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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时间:2022-05-08 10:15:0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指导我镇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人物共防”策略,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的规定,结合农村地区“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三减少、三加强”总体思路,科学精准做好我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落细“十户联防”制度,全面夯实农村基层组织责任,健全返程人员落地报告制度,实行一对十、点对点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实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扎紧织密兜牢16个行政村疫情防控网。落实五级书记抓防控,镇村三级包保责任,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充分利用逐户排查登记等手段,全力做好重点人员信息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人、不放过一条线索,坚决阻断输入性疫情。

(二)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上报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逐级上报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对于检测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做好隔离、消杀等应急措施。

(三)重点人群防控。组织镇村干部到村开展全面摸排,指定专人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实施分类精准管理,督促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四)重点场所防控。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书记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镇内、村内企业、银行、商超、药店、餐馆、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督促经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管理,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减少主街人员流动,避免人群聚集。做好防范镇外疫情输入工作,有效阻断非法出入镇小道、便道,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一旦发现入镇入村情况主动报告,切实形成防范疫情镇外输入的合力。

(五)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村部娱乐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定期开展家庭大扫除,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大力提倡讲究卫生、个人勤洗手、家里勤通风的良好生活习惯。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科学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从源头上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六)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大喇叭、微信群、条幅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户外宣传氛围,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从认知病毒、日常防护、居家观察(隔离)环境消杀、手部卫生等方面,加强对群众健康理念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群众存在的焦虑、恐惧心理,正确引导群众提高健康文明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在各村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家庭聚餐10人以内,践行不大办酒席,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应急准备。各村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处置疫情

(一)快速响应。各村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协调组织做好应对工作。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调派,进行疫情分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村屯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二)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上报,由上级部门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迅速精准封控疫点疫区,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治疗。

(三)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各村村委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四)核酸筛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核酸筛查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

(五)隔离医学观察。对境外返乡人员,国内高风险区返乡人员必须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对国内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7天医学观察,对境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经过集中隔离后,实施居家单独隔离14天+医学随访7天。镇政府、村委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悬挂公示牌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环境消杀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村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询问、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镇卫生院要实时对所辖村医进行专业指导,配合完成驻村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

(六)环境消杀。镇政府、村委要对公共卫生间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贵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院感防控和医疗服务管理

(一)预检分诊。镇卫生院要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按标准设有发热隔离诊强流行病学史问诊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按标准设有发热隔离诊查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接诊发热患者条件的,做好发热患者预检分诊筛查、登记及处置,及时向县卫生键康部门报告,安全规范转诊及跟踪发热患者。按标准设有发热诊室或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做好普通发热患者(常见病、多发病引起)的基本医疗工作,同时做好传染病患者登记、报告和处置工作。

(二)转运救治。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村疫情防控负责人要立即上报,由镇统一上报至所在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患者转运至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三)院感防控。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落实全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卫生院人员均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不与普通患者共用相同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镇卫生院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镇卫生院内交叉感染。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按照《关于印发省五级书记抓防控责任制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五级书记抓防控”的疫情防控责任。建立落实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网格分包体系,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镇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镇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二)物资保障。镇政府负责协调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和物质分配,进一步加强镇域能力储备,储备好防控物资,防控物资满足30天运转。按照疫情防护物资清单,支持辖区村医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原则上满足不少于30日的用量。

(三)人员保障。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医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确保常态化条件下每村不少于1人。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提前预判不同情形下农村地区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能力需求,细化应急预案,及时组织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做好增援准备。

(四)应急演练。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发热患者转运、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应对、疫苗接种后发生异常反应的处置、应急救治及转运等全方位协调机制的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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