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申请书日期
项目编号
产权出让申请书
出让产权名称:
上海海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29%国有股权
联
系
人:郭浩
电
话:
E
- -
MAIL: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制
承
诺
书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将所持有的上海海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29%国有股权在贵中心挂牌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贵中心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上海海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29%国有股权 0 万元 0.0001 万元
一、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上海海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29%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海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 1831 号 701-49 室 法定代表人 吴瞻明 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3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1400.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所属行业 投资管理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
职工人数 1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大朝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57.14% 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8.57% 3 招金蒙矿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4.2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2019 年 6 月 30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 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0.9 0.9 0 审计机构
烟台宏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招远宏远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
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9 年 8 月 22 日 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0.9 0.9 负债总计
0.9 0.9 净资产
0 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 律师事务所
无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未实缴出资,公司实收资本为 0 万元;尚未开展业务,一直未进行经营; 2.其他事项详见招宏评报字(2019)第 10 号《资产评估报告》及烟宏会审报字(2019)第 15 号《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名称 招金蒙矿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港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兆凯 )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4.2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4.2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内容 同意招金蒙矿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海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29%国有股权以不低于评估备案的价格,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 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0.00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 5 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 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代理会 员意
见
机构名称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审查意见
根据《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的规定,我单位接受转让方委托,代理上海海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29%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向贵中心提出挂牌申请,并已对转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核实。
经核实 ,转让方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转让方的转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建议受理。
会
员(盖章)
产权交易员(签字)
年
月
日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办事处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书面审核,转让方申请材料齐备,建议受理。
年
月
日 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