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条幅悬挂申请的规定 一、 申请步骤:
1、向团委综合办公室申请,填写申请表; 2、由院学生会安监部值班人员签字后,交予办公室; 3、综合办公室审核后,交予院团委负责老师签字施行; 二、
条幅内容:
1、书写字迹清楚、完整, 2、不得出现明显的商业广告、及地址。
三、
条幅悬挂:
1、规范、美观, 2、天气或认为因素造成的条幅损坏或歪、掉、乱等,申请方要及时修复。
3、收到安监部人员通知的 12 小时以内,需修复完整,否则予以拆除、没收。
4、未经申请直接悬挂,值班人员予以拆除、没收,同时对该申请方作出 30 天内不得申请条幅悬挂的处罚。
5、条幅逾期未拆除的,值班人员予以拆除、没收,同时警告一次,并作出 15 天内不得申请条幅悬挂的处罚。如有再犯,处罚同第四条。
6、各组织如有同一活动,同一时间内,申请悬挂条幅数量不得超过三条(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申请)
7、 树木之间及生活区大门口空地两旁不允悬挂。
四、 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
12:30——13:30; 五、 条幅悬挂时间:不得超过五日。(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六、 此规定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学生会所有
安徽三联学院学生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院学生会安监部值班人员 (另附)
时
间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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