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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科学向度”

时间:2022-04-10 12:14:17 浏览次数:

【摘 要】 本文阐述了“科学向度”的概念,介绍了马克思对社会形态演进的看法及多角度的逻辑建构和单线与多线的逻辑构想。指出,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是其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构想。梳理经典文本,可以发现他的社会形态理论具有一种“科学的向度”,即在研究社会形态时运用了科学的研究方法,同时,在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下,对社会形态进行了多角度的逻辑建构和逻辑构想。

【关键词】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科学向度;自然历史过程

一、何谓“科学向度”

“科学”在字典中的解释是:“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现代西方科学哲学家波普尔曾用“可证伪性”来表征一个理论是科学的,而我们今天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具有一种“科学的向度”,就在于马克思在研究社会形态时运用了科学的研究方法,同时,在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下,对社会形态进行了多角度的逻辑建构和逻辑构想,并且将社会形态看做是一个“现实”的向前进步的过程,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不断相互作用来说明社会形态的具体发展。

二、社会形态的演进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将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是一种“类似自然历史过程”的看法是马克思所独有的,在1983年中央编译局根据《资本论》法文版(第一卷)翻译的中文版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同自然的进程和自然的历史是相似的。”国内有很多教科书就根据这句话认为马克思将人类的社会的发展看作是一种与自然历史发展相等同的过程,即具有一种单线性的历史必然性。但是,仔细剖析,可以发现,马克思在这里仅仅用了“相似”二字,这就说明在他的视野中,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有一种类似自然界的不断变化的过程。历史是一种变化,是一种发展的过程。同时,马克思这里提出了历史发展是人类自组织的过程,我们不能用自然规律来规定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的发展不是单线的,每个民族的发展道路都是不同的、多样的,我们不能用一条固定的道路来规定每个民族国家的发展,历史的必然性是一种多样性和联系性的统一。

三、多角度的逻辑建构

1、《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所有制形态说”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以“分工—所有制形式”为标准划分了社会形态的不同阶段,他写道:“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以此为依据,马克思认为,部落所有制是历史的起点,它与生产的不发达阶段相适应,接下来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再者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形式。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并无意论证历史就是经过了这些形态,而是用这样的划分来证明其当时已经提出的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生活决定意识以及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生产力、分工和交往的水平。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这时做出这样的划分仅仅着眼于西欧社会,并不是对全人类的历史发展进行概括。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以“分工—所有制形式”为标准将人类社会划分为: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

2、《共产党宣言》的“阶级形态说”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以阶级的有无为标准对社会形态进行了划分,提出了“阶级形态说”。在《宣言》中,始终贯彻着这样一条思路,即“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因此,在这一原则下,马克思在1848年刚发表《宣言》时提出了:“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在其后的1883年德文版序言中,又进一步提出:“因此(自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接着在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在“一切社会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地方加了一个注,他说这里的“一切社会历史”主要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而且他强调1847年以前,原始社会还尚未被人们所发现,是哈克斯特豪森、毛勒、特别是摩尔根发现了原始社会的“痕迹”,揭示了其结构。这里,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当《宣言》1848年发表时,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还未对原始社会进行深入研究,可以说还没有认识到人类历史上还存在过一个没有阶级的原始社会,但是直到1888年,这40年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对人类历史进行了充分研究,特别是马克思在晚年根据美国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俄国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英国梅恩的《古代法制史讲演录》、拉伯克的《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印度菲尔的《印度和锡兰的雅利安人村社》这几部书做了近40万字的笔记,同时,在对摩尔根的《古代社会》进行摘录笔记时,马克思更是赞许了摩尔根对于原始社会结构的发现和分析。因此,可以看出,在《宣言》中,马克思根据有无阶级的标准,将社会形态划分为了无阶级对立存在的原始社会和有阶级对立存在的社会,同时根据《宣言》的论述,我们还可以接著得出结论,在这个有阶级对立存在的社会后面接着又会有一个无阶级对立存在的更高级的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正如恩格斯所认为的,这个社会是一个“联合体”,这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综上可以看出,马克思在《宣言》中,提出了这样一种社会形态划分的理论,即无阶级对立存在的原始社会→有阶级对立存在的社会→无阶级对立存在社会发展更高水平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3、《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经济的社会形态说”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写于1859年,在这篇序言中,马克思着重强调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在《序言》中,马克思以生产方式为划分标准对社会形态进行了划分,他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这里,马克思提出了一种“经济的社会形态”概念,意在强调,这是从生产方式的角度所进行的划分,而且,他用了“大体说来”几个字样,表明马克思这时只是对社会形态的发展做出了一个“模糊”的划分,并没有说这是历史发展的一般道路,不是历史的发展的必然阶段。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在写作这段话前的几段话中,还论述了物质生产力制约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结合起来看,马克思在《序言》中对于社会形态的几个划分,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对这一唯物史观经典公式的一个证明,同时,马克思在这里强调资本主义社会是人类史前时期的最后一个阶段,联系其前后的论述,人类史前时期以资本主义社会结束,人类“真正”发展的时期,即共产主义的时期将随之而来。

