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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打算_住房公积金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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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工作总结

2019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在省公积金监管处、州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期间参加贵州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升,紧紧围绕“打造民族地区先行先试示范区”的总目标,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业务开展稳步推进,资金管理科学规范,各项服务务实高效,为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主要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1-9月,全州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3.5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29亿元的81.26%%比增长19.56%%存职工提取个人账户资金16.05亿元,为年度计划18亿元的89.19%%比增长39.44%%放个人住房贷款19.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23.5亿元的81.17%%比增长4.41%实现增值收益6613.8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8000万元的82.67%全州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单位527个,新增缴存人数16730人,同比分别增长87.54%44.8%截止9月30日,全州住房公积金建缴覆盖率达81.05%支持

购建房面积76.83万平方米,有效提升住房需求,推动我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81.33亿元,贷款余额88.98亿元,个贷率109.4%逾期贷款额223.87万元,逾期率0.25‰。预计到2018年12月底,将100%成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增值收益等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改革创新,提高制度覆盖面。中心紧紧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全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加快民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行先试步伐。通过努力,我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成功入选成为贵州省2017年度全面深化改革40个优秀案例之一,并被黔南州委改革办推荐收录进2017年度中央改革年鉴。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推进合力。中心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对各县(市)管理部2018年的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开展督促检查。8月,由黎燕萍副州长主持在中心召开了“2018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会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黎燕萍副州长在会上要求各县市政府、联席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制度改革,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

二是加强信息比对,摸清工作重点。及时更新社保、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精准化的对比筛查,为增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针对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

与金融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面掌握和重点筛查全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努力做到应缴尽缴。

三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助推企业建制。中心创新开展行政执法思路,将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在排查未建制或未全员建缴企业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企业开展宣传执法工作,宣传公积金政策的过程中,找准着力点,以法规政策动员企业建缴公积金,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积极受理职工投诉,坚持普法在前,督查在后的执法原则,督促单位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二)以改革创新为契机,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主导作用。

一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运用“互联网+公积金”信息化平台,开通了网上业务大厅以及手机APP线上业务办理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精减办事材料,所提资金秒级到账、扣款短信及时提醒,实现让职工办理业务“零跑路”,着力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截至2018年9月,全州各服务渠

道注册职工超5万人,占全州正常缴存职工的32%,全州综合服务平台渠道访问量达到62余万次,其中网上营业厅访问18余万次,手机app访问25余万次,微信公众号32万余次。自8月20日开通网上业务办理以来,通过网厅及手机APP服务渠道共办理公积金提取3512笔,提取资金2739万,贷款提取还本及还清523笔,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3692.2万。

二是构建跨部门数据共建共享。中心积极参与黔南州大数据云平台系统建设,通过云平台与多部门间进行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有效的解决了查询难、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目前已与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进行了数据交换测试,为减少职工办理业务成本奠定了基础。积极建设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联网对接,用高科技手段杜绝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

三是实现业务柜台向银行延伸、向缴存单位延伸、向房开企业延伸功能。中心借助银行网点分布和服务上的优势,在各受托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专柜,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业务,同时将汇缴业务延伸到缴存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全权办理所在单位全员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业务,减轻单位经办人往返跑路和中心大厅前台的工作压力,

延伸到房开企业录入公积金贷款个人信息资料,提高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保障惠民政策顺利有效实施。

(三)严格执行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心在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建全完善内部管理中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察职能,延伸风险防范和监督控制链条,形成了“自控、互控、监控”相互结合的监控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操作风险。并利用信息系统对各项政策规定、审核要件、业务流程、服务时限实行信息化控制,对资金运行实行在线预警监控,提高风险防控信息化能力。

(四)以多种形式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提高群众参与率。一是积极与各类媒体沟通合作,利用中心网站、黔南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黔南州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方案》《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建缴登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公积金新政策,营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改革良好氛围。二是由中心领导带头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并主动与州工商联联系,利用州工商联搭建的商会信息平台,向广大商会组织、非公经济群体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三是各县(市)管理部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持续提升社会对公积金制度改革的认知度和群众的关注度。

