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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报送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时间:2022-04-18 10:15:05 浏览次数: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的报告

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总结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及取得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省发展改革委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治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法治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发展改革各项中心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冲锋在发展改革的“第一线”,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1.推进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实现了负面清单事项网上公开查询。牵头起草了云南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修订及相关清理工作,共研究提出除直接保留外的修订建议86条。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有序加快推进ppp项目建设,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于2019年7月1日建成运行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并建立了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为13个工作日,压减率30%以上;
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4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合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工作的通知》,将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从申请核准或备案到获得施工许可全流程、各环节的政府审批总时限由170天减少到80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梳理确认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拟保留行政许可事项7项,其他行政职权3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

三是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指导各州市外商投资管理人员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制度。积极做好《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会同省商务厅、司法厅全面完成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和修订工作。积极配合省司法厅研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共同做好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会同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局做好外商投资项目储备工作,重点外商投资项目纳入省级有关部门协调推进,适时对外公开发布。2019年1-11月全省新设外商投资项目203个,同比上涨30.97%,合同利用外资55.71亿美元,同比下降15.58%;
按商务部统计口径,实际到位外资6.54亿美元,同比上涨15.44%。

四是规范中介收费。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为重点,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整治“红顶中介”。深入治理中介服务收费,切断行政职权与经营收费的联系。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公布了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健康体检”2项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同时,指导并督促省工程咨询协会按期完成脱钩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由该协会的原主管部门变更为业务监督、指导部门。

五是规范优化招标投标工作。圆满完成云南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进行了网络化专项整治,全面筛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945个。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实现投标保证金到期自动退还,从根本上解决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问题。建立跨部门行政监督平台,为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提供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监管的技术支撑,畅通电子监管渠道。牵头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报送投诉电话、投诉邮箱、投诉网址,统一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目前已公布14个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信息。着力推进电子化交易,全力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基本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企业投标“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2019年,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累计公开交易信息168675条,进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达98%。

六是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分析工作。溯源分析云南省营商环境现状,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遵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营商环境建设进行“全面体检”,形成《云南省营商环境现状及溯源分析专题报告》并经省政府2019年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认真开展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的指标问题清单整改销号相关工作。牵头制定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开展2019年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和第四季度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目前,第四季度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初始数据已经形成并提交各州(市)自查、省直牵头部门核验;
2019年州(市)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2.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谋划提出重大政策建议。报请出台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指导意见、完善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等重大政策文件,谋划提出了一批事关云南全局和长远的思路建议。二是强化经济运行调度。科学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请出台稳增长22条措施,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年度经济工作思路和主要指标预期目标建议。坚持经济运行情况月监测、季汇报。三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定期举办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密切监测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做好猪肉和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启动我省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就业形势监测分析,科学提出稳就业、促增收、扩社保等措施建议,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基本同步。

3.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一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上,绿色铝创新产业园暨200万吨绿色水电铝项目开工建设,全省近200万吨建成产能稳定运行,在建产能约230万吨加快建设,协议产能有序落实,600万吨水电铝材一体化产能布局基本完成。积极谋划炼化一体化前期工作,编制完成云南炼化一体化项目预可研报告。二是特色小镇建设上,紧盯“世界一流、中国唯一”的创建目标,严守“4条底线”,聚焦“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7大要素,按照田园牧歌、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特色产业、绝妙景观5种类型,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创建,报请省政府命名授牌了21个“云南省特色小镇”。三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在全国率先放开一般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交易,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累计降低0.133元、降幅达22%,受国务院通报表扬;
报请出台了我省关于新时代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贯彻国家支持云南辐射中心建设的15个实施方案。四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上,牵头起草了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1—11月全省累计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1253.21亿元,预计全年降成本1350亿元左右。

4.推动云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2019年2月云南省信用中心揭牌成立,4月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正式上线,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覆盖40个省级单位、16个州市,归集信用信息数据8916万条。巩固完善信用制度,出台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国家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印发《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和联合奖惩工作,集中开展政府机构、涉金融企业、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等专项治理。规范信用监管,完成了《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核准事项中查询信用记录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开展信用应用工作,在“信用中国(云南)”门户网站上发布了5款“信易贷”产品;
加快推进云南省招投标平台建设,对接12家银行并上线9款金融产品。推动城市信用建设,云南省共8个城市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在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信用排名中,昆明排名第18名,较去年同期提升14个名次。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动。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出台《云南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二是积极争取项目投资资金,2019年共争取到林业中央预算内投资19.2399亿元,林业国家储备林项目申请专债额度16.44亿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资金2.94亿元。树立投资管理全链条的理念,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重大项目库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中央投资发挥效益。研究编制《云南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三是抓好节能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实施,截至2019年12月办结节能审查12项。四是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抓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启动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抓化工污染治理,评估确认省级绿色工厂22家、绿色园区3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5户,审核推荐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11种;
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省化肥使用量减少6.28%,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1%,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88%。抓船舶污染治理,在水富港和向家坝电站翻坝码头建立船舶及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点。抓尾矿库污染治理,全省已有50座尾矿库完成闭库。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坚持科学立法,把立法工作放在法治工作首位。严格执行立法工作责任制,专人负责跟进、落实立法项目,加强与省人大和省司法厅的汇报沟通。积极开展发展改革重点领域立法研究,坚持立法工作早准备、早研究、早规划,按法定程序抓好《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立法,统筹做好报送《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计划和修订《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云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相关工作,确保立法年度计划的落实。