综上,我们看到,马克思在《序言》中以生产方式为标准,将社会形态的演变划分为:“亚细亚生产方式为主的社会→古希腊罗马社会→封建的→现代资产阶级。”这里,个人认为在这些划分中,还穿插着一种社会形态的划分方式,即“人类的史前时期→人类真正发展的时期”。

4、《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的“‘地质’形态说”

马克思后期深化了对“社会形态”的研究,特别是阅读了大量关于当时最新的人类学研究成果,而且那个时期正值亚洲爆发大规模的反抗殖民压迫的斗争,如1848—1852年的伊朗巴布教徒起义、1851—1864年的中国太平天国起义和1857—1858年的印度民族大起义,这些斗争引起了马克思的注意,促使他将眼光移向了东方世界。

当时俄国的问题也引起了马克思的关注,这里的“问题”主要是针对民粹派理论家赫尔岑提出的关于俄国是应该消灭农村公社而走西欧式的资本主义道路再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还是可以在保留农村公社的基础上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同时,民粹派另一位理论家米海洛夫斯基曲解了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和历史必然性问题思想,所有这一切,促使马克思在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指出:“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并无意提出一种每个民族都必须遵守的历史发展的一般道路,相反,马克思认为每个民族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道路是多样的,他眼中的“历史必然性”是一般性与多样性的统一,并不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

接下来,在回答女革命家查苏里奇关于俄国农村公社的问题时,马克思对回信拟就了四个草稿,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他提到:“各种原始公社(把所有的原始公社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正像在地质的层系构造中一样,在历史的形态中,也有原生类型、次生类型、再次生类型等一系列的类型)的衰落的历史,还有待于撰述。到现在为止,我们只有一些粗糙的描述。”接着在第二稿中,马克思又说农业公社是原生形态的最后阶段,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这里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从这些复信草稿中,可以明显感受到马克思将社会形态与地质层的演变相比较,认为社会形态的发展就像地质形态的演化一样,是一种阶段性的发展,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也没有对这样描述社会形态的发展表示肯定,仍然像他说的那样是一些“粗糙”的描述。

综上,我们可以总结出,马克思在这里虽然是论述俄国农村公社的情况,但是却透露出对社会形态的一些“隐含论述”,即社会形态如同地质层一般,经过“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再次生形态→再次生形态以后的形态”。

四、单线与多线的逻辑构想

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研究,不单单体现在他以不同的标准对社会形态进行了划分,同時,也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独特的构想。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并没有一本专门的论著来说明社会形态发展的道路,他关于社会形态的逻辑构想贯穿在他一生的思考之中。

1、氏族公社—亚细亚农村公社—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共产主义

19世纪40年代之前,由于研究资料的缺乏,当时对于原始社会还缺乏了解,马克思当时也未察觉到原始社会的存在,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以分工和所有制为标准,将“部落所有制”看成了人类历史发展的第一个阶段。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并未意识到还存在一个无阶级无私有制的原始社会的存在。而在50年代以后,马克思将眼光投向东方,在1853年写作的《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中,他提出“亚洲社会”不存在土地的私有制,这是东方社会与西方社会的重大区别。在其后写作的《资本论》等论著中也坚持将其看做是历史的起点,在阅读了毛勒关于欧洲“马尔克”制度的研究后,马克思更是确信这样一种“马尔克”就是“欧洲各地的亚细亚所有制”,而且这样一种所有制形式与在亚洲发现的是一致的,因此,到这时为止,马克思充分论证了“亚细亚社会”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阶段。晚年时,马克思阅读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并做了十多万字的读书笔记,在这一时期,他还阅读了菲尔、梅恩、拉伯克的著作,也做了读书摘录但是都没有像对摩尔根《古代社会》所做的笔记那样详细,而且多有赞许摩尔根观点之意。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中,他详细研究了原始氏族社会的起源和发展,他强调现在的文明社会只是“人类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氏族组织是人类最原始的、最古的制度,是“社会赖以组织和维系的手段”,马克思对这一观点表示赞许,恩格斯也赞许道:“摩尔根发现了氏族的真正本质及其对部落的关系……随着这种原始公社的解体,社会开始分裂为各个独特的、终于彼此对立的阶级。”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通过摩尔根的研究成果,修正了自己关于原始社会的观点,在之前,马克思一直认为人类最原始的状态是一种父权制的社会,而通过《古代社会》的研究,他实际才发现父权制社会是从母权制社会而来,而且氏族社会是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这里不存在阶级,没有私有制,真正是一种“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形态,从而也修正了自己前期将“亚细亚农村公社”看成是历史起点的错误观点,因为亚细亚农村公社与氏族公社相比,其已经摆脱了部落内部牢固的血缘关系,在这种农村公社中,虽然公社的耕地归公社所有,但是成员可以自己耕种获得自己生产的产品,同时,公社中的房屋、工具都是归成员各自拥有,已经有了明显的私有制成分,而这些都可以看出它是从那个无阶级对立,处于公有制社会的氏族公社解体而来。在其后所写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哥达纲领批判》、《共产党宣言》、《资本论》中,马克思又将奴隶制、封建制看成是由父权制社会解体而来的社会,同时,由封建生产关系又产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形成了资本主义社会,最后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自身存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必然走向共产主义的社会。

