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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1-11-08 11:00:16 浏览次数:

  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工作范文网和大家分享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资料,欢迎参阅。

  总结一

  2021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 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2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2021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通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监管、落实检查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1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起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达到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能力。

  四、强化措施,提升品质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总结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x会议并讲话,各县(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州县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百日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4月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行动迅速、落实有力、成绩显著。“百日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打出了震慑。农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明显好转。

  会议提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作风,以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严格的工作标准、监管措施,不断巩固“百日行动”成果,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打深打透打彻底,切实解决全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要在前期“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更加聚焦聚力地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种养植和流通等重点环节监管。二是加大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三是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食用农产品安全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切实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要切实做到三个“克服”:克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和克服厌战情绪;要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监管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桥头堡”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合力不强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和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我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

  总结三

  过去的中秋国庆长假,我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假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让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全区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力度,我所专门成立了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经过周密部署,将保障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期间,工作小组领导及时对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本次专项检查以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饮食摊点等餐饮业为重点,围绕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各个环节,集中开展并抓好人员用餐密集场所的饮食安全和重点区域的监管。检查内容:各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食品加工场所的布局、工艺流程是否合理,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采购验收台帐登记情况;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落实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设施配备情况等。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我所共出动餐饮安全执法人员1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共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64家,检查基本情况: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均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内部卫生状况良好、布局合理。检查中,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个别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也都按照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并且未发现有上述餐饮单位在餐饮加工环节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本次专项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当场出具执法文书共计12份。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改、扩建项目未向食药监部门申报审查,预防性监督工作未能实施,导致内部布局不合理 ,餐饮加工流程不规范。

  (二)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也未完全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而导致在食品原料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三)部分餐饮单位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没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较差。

  (四)少数餐饮单位特别是小饮食店从业人员未能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从业人员存在不良卫生习惯,如不穿工作衣、帽上岗、佩戴首饰、留长指甲等。

  (五)部分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存在“脏、乱、差”现象,同时没有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在使用前得不到有效消毒处理。

  三、下一部打算

  (一)将针对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实际督查情况,分别组织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明确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操作规范,提高各餐饮经营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努力做好我区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督促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和逾期不整改的,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餐饮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监督,促进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结合本次国庆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实际督查情况,研究、探索餐饮业等方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促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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