩治“外部”犯罪分子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
对于铲除黑恶势力要深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做到“连根拔起”,标本兼治,让黑恶势力无再生之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篇五

今年中央成立了扫黑督导组并通报了“杨玉忠”与“李保振”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两起案件,表明中央对扫黑除恶违法犯罪事件的重视度日益增强。

扫黑督导组通报的多起案件都说明黑恶势力已经渗透到各基层党组织,如:杨玉忠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采取非法手段当选人大代表,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伪造印章等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
马立辉长期以暴力拆迁、垄断砂石料为主要经济来源,非法聚敛了大量财富,拉拢腐蚀党政干部,捞取政治资本、寻求保护。

通过扫黑督导组通报的典型案例,分析黑恶势力产生的根本原因,总结出部分党员干部由于政治思想方面丧失理想信念、淡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生活上为能够长期享受这种高品质的生活,从而自愿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使黑恶势力有机可乘。

杜绝黑恶势力,首先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观念。思想是一个人的灵魂,只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反腐意识,在行动上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自觉做到公正用权,决不能因一时的享受而利用职务之便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他们“保护伞”。

杜绝黑恶势力,其次还要加强扫黑除恶监察力度。一方面要广泛宣传,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以人民群众的力量,揭露、监督各类黑恶“保护伞”事件。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治理腐败案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惩戒充当各类“保护伞”人员。

杜绝黑恶势力,最后我们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以及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件的严重性、危害性,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保持廉洁自律的道德底线,同时还需要增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防止党内“保护伞”现象的发生。

篇六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乡镇纪委应发挥监督职能,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各级乡镇纪委应通过村广播播放“两高两部”《通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政府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平安大曹的态度和决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战争。同时,还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收集社情民意和问题线索,充分动员群防群治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强联合日常监管,对黑恶势力一扫到底。对于易滋生贪腐和黑恶势力的重点区,乡镇纪委应坚持多管齐下,联合综治、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摸清底数,排查漏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于黑恶势力早发现、早防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百姓的安全感,维护区域的和谐稳定。

加大惩戒问责力度,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一旦发现黑恶势力现象,就要立即行动、绝不姑息,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对违反条例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坚决拔起黑恶势力的根基,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打击治理“村霸”行动,将黑恶势力扼杀铲除。对于执行纪律不到位、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贪污腐败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实现天朗气清的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篇七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最根本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八

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意见》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我将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的文件,《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基层将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针对此次文件的学习,基层将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面准确把握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部署要求,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努力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要吃透吃准中央部署要求和法律政策,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组织优势,充分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推动形成责任共担、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每个工作人员在领导的带头下主动履行好牵头责任,切实抓好扫黑专班建设,确保责任到位、力量到位、工作到位。

并要依法严惩、打准打狠,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部署要求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确方向,挖深挖透黑恶线索,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准打实、打深打透、除恶务尽,着力提升专项斗争实效。要系统治理、协调联动,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紧盯黑恶势力易于涉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最大限度汇聚横向纵向资源,发挥好网格化社会治理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增强专项斗争整体合力。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从严从紧、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基层内落地见效,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基层将自觉发挥监督作用,督促单位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措施务实有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护短遮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2018年2月1日,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熊选国主持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第二次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号召律师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有8种情形的黑恶势力属于此次专项斗争重拳打击范围: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通过学习,我们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了“四个意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作为法律工作者,要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律师专长,为这场攻坚战做好法律服务。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要想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律师行动起来,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在今后执业中,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
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作为新时代的文明律师要配合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我们律师应有的贡献。

篇十

一、读懂扫黑除恶的意义和含义

近年来,各地农村村霸、黑恶势力等事件屡屡发生,是对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的挑战,同时对农民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加大农村治理的难度,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村的治理,使农村村霸等黑恶势力从根本上消灭,还农民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含义,要从根本上弄清楚什么是扫黑除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扫黑除恶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

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我们要明确中央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问题和我市明确重点打击的两类黑恶势力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切实确保狠抓狠打,精抓精打,把无视我国法律法规,违反我国社会秩序的毒瘤连根拔除。

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就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农村作为扫黑除恶的主战场,就要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往往是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灾区”,群众反映最强烈,也最深恶痛绝。凡是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基层组织一定是软弱涣散的,党建的主体责任一定是缺失的。基层组织建设搞好了,基层组织强大了,黑恶势力就没有了滋生土壤。要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就要充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教化百姓。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我们就要充分发挥德治的作用,宣传社会文明风尚,开展文明先进活动,让群众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鼓励群众踊跃举报,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二是整顿涣散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群众的先进代表,是基层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应该严格要求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制定《考评细则》,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推动基层党组织运行规范,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要经常融入群众生活,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困难。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还需自身硬,基层党组织成员必须自身清白,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经得住检验,自己的亲属和朋友是否涉黑涉恶,要自觉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坚决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主动出击,发挥好农村主战场作用

农村要发挥好主战场作用就要利用农村工作先天的优势条件,结合脱贫决胜年、项目攻坚年、作风提升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可以以此为载体,在院坝会,板凳会当中进行积极地宣传,讲解政策,开展大排查,了解群众生活,调查民情,从而建立线索台账。同时,相关部门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同时,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让扫黑成果得到长效巩固。对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就得拿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而不是耍花架子,走过场,农村作为主战场就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到群众中去了解真实情况。

扫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固本之举,发挥每一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每一位群众为出发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仗,营造风清气正,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篇十一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集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职尽责。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
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
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
要大力发动群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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