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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机关党建八项制度

时间:2022-01-04 17:27:37 浏览次数: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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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两民主”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组织重要理论学习活动,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支部工作,进行支部工作总结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活动安排和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处理党支部的日常事务等。

(三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党内有关文件,研究贯彻党支部决定事项的具体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四党课教育。原则上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围绕中心任务和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党课教育,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党课。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结合年终总结和公务员

考核工作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突出“严”和“实”的要求,帮助党员认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评议前,党员要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评议时,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进行自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评

议后,党支部要对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在支部党员会议上作出评议情况报告,表扬先进,改正不足,对违纪党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机关党委报告。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通过组织学习、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报告和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等工作,切实把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领导

班子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达到纯洁思想、端正作风、化解矛盾、帮助同志、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积极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会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廉政准则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检查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

等方面的情况,深刻进行自我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

改措施;会后,要联系实际认真整改,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和要求。抓好中心组学习是带动全局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要通过理论学习,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心组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围绕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议大事、谋全局、抓方向,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2、参加人员。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局领导、各处室的处长、主任及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中心组的学习活动。

3、学习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著作;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学习讨论经济、社会、科技、法律等理论和知识;研究讨论全市和全

局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4、学习方式。局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学习和研讨选题的建议,由党组书记或机关党委书记确定。将学习内容和时间提前通知参加人员。参加人员要按照已确定的学习内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学习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自学与集中研讨相

结合。中心组成员平时要加强自学;在自学的基础上,选定专题研讨题目,进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和经验。二是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在学习的基础上,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和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写出理论联系实

际的调研报告。三是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学习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解决实际问题。

5、时间安排。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

(二业务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业务学习是建立局机关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是促进全局业务交流、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通过业务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局机关的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2、学习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

观的要求,把业务学习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围

绕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以及全市和全局中心工作,结合各处室业务特点,谈看法、谈体会、谈思路,促进各处室之间业务的了解,启发同志们对重要业务问题的思考和研究。

3、学习方式。学习分专题安排,每次根据专题内容和学习要求,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或安排本支部有关处室组织。讲座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首先请主讲人作报告,然后大家提问和讨论。主讲人可以是本支部、本小组或有关处室的人员,也可以邀请部门、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

4、准备工作。学习题目和学习时间要提前通知全体同志。主讲人要按照已确定的题目,认真准备书面发言材料;选择、推荐有关辅导材料,以便大家事先预习。讲座

结束后,主讲人根据大家讨论的意见对讲稿进行修改,并以印发全体同志,供大家学习

和参考。

三、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层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局

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负责抓好局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成员、各分管局长负责抓好所分管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长的思想政治工作;处长负责抓好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抓好党委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委副书记负责抓好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支部书记负责抓好支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党小组长、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

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把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教育党员

干部作为首要任务,广泛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监督管理制度

(一支部工作程序。支部书记负责全面工作,支部委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与机关党委保持联络,接到通知事项应先向书记报告,然后按签署意见办理。

(二党内民主决策和监督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探索和完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

规则和决策程序,保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合力。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

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涉及重要工作和人事任免事项,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使党员和党员

领导干部严格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党纪规定处理违纪党员,发挥党的纪律对党员监督管理的作用。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持标本

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述职述廉、谈话提醒等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

党的宗旨,自觉拒腐防变,永葆先进性。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内容精神,现根据我办事处的具体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报告制度,办事处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要专题书面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自身廉洁情况和职责范围内执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每年都要对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镇

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一至二次个别或集体廉政谈话,提要求,敲警钟,对群众反映问

题较多的个别领导,进行个别谈话,侧重提醒。各村(社区、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主要

领导负责职责范围内其他领导的廉政谈话。

三、党风廉政建设评比制度,把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与民主评

议测评领导干部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强化群众监督的力度。

四、党风廉政考核制度,把对党政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考核与干部

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同时进行,考核情况列入廉政档案,作为晋升、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村委(社区、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失职、渎职,特别是有案不报,提拔任用有明显违纪违法的人等方

面责任追究。

六、党风廉政建设奖惩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好、党性强、作风正、政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差的要追究

责任;对不构成违纪,但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已不适应继续担任现职的干部,建议党

委进行调整交流和作出组织处理;对构成违纪的,由纪委按程序予以立案调查,对抓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实、考核没有达标的要取消评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不

得提拔重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要根据党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二、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

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

,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推荐,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小组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在讨论确定发展

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

党费收交管理制度一、党员个人每月20日前要向党小组按量交纳党费。

二、党小组每月22日前要按时向组织委员交纳党费。三、支部每月25

日前按时向局党委交纳党费。

四、收交党费由组织委员具体管理,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善,数额要准确。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

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

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内容是: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

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3、回顾、总结工作情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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