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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2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18 13:00:05 浏览次数:

2019年度,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等相关工作,未发生一起农民工因讨薪而引起的越级上访事件,未发生一起因农民工讨薪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在市对县现将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9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今年以来通过种类咨询活动和送法入企等方式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5批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9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600余人次,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在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处过程中,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行为。

二是认真做好常规检查工作。认真清理人力资源市场。自2019年4月10日至4月2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了各类用人单位18家,劳务服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单位11家,发现问题后现场指出并要求整改,有效改善了我县的人力资源市秩序,取得了预期效果。日常巡查快速推进。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为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今年我队专门成立了日常巡查办公室,主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设施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法情况,并通过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座谈、调查询问等方式,认真讲解关于国家当前劳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有可能造就劳务纠纷的事态时时敲响警钟,及时责令纠正,有效抵制了各类违反劳动法规的事件发生。书面审查扎实有效。今年来,我队共完成5个行业56家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工作,实现了年度安排目标。

三是认真做好举报投诉调查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上访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做到接案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今年桂阳县“清欠办”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效组织各极各部门共同办结各类劳资纠纷诉案件487件,追回各类资金4937万元,惠及2578人(其中:涉及工程款、材料款、个人对个的劳务款、债务款等非劳动关系案件457件,化解率84.69%,追回资金4815万元,惠及群众2462人;
工资拖欠案件结案30件,结案率100%,追回劳动者工资163万元,惠及群众123人。今年以来,共移送公安机关2件,批捕2人,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20万元,对正在拖欠和正想拖欠的不法分子形成震慑作用,保障了社会大局稳定。

四是认真做好其他基础工作。在全力推进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纪检监察、扶贫、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党建、学雷锋志愿服务、诚信体体系建设等工作,实现了业务与其他基础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2020年工作计划及思想

1、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充分发挥“一册三机制”制度。统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建立劳动用工实名花名册、落实交存工资保证金机制、落实农民工工资直发机制、落实“黑名单”管理机制,确保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国检中合格。

2、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联和其他部门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到用工较集中、数量大的企业进行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继续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

3、创新工作举措,拓宽维权渠道。一是完善“两网”化建设,推进属地管理。保证各乡镇街都有监察网格员,确保标的额小、简单的案件在乡镇层面及时化解。二是建立法律援助的协调沟通机制。与法律援助中心无缝对接,设立绿色通道,无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引导讨薪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资纠纷。指导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帮助农民工取得欠条等相关直接证据,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

4、公布企业诚信信息。集中曝光一批欠薪典型案例,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和联合惩戒,依法把欠薪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一批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让失信企业处处受限、诚信企业处处受益,在全县上下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强大震慑和高压态势。

5、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工作。联合住建部门,落实按月支付工资、总结和推广农民工档案管理、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等好的做法,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日常处理机制,以更有效的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来推动该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迅速启动“两个清欠”活动。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桂阳县2019年清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大规模开展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双清欠”活动。

(二)坚决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落实建设单位责任,严格依法发包工程。1.严厉打击非法施工行为。2.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行为。3.严厉打击建设单位指定分包行为。二是规范工程承包行为,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1.严厉打击转包行为。2.严厉打击扩大劳务分包行为。3.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行为。4.严厉打击挂靠行为。三是加强建筑劳务管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1.落实用工单位责任。2.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3.全面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主动公开市场主体诚信信息。2.严肃查处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3.严肃查处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三)创新推进政府项目管理模式。重点实施四项制度,破解“发钱难”。一是实施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施工企业中标后,业主方按规定比例将部分工程款拨入施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专项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运行,当账户余额低于工程标额的3%时,开户银行会向住建、人社部门提出书面预警,及时督促追拨资金,确保“有钱发”。二是实施农民工工资委托银行代发制度。全县统一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行银行代发制,由施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银行卡,按月考核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最后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银行划拨。农民工由拿年薪变拿月薪,确保及时发。三是实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锁定人头,固定考勤,做到用工实名制管理,实现对农民工用工信息的实时监管,确保发给本人。四是实施农民工欠薪银行授信代偿制度。当出现施工企业无法支付、包工头逃匿等情形时,由施工班组登记造册、农民工本人签字,经总承包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审核认定后,工资准备金专户银行在授信额度内先行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确保不拖欠。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认真遵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劳动保障监察基层基础建设的“牛鼻子”,坚持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所为依托,大力开展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在全县每个乡镇(街道)都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心下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起县城、乡镇(街道)两级劳动监察管理网格,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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