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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扫黑除恶六清两建

时间:2022-01-04 18:49:04 浏览次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六篇

【篇一】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悉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要想连根拔起、彻底解决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这就要求我们广大群众行动起来,投入到扫黑除悉专项斗争当中。

在扫黑除恶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中,透过各种典型案例,对于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使我们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

震撼和教育。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我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加强思想建设,勿以恶小而为之。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务必自觉改造自我,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坚定打贏这场攻坚战的決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篇二】

近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如火如荼的进行,4月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贵州省工作动员会在贵阳召开,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组长乔传秀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所以,扫黑除恶势在必行,必须成功。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政法机关应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所有的党员群众更

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县市提供干净安全的社会环境。

我们应该秉持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等,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村霸、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一系列黑恶势力。第一步、我们要排查线索、摸清底数;第二步、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第三步、依法严惩,永除后患;第四步、善用法治,提升质效。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让人民群众有处发声;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将问题线索及时分析、处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要建立巡察小组,让黑恶势力不能作为,不敢作为;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实现治理黑恶势力智慧共享;加大查处力度,将恶势力、恶势力苗头浇灭在萌芽期。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精心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要求,全局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意识,在综保区内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活动;设立举报箱,公开检举电话,对企业反映的黑恶势力立即上报,做到快速协调、限期办结。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扫黑除恶政治担当。进一步落实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提高自我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锻炼提高做好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所负责的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从思想上根除黑恶势力的滋生。

【篇三】

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到了攻坚克难阶段,但一些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思想认识高度不够,深入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责任感、紧迫感不强,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存在问题案线索发现不多、案件查办数少;沟通协调配合不够,存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主动联系协调少、线索移交滞后,问题线索及时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没有及时跟进;案件查办推进不力,对涉黑涉恶案件查得不深、打得不透,深挖彻查“保护伞”力度不够,惩腐拔伞态度不绝。

所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融入日常监督,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益、零容忍,坚持重遇制、高强压、长震慑,强化监

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严肃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案件,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要提升思想认识,深化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工作重要性认识,紧盯“责任”二字,用好问责利器,通过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全力以赴、严惩严治,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在全县形成沟通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持续深化执纪,深挖彻查问效。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两个一律”,即对于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持“一案三查”,即一查黑恶案件,二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三查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问题线索

“线索必核、核必见底”,实现“挖得出、打得掉、控得住、防得好”的工作目标。

三要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融入日常监督,建立常抓常管的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要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始终坚持严实深细的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理念,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杜绝跑风漏气,对违规过问案件、对涉黑涉恶案件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的,从严处理,绝不护短。

【篇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

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篇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

这就要求我们坚定政治立场,时刻以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目标,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发现黑恶、敢于阻止黑恶、敢于斗争黑恶,切实把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保和街道团结社区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领导班子及时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布置会,通报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内容以及重大意义,针对容易出现黑恶势力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通过在辖区各院落悬挂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和qq工作群、召开专题宣传会等多种方式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宣传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有效提升参与率、知晓率。三是社区班子成员、网格人员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进行排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实践证明,扫黑除恶斗争是一场主动仗,也是一场攻坚仗、整体仗。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以更主动作为求深入、扩战果,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和核查力度,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不仅要重视群众提供的线索,更要深入群众,深入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主动摸情况、找线索,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取得更大成效。

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必须坚持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在深度打击上下功夫,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做到敢想善谋,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完成好“打伞”各项工作任务,用坚决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提高群众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在3年内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必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确保专项斗争有重点、有步骤地有力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拓宽举报渠道、强化执纪审查、严肃问责追究,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基层各单位要畅通来访、来信、来电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新战果。

【篇六】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打击涉黑涉恶腐败成为近期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自xx年开始,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的根本在于要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

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身为单位工作中的一员,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首先要自律其身,洁身自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不能出现扫黑还没扫,自身就“黑”的情况,要时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在心,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将腐朽势力淹没于汪洋大海中,给人民群众一个安稳的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不只是一个口号,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反腐败斗争、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我个人认为,在做好自身清正廉洁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知识,让人民群众参加到扫黑除恶的工作中,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显著的提升。同时还要做到坚持“一案三查”,在接到举报后,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相信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的大整治工作后,我们人民的生活将得到更安全的保障,同时人们的生活会更加的舒适。同时在加强基层党建后,党的执政根基也将得到更好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可以得到更好地基础保障。因此我们身为国家的一员,对扫黑除恶的工作应该给以积极的配合,将隐藏在人民大海中的黑恶势力一网打尽,还人民一片宁静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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