2.着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管理。抓好《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及委内有关办法的落实,要求全委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工作流程规定,委内规范性文件起草严把“决定、起草、协作、审核、通过”五道关,2019年完成合法性审查法务咨政事项240件。

3.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对20件以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大政策研究起草过程中,始终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的起草程序,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实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政策文件草案。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法治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对委内各业务处室的依法行政、业务决策工作严把法律关,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理;
对重大决策、重要协议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制定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的通知》,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程序、办理流程作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新修订《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暂行办法》,印发《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强了法律顾问的力量。目前,委内共聘请法律顾问4名,公职律师1名,2019年委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61次,在立法咨询、重大行政行为法律服务、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开展法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1.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对全省钢铁、铜冶炼等335户重点用能企业实施了现场节能监察和书面节能监察,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给云南省313户企业的“2019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手册》,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梳理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一系列规范性清单,细化完善了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了统一规范。

3.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所涉5件案卷均能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初步完成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积极组织委内有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2019年未接到执法监督投诉案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建设“阳光发改”,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一是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阳光发改”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行政许可流程》,以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法治型机关为使命,以“转、放、防、简、管”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强化监督管理为保障,努力构筑决策科学、执行坚决、运行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监督工作,将内控建设、廉政风险防范、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相结合,增加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三是为加强干部的轮岗交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促进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印发实施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级及以下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办法(试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干部工作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2.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与代表、提案者充分沟通面商,认真研究提出答复意见。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闭幕后,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199件,全部办结,其中87件主办件的复文满意率为100%,112件协办、会办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意见,得到主办单位充分采纳。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委内以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另有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通过办公场所led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公开等多种信息公开形式。依据新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牵头修订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简介)》,通过oa系统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分办和答复程序。带头遵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公文审核过程中对公开属性严格把关。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先后发布了《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等20篇解读材料。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依法发布各类交易信息近40万条,在“信用中国(云南)”发布各类信息近86万条,按月发布云南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建材市场价格监测情况、工业品市场价格情况,生猪成本收益月报“猪粮比价”数据等,公布电力、天然气、成品油、教材、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有关价费调整信息等。认真组织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72件,依法办结67件,5件正在办理中。同时,面向委内公开干部录用考核、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内容。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1.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机构,及时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执行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普法工作机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9年共办理3件行政复议案件。

2.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坚决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要求全委认真做好每一件信访事项的依法依规依纪妥善处置,耐心细致地疏导和化解每一件矛盾纠纷。深入推进诉访分离、逐级上访、依法分类处理等工作,推动从“信访”向“信法”转变。深入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创新,把信访办理工作流程引入委oa系统,实现了信访事项网上办,大幅度提高了办理效率。2019年共受理信访件129件,已办结126件,办结率97%,未发生重复来访、集体上访、个人极端上访情况,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委党组书记、主任杨洪波同志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委工作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发布,杨洪波同志向全委干部职工宣讲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委党组领学促学作用,召开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十一次集中学习,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重点学习交流了2019年新颁布的《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充分利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开展投资、能源、价格等涉及发展改革职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和易地扶贫搬迁督导工作,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法律知识;
要求有投资职能业务处室利用每次项目包装及检查验收、下基层调研督导、深入企业座谈调研等机会,加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扩大了宣传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围绕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结合“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契机节点,围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活动主题,先后组织全委干部参加“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492人次,保密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322人次,举行集中升国旗唱国歌和集中宪法宣誓仪式,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就《宪法》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行专题授课。二是积极参加新媒体宪法宣传活动。牵头组织全委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积极组织收听收看央视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用身边的真人真事激励全委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带头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测试、网络答题、“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法治在线”微信平台活动等,不断提升法律素养。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是领导机制健全。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根据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全委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形成了“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总把关,政策法规处具体协调,层层负责,级级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依法治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委党组书记、主任杨洪波同志带头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全委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多次以会议、批示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宪法》、《监察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强调全委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向纵深发展。将法治建设纳入委党组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强调要把遵循宪法精神和法治原则,遵守法律程序,坚持依法办事作为省发展改革委“作风建设年”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在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项目资金审批等关键领域,以更“严”更“实”的作风和标准厉行法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推进委机关法治建设。将“依法行政”纳入全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项目,推动全委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三是强化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委政策法规处为正处级机构,编制8人,现有工作人员10人,处长1人,副处长2人,一级调研员2人,二级调研员3人,四级调研员1人,一级主任科员2人。其中有2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有力地充实了法制机构队伍力量。

二、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发展改革委在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需要加强”上:一是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中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需加强;
二是发展改革中矛盾的焦点和难点逐步向建章立制和依法依规办事转移,相应协调服务力度需加强;
三是企业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痛点”和“堵点”逐步向优化营商环境转移,相应转变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协调推动力度需加强。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着力推进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终期评估评查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委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二是进一步做好法治保障工作。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严格审查程序,确保各项重大决策于法有据、于法可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委重大决策中的法律咨政作用,发挥好专业优势,坚守好法律底线。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法治工作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系统法治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和“以案释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五是聚焦企业关切,不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和“痛点”,会同相关单位深入做好有关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州(市)营商环境评价,强化评价成果运用,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和服务,推动形成全省上下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助推云南经济发展。六是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精神和要求贯穿于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中,努力提高全委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程序,严把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合法行使法定职权,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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