(五)收贷工作常抓不懈。在加大贷款发放力度的同时,贷款总量和余额不断增大,贷款管理工作的风险也越来越

大。中心始终严格把关,防范风险,注重个贷的基础性工作和个贷质量,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到时催贷工作力度,做到放贷收贷两不误。截至目前我中心个贷逾期率远低于贷款逾期控制在5‰的指标要求。

(六)收益水平不断提高。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深入研究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核算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科学制订公积金使用计划,合理确定沉淀资金存款组合,不断提高资金运作收益。进一步优化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提升资金结算效率,加强全辖资金的统一调剂、集中运作能力,切实发挥资金规模效益,推动收益水平再创新高。截至9月底,累计实现增值收益6.36亿元,累计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4亿元。

(七)加强内部审计力度,杜绝资金安全不稳定因素出现。通过新上线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对大量的公积金业务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将“三年行动计划”督查工作与审计监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情况和新系统上线后的业务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通过督查,使业务操作更加规范,资金管理更加安全。9月上旬,全州出现缴存职工提供异地购房借款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中心党组会议通报情况,并采取倒查核实异地

购房还贷业务、向市公安局报案、向骗提职工推送短信提醒退回资金等方法追回骗提资金。截止9月30日,共计追回骗提资金178.10万元。

(八)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工作。

1.成立中心机关党委。中心党组为强化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党员队伍管理,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全面推进州中心系统党的建设,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经中心党组研究,并报经州直属机关工委批准,中共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心机关党委”)于2018年4月成立。中心机关党委共有党员58名,设置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委员5

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工委员、文体委员各1人)。机关党委下设四个党支部,中心机关党委自成立以来,按照州直机关工委和中心党组的安排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大力加强中心机关各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各党支部党建科学化水平和全体党员的工作落实力,为深化全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

保障和政治保证。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截至2018年9月,中心机关党委(下设四个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5次,开展主题活动25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上党课10次(其中领导上党课3次,专家讲课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6次),开展中心党组理论学习组集中学习2次。

3.坚持以党建为统筹,助力脱贫攻坚。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夏秋攻势”等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坚持党建统筹、产业引领,在人少事多、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强化使命担当,聚力脱贫攻坚,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资金开展脱贫帮困工作,并选派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的3名干部脱产驻村助力脱贫攻坚。今年来共从有限的行政运行经费中挤出资金18.6万元进行帮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构建决策协调体系。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党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党建扶贫办公室,从相关科室和县市管理部调整4名熟悉基层工作、业务能力强、思想政治素质高的同志到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中心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

二是筑牢战斗堡垒。根据区域按片区成立四个党支部,加强对片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建立“四个一”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即:中心领导一月一调研、驻村队员一月一汇报、小组会议一月一召开、工作进度一月一调度。

四是建立贫攻坚队员AB岗人员保障机制。为确保驻村脱贫攻坚队员按规定休假和避免攻坚队员因病因事离岗后出现空岗的问题,中心明确一名同志作为空岗“替补”队员,一但出现空岗,替补队员立即补位,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档,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推进。

五是加强脱贫攻坚力量。按照州委党建办的工作要求,中心选派1名正科级干部到乡镇挂职、3名科级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同时,支持中心下属派驻各县(市)管理部按所在

县(市)党建办的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分别承担一个行政村(社区)的扶贫工作任务,不断加强镇村力量,切实从人员上助力脱贫攻坚。

(九)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中心认真落实各级党

组及各支部委员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及机关党委和各支委班子承担“一岗双责”,真正履行好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上半年以来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度上狠下功夫,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示范带头之责、选人用人之责、作风建设之责和约束权力之责六大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各项规定及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履行岗位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书,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原则。

(十)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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