我们这里要明确的是这样一条路径不是马克思关于人类历史发展的一种预测,不是一种每个民族国家都要走的历史必然性,毋宁说,这条路径所涉及的大部分是西欧历史发展的道路,而且也不是整个西欧历史的发展。

2、氏族公社—亚细亚农村公社—封建制—资本主义—共产主义

除了对人类社会做出了“氏族公社—亚细亚农村公社—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这样的逻辑构想外,通过梳理文本,还可以发现马克思其他的一些逻辑构想。这里,马克思一开始只是将亚细亚农村公社特指印度等亚洲社会的早期形态,到后来,他逐渐认识到整个西欧各个国家都在早期存在过这种形态,而且这种包含有公有制和私有制二重性的社会形态是从氏族公社中解体发展而来。

在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通过对日耳曼社会的研究,同时也结合当时人类学和历史学研究的新成果,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他首先指出民族之间征服的关系可分为两种,而在有一种形式下,征服与被征服民族之间会发生一种相互作用,产生一种“新的东西”。当日耳曼民族征服了罗马后,便将自己原始的“农奴耕作的生产方式”带到了罗马,同时在罗马建立了骑士制度和家产军队制、封建主和农奴的人身依附关系等,构筑了“封建社会”的雏形。马克思认为,封建制来源于“日耳曼民族进行征服时军队的战时组织,而且这种组织只是在征服之后,由于在被征服国家内遇到的生产力的影响才发展为真正的封建制度”,当时的历史史料已经证明了封建制主要存在于欧洲的中世纪,而中世纪可以说是日耳曼民族的时代,马克思在这里也是表示赞同的,有时他也将中世纪称为“日耳曼时代”。通過征服,日耳曼由当时处于农耕阶段的原始社会,一下子跨越了奴隶社会步入了封建社会,需要注意的是,日耳曼人当时是拥有奴隶的,但还没有达到典型的奴隶制社会的特征,因此可以看做当时日耳曼社会其实是处于“亚细亚的农村公社”阶段,即公有制和私有制共存的社会形态,开启了欧洲封建化的进程,其后没有经过奴隶制而是从封建制的解体中就达到了资本主义。

当然,这只是针对日耳曼民族来说的,至于全世界是否会有这样一条发展道路,马克思时刻强调要根据具体的历史环境和条件来判断。

3、氏族公社—亚细亚农村公社—不通过“卡夫丁峡谷”—共产主义

19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无产阶级革命日趋低落,马克思一方面在研究了亚细亚农村公社、日耳曼公社和古希腊罗马公社的显著区别和不同演化之后,深切意识到东方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历史发展道路是不同的。因此,不能盲目强调一切民族在走向世界历史的过程中,都必须采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1881年2月16日,作为俄国民粹派思想家的维·伊·查苏里奇致信马克思,指出:在俄国正围绕在许多西方国家早已消亡而在俄国还普遍存在的农村公社问题,一些人认为只要克服政府对村社的破坏俄国就可以在村社的集体主义原则的基础上,超越资本主义阶段,建设社会主义;另一些人则打着马克思的旗号,认为村社是旧制度的遗迹,必然灭亡,俄国的资本主义前途不可避免。而马克思在回信中这样写道:“我深信: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排除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然发展的正常条件。”“它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为它提供了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马克思在其后与恩格斯合写的《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还这样写到:“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综上,我们看到,马克思并没有简单否定民粹派关于社会跳跃思想的主张,但是马克思所承认的“跳跃”是有条件的。此外,资本主义创造的先进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所必不可少的,俄国的特殊性只在于它有可能直接从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西方先进国家获得这种生产力,而无需自己再走上资本主义道路重新获得。

当然,这条道路是针对俄国问题提出来的,马克思从始至终都无意提出一种每个民族都必须要经过的历史发展道路。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将社会形态的变迁奠基于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之上,认为社会形态是一个不断向前演变的过程,人类社会总是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进化,这是一种历史进步论;同时他以多种维度并从具体民族的历史条件出发,对社会形态进行了划分,强调历史发展的多样性;最后,在社会形态理论中,马克思还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的道路发展模式进行了自己的逻辑构想,这种构想也是立足于具体的国家,具体的历史条件,并不是要提供一种固定化、模式化的发展道路。从“科学向度”看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理性、对历史发展持审慎态度,治学严谨的马克思。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

胡政阳,中央戏剧学院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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